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农家,夜晚。
一只狐狸在夜色里串行,悄无声息动作敏捷。
在夜幕的掩护下,常人根本察觉不了任何动静,更别提看见那狐狸,看见它那一身红似火焰的毛皮!
狐狸小心地停在了这家农家的篱笆下面,静静地呆了好一刻,竖着耳朵细听,又扬了扬头张望,还使劲用鼻子嗅了嗅
安全!
农舍傍边鸡舍里的鸡,同狐狸一样也没察觉任何危险。
那狐狸又轻轻地用前爪挠那农舍的篱笆!
一下,两下......再一下,两下......
它并不是为了刨洞。
这种农舍的老篱笆到处是它可以畅行的洞。
那狐狸稍用了点力,弄了更响的一声,然后匍匐停住。
黑夜的静谧并未因这一声响而打破,农舍内的灯光依旧正常摇曳,也未见有人听见。
没有狗!
狐狸十分肯定。
没有丝毫拖泥带水,迅速穿过篱笆,靠近鸡舍。
鸡舍的门很简单,这种简单的搭扣也只有蠢笨如鸡才拿它毫无办法,狐狸可是开过无数这种鸡舍门。
有动静!
是人!
别动,安静听会儿,窗户边横放着一捆柴,下一步早已有了计划。
好像是朝这边来的,狐狸没有犹豫迅速钻入柴堆的缝隙。
最好是过路的,狐狸祈祷。
但是那人在农舍门口停下了,在篱笆门口就喊开了:“张家媳妇儿!......张家媳妇儿!”
农舍门“吱呀”一下就开了:“是李家大妈呀!都等你半天了,快,快进屋坐!”
来人很快就被主人迎进屋了,但狐狸早瞥过来人,“又胖又丑!”这是狐狸的评价,“赏心悦目的脸蛋难得一见呢!”
狐狸正想着继续自己的正事,轻手轻脚地从柴堆里钻了出来。
“听说,镇上王财主大儿子明天要娶的媳妇儿可水灵着呢,你知道不?”
“财主的儿子娶漂亮媳妇儿?!”有意思!这可以听一听,狐狸停住了脚步,还朝窗下靠了靠!但凡才子佳人的韵事,谁不爱听呢?
原来这狐狸,竟还能听懂人话,估计平时这种听墙角的事没少做,小孩儿也要长一两年才听得懂呢!
“嗯,听说啦!就是城外赵家湾里赵老三的小丫头!”
“哎哟,是那丫头啊,那真真可惜了,这么水灵的可人儿,却嫁给一个傻子!他那当爹的也是造孽!平常看他挺老实的一个人!真没看出来!”
“这事儿,也怨不得赵老三,他家的那两分薄地,不是早些年让官家修官道修长亭占了吗!这些年尽靠做长年过活,前两年他那口子一病,又借上了利钱!”
“官家占地不是都补银子了吗?”
“哼!官家补银子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比市价可差了好几倍,平常要十两银子的,官家只给三两!”
“这太平盛世的!也是造孽!还是太祖那时的日子好!”
“可不是......真想有人再造造反,打打仗,把那些官老爷闹腾闹腾,再出个太祖那样的皇帝才好!”
“嘘,小点声......”
狐狸觉得没必要再听下去了,村妇的谈话可比说书人教书先生穷酸秀才窑子姐儿的谈话没趣儿多了!竟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比自己这些兽类还无聊!
狐狸很利索地进入了鸡舍,安静地咬死一只鸡就叼走了。
甚至都未惊动鸡舍里其他的鸡,也并未如它同类一般,把里面所有的鸡都咬死!
——————
第二天,太阳升起有一会儿了,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日子,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间。
一株小草歪歪地倒在地上,太不幸了了,比起其他小草!
因为昨天刚被一个采药人踩了一脚,直到今天还不能直起腰来!
突然,旁边挺立的,鲜嫩的小草少掉了一截。
还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过了片刻,一张豁裂的小嘴凑了过来,轻轻闻了闻这株歪草。
不新鲜,有异味!
小豁嘴移了开去,转而咬掉旁边更新鲜的一颗小草。
那颗歪歪的小草,因为没有知觉而并不知道,正因为他被踩过,反而躲过了被吃掉的命运!
那张小豁嘴,是一只小白兔的,小小的兔子应该是今年刚出生的。
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还感到新鲜,当然,妈妈也教了很多生存必备的知识。
兔子的小脑袋当然记不住这些东西,但跟着妈妈生活的一段时间,已经将那些知识刻在习性里了。
昼夜生息须巧妙,听嗅触觉要灵巧,建宅作息求奥妙,灵敏善跑很重要,否则难防外来妖,时时警惕互关照,代代繁生灭不了!
所以,这只小兔子吃草的时候都把耳朵竖起来。
“嗖”
“有动静,快躲起来!”兔子做出了简单的判断,并给四肢下达了简单的命令。
判断简单命令简单,是因为兔子的小脑袋也简单。
那么小的脑袋,只有判断和反应简单,才能迅速,不是么?
“没动静,看看!”
脑袋虽小,听觉还是很灵敏的,当然,四条小腿也很善跑,但这次不需要发挥自己善跑的长处了。
因为危险似乎只是路过,根本没有注意自己。甚至自己还被吸引得前腿离地,直起了身子来观望!
“云朵?不是!妖怪?......好像是!那妖怪还直立着使劲挥舞着前爪!”
你看,稍微复杂点的判断,它就要花费更长的时间,所以它会本能地避免这种复杂。所以,下一刻,另一个简单的念头,迅速地将这个复杂的念头挤走了。
“食物!”
刚好旁边就有一株开着小黄花的草,叶子看起来蛮鲜嫩的。
“尝尝!”兔子做了决定,一口咬下了片叶子。
“嗯,虽然很少吃,但吃过!是熟悉的味道!”兔子吃得津津有味,似乎肠胃变得特别好,这颗草的味道很是特别。
其实,这棵草正在拼命地收缩它的枝叶,就像知道害怕似地。只是,它收缩的动作太慢了,实在是太慢了。就连兔子把它吃完了,都没能让兔子警觉它曾害怕地收缩过!
最悲惨的是,兔子竟然连它的根也没放过,歇斯底里地,把它仅存在土壤里的根茎都刨出来吃了!
兔子可没心思注意,它的根,竟然还有些小小的像人形!
兔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感觉从来没吃得这么爽过。
这颗小草让它全身都变得暖暖的,让它全身都充满了活力神清气爽。更重要的是,似乎让它简单的小脑袋,开始变得对复杂的东西有了更深的了解。
就连前一刻的“妖怪”都没任何印象留下,而现在,小脑袋中竟然对刚吃过的这“普通的小草”的印象有了记忆,更对“明天”这种复杂的东西有了期待!
“今天很饱,明天会更好呢!”这是它开始第一次想复杂的东西!
——————
“兔子兔子,快看快看......”
“什么?”
“哪儿呢哪儿呢?”
“它立起来了,看见没?它立起来了......”
“你们说什么呢?”
“哪儿呢哪儿呢?没看见啊......”
因为已经入了山里了,应众人要求,贾诩早已收了法宝的障。收了障可以直接享受太阳的温暖,享受清风拂面!
这个时节的太阳可是最让人享受了。
当然,速度不能太快了,不然风太大,那就不是享受而是遭罪了。
就在他们慢慢晃悠的过程中,玉飞就发现了地面山坡上的一只小白兔。贾诩因为驾着法器,盯着前方,都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而玉禅也没看清玉飞所指,速度慢可毕竟也是在飞行,不是么!
反正玉飞心里蛮高兴的,惊叹兴奋。
小的时候,刘宇家里养过兔子,自己可是羡慕的厉害,对这种毛绒绒的动物有种强烈的好奇。
而今天,就在天上飞的时候竟然看见了,怎么能不高兴。即便是贾诩玉禅两个没有看见的扫兴,也冲不淡玉飞的惊喜!
“要不要我们掉头回去把他抓来玩玩?”这是玉禅的建议,显然毛绒绒的东西对女孩子也有天生的吸引力。
“还是不要了吧,很难养活呢!”玉禅有点小失望,不过玉飞的解释还是让她很快释怀了,“我小时候的伴就养过一只野兔子,第二天就死了......它现在自由自在的,多快活!”
“你不会是抓不到,怕出丑吧!”贾诩又开始和玉飞抬杠了。
“哼!连飞鸟我现在都能抓活的,何况只能在地上跑的兔子!”
“哎!没劲......对了,那武当轻功‘纵云梯’你练得怎么样了?”贾诩换话题是因为他想到了更有趣的事情了。
“什么‘纵云梯’?”玉禅好奇了。
贾诩觉得是个很有趣的事,立刻就笑着给玉禅解释:“就是一种世俗轻功,据说飞到半空中的时候,用一只脚的脚尖点另一只脚的脚背,就能再腾起来,练得好的,不用驾云都能上天呢!”
玉禅却笑起来了:“这个我在蜀山也听过!那也太假了吧!”
“假的!”玉飞搭话了,并且愤愤地开始解释:“怎么可能嘛~~用一只脚踩另一只脚的脚背,其结果~~~只能是把鞋子踩掉!”
“什么?”贾诩以为自己听错了。
“用一只脚踩另一只脚的脚背,只能是把鞋子踩掉!”玉飞很认真地解释。
贾诩哈哈就开始笑起来了,“什么样的解释我都听过,只是你这种解释也太奇葩了!”笑得连驾着的法宝都摇晃了几下。
玉禅也觉得很好笑:“你不会真试过吧!”
“试过......怎么啦.....”,玉飞很认真答道。
“哈哈哈.......”贾诩玉禅都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三人早已走远,连兔子也消失了,山谷复又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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