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基本概念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对放射性废物提出的定义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活度浓度大于国家审管机构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废物”。(
爱上天使般的女孩)
生产、使用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部门和场所都可能产生放射性废物,其基本来源有下列方面:1核电站的前处理厂矿,包括铀、钍矿山、水冶厂、精炼厂、浓缩厂、钚冶金厂、燃料元件加工厂等;2各类反应堆(包括核电站、核动力船舰、核动力卫星等)的运行;3乏燃料后处理工业活动;4核废物处理、处置过程;5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应用与核技术应用过程,包括医院、大学和研究所的有关活动;6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产生的放射性废物;7核武器的研究、生产和试验活动;8核设施(设备)的退役活动。
放射性废料的增长所关系到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可能扰动物理环境,影响生态系统和引起人类伤害。任何一种能量的使用都可能会在物理环境方面产生某种不利的影响,核燃料也不例外。但是我们比较煤能和核能,可以看到煤的使用对生态环境有更大的影响和破坏,原因是要得到同等能量需要开采更多的物质,而且煤的燃烧还会产生二氧化硫和粉尘。核废料产生相对小的生态破坏,而且相对于矿渣而言,数量上要少得多。
低剂量放射性对大多数人的危险性是致癌和遗传变异。高辐射剂量能引起白内障,在某些胎儿中会出现头部尺寸减小的情况以及严重的疾病和死亡。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造成多种污染,而且射线的泄漏也可能造成环境空间的污染,就如同电磁污染和噪声污染一样。特别是无主源或未给出路的废源的丢失、被盗与被遗弃所致环境空间污染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是不断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根源。
放射性废物管理是一类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必须由国家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批准的特定活动。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以及核事故已经成为制约核电事业发展的限制因素,国际社会正在积极研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体系以及防护要求。
2006年4月29日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加入于1997年9月5日经国际原子能机构外交大会审议通过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在公约中对一些重要名词和基本概念给予了严格和明确的界定:
“放射性废物”系指缔约方或者其决定得到缔约方认可的自然人或法人预期不做任何进一步利用的而且监管机构根据缔约方的立法和监管框架将它作为放射性废物进行控制的气态、液态或固态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废物管理”系指与放射性废物的装卸、预处理、处理、整备、贮存或处置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退役活动,但不包括场外运输,放射性废物管理也可涉及排放。
“乏燃料”系指在反应堆堆芯内受过辐照并从堆芯永久卸出的核燃料。
“乏燃料管理”系指与乏燃料的装卸或贮存有关的一切活动,不包括场外运输,乏燃料管理也可涉及排放。
“核设施”系指以需要考虑安全的规模生产、加工、使用、装卸、贮存或处置放射性物质的民用设施及其有关土地、建筑物和设备。
“运行寿期”系指乏燃料或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用于预定目的的期限,就一座处置设施而言,这一期限从乏燃料或放射性废物首次放入该设施开始,至该设施关闭时终止。(
至高悬赏)
“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系指主要用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任何设施或装置,包括正在退役的核设施,条件是缔约方将其指定为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
“关闭”系指乏燃料或放射性废物在一处置设施中就位后的某个时候所有作业均告完成,这包括使该设施达到长期安全的状态所需的最后工程或其他工作。
“退役”系指使处置设施以外的核设施免于监管性控制已采取的所有步骤,这些步骤包括去污和拆除过程。
“排放”系指作为一种合法的做法,在监管机构批准的限值内,源于正常运行的受监管核设施的液态或气态放射性物质有计划和受控地释放入环境。
“处置”系指将乏燃料或放射性废物置于合适的设施内并且不打算回取。
“后处理”系指旨在从乏燃料中提取可进一步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的过程或作业。
“密封源”系指永久密封在小盒内或受到严密约束并呈固态的放射性物质,不包括反应堆燃料元件。
8.3.2放射性废物安全概念
放射性废物安全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科学发展的产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第60号出版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1990年建议书》的第4章全面地阐述了放射防护概念的基本构成,包括“源项、途径、剂量、效应”:源项对应“源的安全”,途径对应“人的防护”,剂量对应安全与防护的物理学基础,效应则对应安全与防护的生物学基础;后来iaea等6个国际组织在酝酿起草《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过程中,进一步建立了广义的安全概念,并细化为“辐射安全、核安全、废物安全和运输安全”;1996年《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出版时,又把防护的概念扩展为职业照射防护、医疗照射防护、公众照射防护、潜在照射防护、应急照射防护、持续照射防护和天然照射防护等7大类。
在《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的绪论中,对广义安全的基本原则做了如下的说明:
1.只有在某种实践给受照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利益足以超过该实践引起的或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才会实施这种会引起或可能引起辐射照射的实践(实践的正当性)。
2.个人从所有相关实践的综合照射中所受的剂量不应超过规定的剂量限值(个人剂量限值)。
3.应该为辐射源和核设施提供在通常情况下最有效的防护与安全措施,以致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照射大小和可能性以及受照人数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上,并且照射产生的剂量和带来的危险应加以限制(防护与安全最优化)。
4.只要干预是正当的,就应该通过干预减少非实践部分的辐射源和辐射照射,并且干预措施应该是最优化的(干预的正当性和干预的最优化)。
5.受权从事涉及辐射源的某种实践的法人应该承担防护与安全的主要责任(防护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6.应该反复灌输用以支配所有与辐射源有关的个人和组织机构对防护与安全的态度和行为的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素养)。(
冷酷校草)
7.纵深防御措施应该纳入辐射源的设计和运行程序中,以弥补防护或安全措施中的可能失误(纵深防御)。
8.应该通过优质管理和良好的工程、质量保证、对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对安全的综合评价和注意从经验与研究中吸取教训来确保防护与安全(优质管理)。
以上8条基本安全原则涵盖了分别由icrp和insag制定的辐射防护原则和安全原则的主要内容。
在考虑放射性废物安全问题时,我们还应当同时考虑技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其他方面,才能够做好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我们首先需要着重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同安全防护水平的关系,综合考虑和选择所有可能减少辐射危害的方法,目标是使剂量或危险水平尽量降低。同时还应考虑技术与经济的关系,必须降低治理成本,使费用为最少,进行多方案比较,才能够确定满意的方案和措施。
在放射性废物治理过程中存在三种安全问题。第一种是在放射性废物治理的末端,即固体废物处置、流出物排放、物料回用和废物解控时,不同的废物“产品”进入环境或流向社会时,将发生公众照射问题(废物处置还同时存在潜在照射问题),因此需要公众照射和潜在照射防护标准及解控标准。第二种是在放射性废物治理前端的预处理阶段,要求对废物进行分类,分类对废物的安全与防护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三种是在放射性废物治理的主要工艺部分即处理和整备阶段发生的安全问题,这里通常指两种情况,其一是处理或整备设施失效导致废物“产品”不合格,将影响随后的公众照射的防护,因此需要制定废物“产品”的性能标准;其二是废物处理或整备设施发生事故导致放射性物质或射线的泄漏,造成应急照射或持续照射,或产生其他工业安全问题,因此需要制定废物管理设施安全标准。由于设施退役与环境整治属于扩展的或广义的放射性废物管理范畴,了解设施退役与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哪些特有的安全问题也是必要的。
8.3.3放射性废物治理
放射性废物治理原则
1.加强国际合作原则
放射性废物及其可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对全球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它涉及全人类的安全,单凭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国际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应对。《联合公约》序言强调了“确认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以及本鼓励性公约在加强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重要性”。第1条进一步规定“通过加强本国措施和国际合作,包括情况合适时与安全有关的技术合作,以在世界范围内达到和维持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方面的高安全水平”。
2.安全优先原则
放射性废物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保护人类和环境安全,《联合公约》第10条要求“每一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步骤确保从事与核设施直接有关活动的一切组织为核安全制定应有的优先政策”。
3.全过程管理原则
放射性废物不同于一般的废物,在其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具有极大的健康和环境风险,而且其影响往往是长期的,有时是潜在的。因此必须实施全过程管理,防止其对当代和后代造成不良影响。(
魔兽永恒之树)《联合公约》进行了明确规定:“防止乏燃料或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任何阶段发生有放射学后果的事故,并在发生事故时,减轻事故的后果”,“每一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所有阶段充分保护个人、社会和环境免受放射危害和其他危害。”
4.废物最少化原则
要使放射性废物产生量保持在可实现的最小量,就要通过适当的设计措施、运行和退役实践使废物的放射性活度量和体积量两方面都最小。减少废物量的方法包括对材料的选择和控制、材料循环使用以及采用合适的运行程序。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不同形态的废物和材料进行分类处理,这可减少废物的体积和便于管理,降低治理成本。
放射性废物的来源和分类放射性废物有多种来源,不同的来源,其分类和处理方法也有区别。例如,铀矿冶废物就是单独一类放射性废物,它采用尾矿库、废石场或井下回填等方式进行处置;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是另外一类;核技术利用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具有多样性,其中包含一些寿命很短的放射性废物,可以通过衰变贮存转化为非放射性废物,也包含一些可以采用上述分类系统的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利用产生的废密封放射源属于特殊的分类。目前国际上正在讨论的一种放射源分类系统是从源的使用、贮存、运输中事故应急的角度提出来的,没有考虑不同类别的废放射源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如高风险源可能采用深地质处置,低风险源可能采用近地表处置或者在近地表处置场的特殊单元中处置。
放射性废物可以按照它的危险程度加以分类,危险程度取决于核素的组成、辐射类型、半衰期、化学形态、毒性、活度浓度、活度总量、发热率和易迁移性等。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91331996)按照废物处置安全的考虑,将放射性固体废物区分为高放废物、长寿命中低放废物(含岱衔 )和普通中低放废物。
高放废物和长寿命中低放废物要求深地质处置,普通中低放废物要求近地表处置。同时,考虑到废物处理和整备作业中的安全,又建立了一个辅助的分类系统,分别对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做了分类,并使这两种分类系统合理地衔接起来,从而解决了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在放射性废物管理全过程中的适用性问题。
对于极低放废物的分类,iaea目前不做统一规定,各国政府可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策略。极低放废物是指放射性水平略高于放射性废物下限值的废物,其数量较大但危险程度较低,因此采用简易填埋处置方式在安全上是可以接受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从低放废物中区分出极低放废物正是为了减少需要送往近地表处置场的废物数量。目前各国政府对极低放废物的处理很不一样,有一些国家对核设施退役、核电站运行或核技术利用提出了区分极低放废物的要求。我国对极低放废物的策略选择是:目前只对可能产生大量极低放废物的核设施退役提出要求,允许将极低放废物就地填埋在已退役的场址上,由监管部门对其管理限值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iaea于2005年发布了新的放射性废物分类草案,在2006年又发布了该草案的修改版,在修改草案中根据放射性含量和半衰期的长短(半衰期小于30年的放射性核素被认为是短寿命的)分为豁免废物(ew),极短寿命废物(vslw),极低水平废物(vllw),低水平废物(llw),中水平废物(ilw)和高水平废物(hlw)。(
实习神医)
1.豁免废物(ew)
含有的放射性物质很少,无论是按常规方式掩埋处理还是循环使用都没有防护要求。这类废物可以在监管控制下清洁解控、豁免或排除,不要求考虑任何进一步的监管控制。
2.极短寿命废物(vslw)只含有半衰期非常短的放射性核素而其活度高于清洁解控水平,如192ir、99tc以及来自工业和医学应用的含类似短半衰期核素的废物。这类废物可以贮存,直至活度降低到清洁解控水平以下才允许解控,并按常规废物管理。
3.极低水平废物(vllw)
这类废物是从核设施运行和退役产生的,放射性活度处于或稍高于管理控制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的这种废物还可能产生于矿石和矿物的开采和处理过程中。与豁免废物相比,管理这类废物需要辐射防护,但与含放射性较高类型的废物相比,这些要求还是很有限的。可以将它们处置在工程掩埋型的设施中,就能够获得足够的安全水平。
4.低水平废物(llw)
低水平废物是指在常规搬运和运输时,不要求屏蔽的那些放射性废物。对于那些要求屏蔽,但仅需要少许或根本不需要考虑释热的废物,界定为中水平废物。一般用接触剂量率2msv/h来区别这两类废物。
低水平废物适合于近地表处置。这类放射性废物覆盖范围很宽,从不需要屏蔽或特殊的良好包容和隔离,到含一定量放射性,需要屏蔽和良好包容和隔离长达几百年的放射性废物。
5.中水平废物(ilw)
含有大量长寿命放射性核素的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需要比近地表处置更高级别的包容和与生物圈隔离,需要处置在深度为几十到几百米的设施中。设置天然屏障和工程屏障,做到长时期与环境隔离。
6.高水平废物(hlw)
高水平废物含有高活度短寿命和长寿命放射性核素,因此需要较高程度的包容和与生物圈隔离,通常需要具有多重工程屏障,完整和稳定的深地质处理来确保处置安全。hlw会产生大量放射性衰变热,释热通常会持续几个世纪。hlw通常包括宣布作为废物的动力堆的乏燃料,处理动力堆乏燃料形成的高放废液玻璃固化废物和任何其他需要相似包容和隔离等级的废物。
放射性废物治理方法
放射性废物安全是指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原则在放射性废物管理和设施退役与环境整治中的应用。因此,放射性废物安全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射性废物治理过程中必须考虑下列问题:废物处理与整备设施安全,废物贮存设施安全,废物与废放射源处置设施安全,流出物排放安全,污染物料回收利用安全,退役与环境整治安全,排除、豁免、解控,废物优化管理和废物最少化。
核电站、后处理厂和核研究中心每年产生很多放射性固体废物。一个1gw(电)压水堆核电站每年产生3000—4000桶(200升/桶)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需要隔离很长时间才能蜕变到无毒害水平。据估算,建造一个贮存4000桶固体废物设备简陋的临时贮库需投资百万元,贮桶成本要30万元,贮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加上辅助建筑和禁区,占地总面积接近10000平方米。(
王牌特工)固体废物从临时贮库取出后还要运到永久贮库或处置场地去处置。
要把减少废物体积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努力减少废物的产生。对已产生的废物要分类收集和存放,分别处理,不要把一般垃圾当作放射性废物,特别要严格区分岱衔铩:蟠沓А10说缯静墓烫宸衔铮渲 40%—60%是可燃性的。焚烧可获得大减容,(减容倍数可达20—80),废物中包含的放射性核素70%以上留在焚烧炉灰烬中,灰烬经过固化处理可永久贮存或最终处置。
1.治理步骤
2.豁免和解控
豁免和解控均来源于豁免准则。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公众成员一年内所受的有效剂量预计为10霺v量级或更小;一年内所引起的集体有效剂量不大于约1人·sv或防护的最优化评价表明豁免是最优选择,经监管部门确认,即可将实践或实践中的源予以豁免或解控。豁免是为了确定实践或实践中的源能否免于控制,解控则是为了确定实践或实践中的源能否解除控制。由于源的对象不同,照射情景和所采用的评价模式与参数不同,又可细分为两种豁免情况和三种解控情况。豁免还要求另外两个条件:废密封源或少量废物源,并判定低于豁免水平。解控也要求另外两个条件:大量废物或污染物料,并判定低于清洁解控水平。豁免主要是用于核技术利用产生的某些废源或废物,解控则主要是用于核设施和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设施产生的废物。
提出豁免和解控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减少放射性废物的数量,有利于企、事业单位实现放射性废物最少化的目标。这是因为解控后的废物实际上是非放射性废物,再循环、再利用物料也已经变废为宝,豁免后的密封源或小量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在废弃后一般也不是放射性废物了。当然成千上万个废源聚在一起则需要作为放射性废物妥善贮存,待以后处理和处置。
由于低于清洁解控水平的废物在测量识别上的困难,以及低于清洁解控水平的金属材料在流向社会时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因此人们又提出了有条件解控的概念。凡是对那些待解控物料的流向施加限制的解控都属于有条件解控。据此提出了极低放废物的简易填埋,再循环、再利用物料的内部回收利用和某些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废液在城市普通下水道排放等特设的流向。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需要送往近地表处置场处置的低放废物的数量。由此要求制定极低放废物活度浓度控制、内部回用物料活度浓度控制和普通下水道排放控制的标准。
3.焚烧和压缩
为了减少废物的体积,放射性废物治理中常采用压缩和焚烧的方法。特别是采用焚烧的方法可以得到较高的减容倍数。
就可燃放射性废物焚烧装置的效能来说,涉及保护公众健康、保护环境和降低费效比等措施。要考虑的有处理能力、减容系数、排出气体中放射性物质和非放射性有毒物质的含量、焚烧灰的残炭率等目标要求。由于对放射性释放量控制严格,加上焚烧对象中含有较大量废弃的聚氯乙烯塑料、橡胶和树脂,为防止设备腐蚀必须去除hcl、sox、nox等酸性气体,还需控制排出气体中的pb、zn、cd等重金属和苯并(a)芘、co的浓度,因此对处理工艺的效能要求很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研制的可燃放射性废物焚烧装置采用先热解后燃烧的两步法工艺,实现了可燃废物的完全燃烧,减少了烟气中的焦油和烟炱含量,大大减轻了对烟气净化系统的压力。烟气净化工艺分四步走,第一步预过滤去除烟气中的重金属和微米级的颗粒;第二步高温高效过滤器去除亚微米级的颗粒;经过这两步,绝大部分放射性也就去掉了,因此在第三步湿法除酸气时产生的废液只含很少的放射性;最后一步高效过滤器只起保险作用。最终试验结果表明,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放射性被释放出来,排出气体中的非放毒物也全部达标。
对于含钚量高的可燃性固体废物,用一般放射性废物焚烧炉是不合适的,因为它要求保证气密性、临界安全和回收钚。湿燃烧法是满足上述要求较好的方法,在一定温度下(250c),用热浓硫酸和硝酸浸煮固体废物,化学分解有机物,几乎99%钚可以转变成硫酸钚积聚在有机物氧化分解后留下的残渣中,95%以上钚可得到回收,大部分硫酸、硝酸可回收再利用。据估算,一座每天生产100kg混合氧化物燃料的核工厂,一年产生1200桶(200升/桶)可燃性固体岱衔铮砗笾涣粝 24桶残渣。
虽然压缩法可获得的减容倍数仅为2—8,比焚烧炉小10倍,但是和焚烧法相比,压缩法操作简单,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低,焚烧炉建造成本几百万元,压缩打包装置仅需几万至十几万元,在没有条件建造焚烧炉的地方,用压缩法减容仍有相当意义,所以应用压缩法相当普遍。
各地采用的压缩机很不相同,有的只有几吨压力,有的达几百吨。在压缩前常常需要分类、剪切或撕碎。有的压缩后再进行打包,有的直接压缩在贮桶中。为避免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造成污染,要求负压操作。
4.固化
对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最合理的措施是首先将放射性废物进行固化处理,然后将得到的放射性废物固化体进行最终的地质处置。对放射性废物进行有效的固化处理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使液态的放射性物质转变成便于安全运输、贮存和处置操作的固化体;二是将放射性核素固结,阻挡放射性核素进入人类生物圈;三是减少废物的体积。已经发展起来的放射性废物固化处理方法有很多,对于中低放射性废物(illw),主要有水泥固化、沥青固化和塑料固化;对于高放射性废物(hlw),主要有玻璃固化以及现在极具发展潜力的人造岩石固化。
水泥固化是基于水泥的水化和水硬胶凝作用而对废物进行固化处理的一种方法,经过水化反应后形成坚硬的水泥固化体,从而达到固化处理放射性废物的目的。目前采用水泥基固化的废物主要是轻水堆核电站的浓缩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滤渣,以及核燃料处理厂或其他核设施产生的各种放射性废物。
沥青固化是利用沥青与放射性废物在一定温度下均匀混合,产生皂化反应,使放射性废物包容在沥青中形成固化体。沥青固化一般被用来处理放射性蒸发残液、放射性废水化学处理产生的污泥、放射性焚烧灰产生的灰分等。
塑料固化处理放射性废物技术可以分成两类:热塑性塑料固化与沥青固化相似,是利用热塑性塑料与放射性废物在一定温度下混合,产生皂化反应,将放射性废物包容在热塑性塑料中,形成稳定固化体;热固性塑料固化是利用热固性塑料在加热条件下通过交链聚合过程使小分子变成大分子,并由液体转变为固体,同时将放射性废物包容在固化体中。
玻璃固化的原理是将无机物与放射性废物以一定的配料比混合后,在高温(900c—1200c)下煅烧、熔融、浇注,经退火后转化为稳定的玻璃固化体。用于固化处理hlw的玻璃主要有两类:硼硅酸盐玻璃和磷酸盐玻璃,以硼硅酸盐使用最多。
科学家发现自然界中那些天然含有放射性核素的矿物,在经历了几百万年甚至上亿年的地质作用后,仍然保持着原来的结构、成分和形态,这些矿物的化学和机械稳定性十分良好。进一步的实验研究表明,矿物晶体是十分理想的高放废物载体。人造岩石就是利用矿物学上类质同相替代,通过一定的热处理工艺获得热力学稳定性能优异的矿物固溶体,将放射性核素包容在固溶体的晶相结构中,从而获得安全固化处理。高放废物的大部分元素直接进入矿相的晶格位置,少数元素被还原成金属单质,包容于合金相中,晶粒小于1微米(一般为20—50纳米)。由于人造岩石固化体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机械稳定性和辐射稳定性,人造岩石固化处理放射性废物得到了日益广泛的研究和应用。除用于固化处理hlw外,还用于处理从hlw中分离出来的锕系元素和长寿命核素锶、铯等。
5.处置
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多重屏障系统由地质屏障、工程屏障和管理屏障构成。地质屏障在处置工程到达寿期以后仍然起作用,工程屏障的一部分可在整个工程寿期内起作用,工程屏障的另一部分连同管理屏障则主要在工程寿期内的前期起作用,这些屏障的优化组合恰好适应了废物中的放射性衰变导致危险程度不断降低的过程。对近地表处置设施通常也有两方面的安全要求,一方面是屏障效能,另一方面是持久性和可靠性。为了增加屏障效能,主要采取了防止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入渗引起放射性核素释放和迁移的措施,如选择具有良好水文地质与地球化学条件的场址,设计多重防排水系统,接收合格的废物固化体与包装容器,选择适宜的回填材料等;另外还采用了抗动植物侵扰和人的无意闯入的屏障,如多重覆盖层、混凝土构筑物等。持久性依赖于地质稳定性和工程材料的寿命,也依赖于防止废物中存在诱惑物导致人的有意盗掘。可靠性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质量保证,它与屏障效能的可预测性要求有关。多重屏障系统总体效能的可预测性是建立在安全评价方法学的基础之上的。
由于时间尺度很长,以及由于地质学的复杂性,处置安全不可能亲身直接体验,它需要依赖科学的预测。这就需要研究低放废物(包括含超铀核素的废物)处置安全评价方法学,包括实验室小型和中型核素迁移试验,野外包气带和地下30米含水层核素迁移试验等。
放射性废物管理科学的关键是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和岱衔锏纳畹刂蚀x茫且幌罡蠛透丛拥陌踩低彻こ獭?
与运行安全相比,退役安全具有显著的特点,原先密封的系统和设备在退役时需要打开,给安全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退役安全还具有多样性,涉及许多不规范的辐射安全、临界安全和工业安全问题;退役安全所采用的技术特别繁杂,从人员防护技术到遥控技术和机器人,从被动的气溶胶净化到主动的源头控制等,许多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需要重新研制,因此高技术在退役、去污、拆卸、解体、拆除和拆毁工程中的应用将大大改善退役安全的状况。
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释放源项施加控制。而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则是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相结合,末端控制与全过程控制相结合。外部安全监管将主要要求在废物管理的末端实行控制,即在气载与液体流出物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污染物料解控后回收利用和污染场址在清除污染后开放使用等关键点上实行控制。为了保证末端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安全监管也要求对全过程实行跟踪性和追溯性的监督检查。而内部安全监管则要求实行完整的全过程控制。
思考题
1.什么是固体废物?它有哪些来源?
2.固体废物会产生哪些环境效应?
3.你认为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处理最好采用什么方法?
4.如何定义危险废物?
5.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
6.放射性废物科学管理的关键是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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