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苍穹下,广袤大地,上演着无尽杀戮。(
庶女谋,我本有毒)
这个杀神般的男人,他犀利的眼神透过迷茫的血雾,盯视着自己。
凝望。
被“自己”凝望着!这种感觉,十分诡异。
他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他眼神冰冷,恍惚间又似乎想要对自己说些什么。
“啊!”一声震动天地的怒吼,这个男人挥着黑色巨剑的左手,升腾出赤红的烈焰,而那被火焰包裹着的左臂,瞬间变成了血红色!
“呼!”慕云一个激灵从梦中惊醒。
“又是这个梦!”慕云自语。
自从自己过了十七岁生日之后,这个梦魇就常常出现在梦中,慕云自己也不记得这是第几次被这个梦惊醒了。
他抬起自己的左臂。
左臂,灵活依旧,肤色白皙,手指结实有力。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有如自己的右手。
“刚刚那种力量是从哪儿来的?”慕云想起了自己杀死魔兽时,左臂出现的异状,“梦中那个人的手……”他想到这儿,汗毛倒竖,身上泛起一层冷意。
“这只手,会变成那个样子吗?”
突如其来的一切,匪夷所思。
今天的经历,若是换做别人,定然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可慕云不同。
蓝古的出现,自己的获救,还有魔兽、魔法师,这些都没有让慕云过于吃惊和兴奋。(
大神驾到一贱倾心)这些年他所听到、见到的事情太多了,人情的冷淡和他内心深处的心结反复交错,让他看待很多事情都有了一种别样的情绪,似乎是冷漠,或是淡然。
此时,慕云更为在意的是左臂的怪异和那个不断出现的梦。因为他虽然冷漠,却不是颓废。若是铡刀砍了自己的脑袋,那么一切作罢;但只要活着,就要活得一天比一天好。
慕云的心底里藏着一团火。
他相信自己的双手能够创造一切,而这些,都需要自己有一个坚强的体魄。
一闪念间,慕云的心中划过一丝念头:或许,如蓝古所说自己学学魔法也是不错的!起码不会轻易的再被送上断头台。
慕云不知道怎样找到蓝古。事实上,就是知道,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求助。
“算了,说不定还会再出现。”慕云的头倚在石壁上,看向里斯。“里斯是个好人!对那个什么里欧,算是以德报怨吧?我应该完成他的遗愿。”
慕云暗忖:刚刚里斯的拼死一击,并不能说是单单为了慕云自己。素未谋面,里斯怎么知道慕云姓甚名谁?想来,把自己换做任何一个人、一个身处危机中的人,里斯大概都会这么做。
慕云能够体会里斯心里的苦。没有人愿意去死,但是被魔兽奴役的屈辱,被至亲抛弃的痛心,面临死亡时的挣扎,让里斯做了这个选择。
这种死亡,至少有可能拯救另一个人的生命,至少不是毫无意义的死。而自己恰恰是那个被拯救的人。
慕云的心中涌出感激。他默默的跪了下来,向恩人里斯拜了几拜,然后豁然起身走出洞穴。(
暖妻,总裁老公缱绻爱)他花了很长时间用石头把洞口封住;然后辨出方向,再次走入绿意盎然的森林中。
日升月落,也不记得走了有多久,脚下的路逐渐变得宽阔起来。隔着一片稀疏的林子,慕云听到前方传来了人群的嘈杂声,他的精神顿时一振,加快了脚步。当慕云穿出了这片林子,眼前的一切豁然开朗。他愣在那里,注视着前方,眼中发热,不自觉地握紧了双拳,指甲一阵发白。
“这就是希瓦村吧?”慕云抿动干涩的嘴唇,心绪激荡不已。历经死劫,逃脱人倪的魔爪,让他在这一瞬间觉得眼中人类世界的一切都比原来亲切多了。
一座由众多巨大的橡木树干垒就的高大寨子矗立在眼前,粗壮、斑驳的深棕色树干充满了沧桑之感;一根根磨盘粗细的圆木层层堆砌而起,无数条尺许宽的铁条紧紧捆扎着,看起来异常坚固。
寨门的两侧,四方四棱的青石筑起的围墙连绵数里,门前来往的人们说笑声此起彼伏。眼中的喧闹让慕云心中发暖,以至于两个守门人眼中的鄙夷之色,他也毫不在意。
慕云不声不响的走在路边。这个村寨很繁华,不似一般比邻森林边缘的小村子那般幽僻。街面上有很多装饰豪华的商铺,慕云看了一下,这里最多的店铺就是酒馆和驿站,它们的奢华程度和自己家乡小城艾顿中的商铺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这里不像一个村子,倒像是一座小城。
“一座森林边上的村子,怎什么会这么繁华?”慕云心有疑惑。
“快给我!”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
慕云看过去,路边两个小男孩正蹲在地上鼓弄着什么。其中一个男孩手里拿着一个巴掌大的白色水晶凸镜,聚集起正午充盈的光线,炙烤着地上一只受伤的四足蓝火蚁;而旁边的那个男孩,看到蓝火蚁在地上挣扎翻滚的样子,急呵呵的嚷嚷着。(
绝世风华之至尊召唤师)
“沃特尔水晶!”慕云认出了男孩手中的凸镜。那凸镜是用一种名叫沃特尔的水晶做成的。沃特尔水晶在水晶种类中,并不十分名贵,只算是中下等,但因为它是格斯丹国所特有的一种水晶,所以价格也不是特别低廉,起码不会低到给孩子来当玩具。
慕云问那男孩:“小弟弟,这儿是希瓦村吗?”
拿着凸镜的男孩一见有陌生人,急忙把拿着水晶凸镜的右手背到了身后,紧张的反问说:“是,是啊,你要干什么?”
另一个孩子却是笑嘻嘻的问向慕云:“你是魔法师吗?”
“去!魔法师哪有穿破洞袍子的?是个佣兵吧?”那“水晶”男孩呵斥着。
慕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莞尔一笑,一边向前走着,一边指着地上说:
“快!它跑了!”两名男孩急忙低头寻找趁乱“逃跑”的蓝火蚁去了。
慕云在街上走了有一会儿,进了一家酒馆。这家酒馆差不多是整条街上最豪华的酒馆了,看上去像是一个高级场所,门口的招牌上写着“朗姆斯酒馆”。
慕云要吃点东西,身上却没什么钱。
朗姆斯酒馆分上下两层,楼上大概是贵宾间,楼下的大厅里摆了几十张桌子,基本上都坐满了人。这些人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的服饰,操着各不相同的口音,看起来大多数都不是本地人。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之间说话的音量,都自觉的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总裁,先有后爱)整个酒馆的气氛让人很舒适。这里不像一般的小酒馆那般喧闹和嘈杂。
“果然是一个高级酒馆,没选错地方。”慕云想着,“就是这里吧!”
他心中早有打算,在仅剩的两张桌子中,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咖啡色格子的桌布一尘不染,桌上晶亮的酒杯射着大厅穹顶巨大银质吊灯中浅黄色的光。
一个身着米色制服的红发小子很快来到慕云身旁,很有礼貌的问道:
“先生,您需要点什么?”
这个侍应和自己的年龄相仿,虽然表现的很有礼貌,但是慕云还是从他的眼神里捕捉到了一闪而逝的鄙夷之色。
慕云知道又是自己这一身衣服惹的“祸”。他嘴角浅笑,浑然不在意,从侍应手中接过散着清香的亮紫色精致菜谱,一边翻看一边问:“这么多客人,怎么看着就你一个人忙呢?”
“红发”闻言,似有不快道:“是的,先生。有什么不妥吗?”
“哦,没什么,随便问问。”慕云的目的已经达到,接着说,“就这几样吧。”慕云边说着。
看到慕云点的菜,“红发”的惊讶之色溢于言表,接着说了句“稍候”就走开了。他粗糙的脸上有些不快,嘴里嘟哝着:“一穷小子,还点这么贵的东西……”
在这个人来人往、鱼龙混杂的酒馆,他早就懂得了“不能以貌取人”的道理;况且自己还是这家高级酒馆的资深服务人员,怎么能表现出没有修养的举止来?他的不快又变成了冷蔑,想着自己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不过,他在回头偷看慕云的瞬间,心里还是有些坏坏的期待,期待一会儿会发生点什么。(
战妃狂帝)
朗姆斯酒馆的生意真是不错。最后一张空桌子,也很快来了客人。
这两位客人着实吸引了慕云的注意,或者说抓住了一群人的眼球。
她们是两名少女,大概有十六七岁的年纪。
穿着红色宫装长裙的这一个少女,相貌极美,说是百里挑一并不为过。她身材修长,丰胸翘臀,走起路来风姿摇曳、性感之极;脸上一双明眸,朱唇皓齿,而隐隐的一抹笑意更添了几分妩媚。
相比之下,另一名穿着朴素的女孩儿,长相却实在是让人难以恭维。她皮肤黝黑粗糙,脸上的五官若只是单看任何一部分,也还说得过去,但是组合到她的这张脸上时,那位置就像是被人用手揉搓过似的,全都错了位。
她的脸上,只有一双漆黑如墨的大眼睛看起来能让人心里畅快些。那双眼睛,透着智慧的光亮。
这,是一名丑女。
可此时,这个丑女正神态恬静的端坐在美女身旁,两人熟络的聊着天。那丑女丝毫没有理会身边一直围绕着的,那种叫做“世俗”的东西。
一美一丑的反差实在是太大了,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慕云也没有例外。
看到色香味俱全的大餐摆上了桌子,慕云的心里也在“打鼓”。他苦笑着耸了耸肩,自嘲的想着:反正也是吃一顿,那就吃顿好的呗!
慕云拿定主意,不慌不忙的把白绸子做成的餐巾贴在自己又脏又破的胸前,又扯起一角在领口上系好,然后开始吃饭。
他的吃相非常优雅,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透着一股贵族气质。事实上,作为一名魔法师的妻子,慕云的母亲在慕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授孩子一整套的贵族礼仪。
大厅里很安静,食客们大都在刻意压低自己发出的声音,唯有慕云邻桌的那名美女时不时发出毫不掩饰的笑声,引人注目。
“安然,你那病好点没?”美女关切的问向自己的伙伴。她的声音在同一时间,清晰的传到慕云的耳朵里。慕云心里一动,瞥向那名丑女,心想:她也姓安?
那名被称作安然的丑女闻言,脸上浮现出无奈的浅笑,她似乎对“美女”说话的音量也是无可奈何。
安然小声应道:“我还是老样子。”她握住“美女”的双手问道,“红姐,你这回这么急着回来是怎么回事?在明城待的不好吗?”
“红姐”浑不在意的说:“明城当然好叻!繁华,热闹,还有全大陆各个地方的人,来来往往的,有好多新鲜的东西呢!”她说着说着,忽又露出怒色说,“我急着回来是为了躲个畜生!”
“畜生?谁呀?”安然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就是里欧?哈利那个混蛋!”“红姐”脱口而出,她娇颜上生出红韵,看来很是生气。
里欧?哈利,这个名字仿佛有一种魔力,周围不少人都投来目光。慕云心想:看来里欧在这个地方也是一个名人了。
“红姐”发现自己被几个人注视着,才觉得不妥,轻咳了一下,向安然身边挪了挪身子。
“哦!是他!几年前,我还见过他。他的身体是不是有点……”
不等安然说完,“红姐”直接抢上一句,不过话音小了许多:“对,都长成那样了,还恶行不改!”她接着说道,“我们一起去哈利商会的姐妹,有几个都让他害了,还有一个失踪了,据说也和他有关。”
“红姐”握紧秀拳,愤愤说道:“从上个月开始,我发现他开始盯上我了!我付红可不是好欺负的!”她喘息着,又叹了口气说,“不过眼下,姐姐还没回来,只能先躲一阵子了。”
安然神色依旧不变,安慰付红道:“嗯,先避一下是对的。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慕云与她们邻桌,这些话自然听了个大概,只是这时慕云已经无暇想更多了。
因为,他的麻烦要来了。
慕云已经把桌子上的东西差不多吃光了,可他是没有钱付账的。
远远的,那个红发的侍应在瞄着自己,慕云看到这儿,用餐巾擦了擦嘴,旋即他扬起手在空中轻盈的冲着那名“看着”自己的红发侍应打了一个响指。
“红发”飞也似的来到了慕云身边。
“嗯,先生,需要什么吗?”“红发”依旧彬彬有礼。
“请给我一杯水。”慕云笑吟吟的答道。
“红发”略迟疑了一下,转身要走,却又被慕云叫住了。
慕云站起身子,在侍应身边小声问:“帅哥,同样的工作,付你月薪三个金币,愿意换换吗?”
月薪三个金币的标准,是慕云按照在家乡艾顿城中大酒店的薪金水准说的。而在艾顿,稍富裕点的人家每月的支出大概在四到五个金币,所以在慕云来看,他说的额度并不低。格斯丹国的汇率,其实很好算:一金币可以换十个银币,而一个银币又可以换五十个铜币。
听了慕云的问话,“红发”一乐,微笑摇摇头。
“四个!”慕云在提高数额。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盯着“红发”的眼睛。红发侍应已经露出不耐烦的样子来了
“六个金币?”慕云又问。在说出话的一瞬间,他终于在“红发”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他期待发现的东西。
“红发”似乎觉得有些无趣了,干脆的答道:“或许每个月七个金币,我可以考虑。”
慕云歪嘴讪笑,故作惊讶:“七个?!这还真付不起。”他友善的拍了拍“红发”的肩膀说,“取水来吧,然后结账。”
“红发”离开的速度比来时快,而这杯水被放在慕云眼前的速度更快。
慕云大模大样的坐在椅子上,把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问道:“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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