引语:从解放伊始,吾国统治阶级鼓励全民学俄语,凡四十年之久;从九十年代起,中央政府提倡全民学英语,亦将达四十年之久。(
灾后)
故事先回溯到九零年年末的一个礼拜天,学校租出“一班”的教室用于开办《儿童英语》(三本书)学习班。妈妈给我报了名,是为我第一次接触英语。
只见教授英语的老师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青年,他自报家门叫“张文清”,来自玄省大学(简称“玄大”)中文系(今称“文学院”)。(
我是宇智波斑)
“同学们,你们知道在当代学习什么最重要吗?”
有同学举手说:“数、理、化!”
“不错,‘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但是我要说,还有一种应用知识更重要,那就是英语。学会英语,以后大家就有可能走出国门,真正的走遍天下。”
又有同学问:“那为什么只是英语呢,其他语言不行吗?”
张老师解释道:“英语是国际最通用的语言。(
教我如何不为警)”
彼时,我在思忖:“汉语不是说的人最多吗,为什么还不是“国际通用语言”呢?”
当天我学会了冠词(窃以为,冠词是鸟语中的糟粕暨废话)、苹果和梨的说法。感觉英语在乐感上还算凑合,但声调过于单一。有点不想学了。但转念想到每月十元钱的学英语费用并非小数,就只得勉为其难再学学看。(
战乱九荒)
很快我就学会了二十六个字母和一些简单的句式,当时都是张老师怎么翻译,就怎么理解,并不知道英语和汉语在移译上永无交轨之点,即因人而异耳。只是慢慢地,发现书面英语过于教条,即强调语法,不能越雷池一步,语言顺序和逻辑往往和汉语背道而驰。我渐渐地领悟出了东西方的文化看来的确是极不相同,若不学好外语,将来一定是要闹笑话的。
回到家,我想把我学会的英语也教给爸爸。爸爸也煞有介事地学了起来。(
超级兵痞)可是由于我性子急,没耐心,转教大计不久便浅尝辄止了。
到了九一年初夏的一天,张老师由于欠敝校房租,遂被赶了出来。我们一众同学徘徊在马路上。敝人竟然发善心主动邀请张老师和一众同学到寒舍,即把当天的课讲完。大家欣然造访敝府,弄得在家的爷爷一个措手不及。爷爷为张老师沏了杯果珍。张老师一分钱一分货地把当天的课程传授给了小可及十几位同学。
暑假期间,张老师领我们在幼稚公园的林荫中学习英语。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小火车一遍遍地驶过,甭提多惬意了!我们用英语唱着“我们在一起”,一派歌舞升平之景。(
凶宅笔记)
秋天到了,只剩下三个人还跟从张老师学英文:汪潇、郜扬和我。前两位是与我同班的美眉。此时,学习场所也改在了张老师家中。张宅位于春树公司家属楼,是一栋巴洛克风格的三层楼之其中一间,确切的说就是阁楼。在他家,我结识了他的公子,一个八岁的能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小神童:张雨。我遂想道:“弟弟也是八岁,不如借机把渺渺也带来,假借说让他和张雨一道玩,趁此叫堂弟也能学到些英语知识该多好哇!”我便把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告诉了张老师,顺便讲述了我和“唧唧嘎嘎”是多么的形影不离;未承想,张老师居然俞允同意了。
如此一来,秋分时节,就有四个人去张宅学英语。我把价值连城的变形金刚一同带来,让宁昕和张雨两人在天棚玩耍。张老师顺便教会我“变形金刚”这个在我看来超长的单词。与此同时,我顿悟了丑式英语为何通行世界的原由。
有一次,吾辈四人学完回家,中途走散。把汪潇和郜扬吓了个够呛(戗),生怕我和弟弟走丢了。第二天,忙问我与弟弟走到哪儿去了。我如实作答。矧,有兄在,弟焉能丢乎?
还有一回,我领着从弟走在去张府的路上,两只小手紧牵,以防与弟走失,脱口而出:“跟着哥哥走,兄弟手牵手!”旁边正巧路过两个彪形大汉,听到吾言后,也自编一句顺口溜以回应:“跟着哥们走,吃穿啥都有!”吓得俺俩绝尘而去。
冬天来了,只剩下我和弟弟还在坚持着到张邸学英语。我掏出的十元钱上课费,一小时后就变成了一只待宰的活鸡。张老师还给我拿出一本外文书,说他准备翻译这部书:《爱迪生》。我想到了小学课文中关于爱迪生的故事,不由对张老师肃然起敬,说道:“老师,将来您的译作问世后,学生一定买一本。”
回家的途中,我和弟弟选择了乘坐四线无轨电车。我把兜里仅有的两毛钱(四个五分钱)放在了售票栏上(当时是贰角和肆角区间收费法)。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售票员瞥了一下钱,连碰都没碰,想必其内心定是十分不屑这两个穷小鬼吧,吼吼。
结语:一件事使我将近半个月无法上学,自然也无法去学英语。因之与张老师不辞而别,再未谋过面。权当为下回卖个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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