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挚爱的人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不知道,但是,在我回去复读后第一次回家的时候,看到阿奶的样子的时候,我知道了。
阿奶整个人看过去像是变了个样一样,脸色憔悴,原本五十多岁的人此刻看上去更像是七十多岁,眼眶发黑,双目泛着污浊深沉的悲痛的黯淡光芒。
说话的语气也是低沉的。是啊,丧夫之痛,这是怎样一种悲痛的事情?相伴差不多一辈子,原本就是想着能够安度晚年,看着大哥娶媳妇然后可以抱孙子,可是,现在呢?
却是天人永隔。
我看到门口屋角处放着的已经蒙上厚厚一层灰尘的水烟筒。水烟筒是竹子做的,阿爹还在的时候,每次我都会拿过来轻轻摇晃,感觉里面没有水或者外面盛放烟屎的盅子满了的时候,我都会顺手灌满水和倒掉烟渣废水。
那支水烟筒是有些年岁的东西,陪伴了阿爹有好几年了吧,这样的物事能够撑过两年都算是质量上乘的东西了,而这只水烟筒,我不抽烟不懂他是如何在一堆水烟筒中选中并认为它是很好的,但是,我知道,这支水烟筒已经染上了岁月的痕迹,陪伴了阿爹最后的几年,它身上斑驳的痕迹都表明着它在它主人的心中的位置,只是它旧了,和它的主人一样,旧得很好看……
分离总是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事,我们以为它会很少发生,但是,它却不是,所以,分离总是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事。无论我们怎样想要阻止分离,但它终将要到来,就像我们再怎么挣扎,人都会死一样。
阿爹的离去仿佛家里的支柱被抽走了一样。阿爹一共四兄弟,和父亲,七爹,九爹。以往他还在的时候,每次父亲和九爹出外做生意回来,都会到家里来坐到一起,然后做大锅饭,一起吃。
那时候就是最欢乐的!
一家子的兄弟姐妹挤在客厅里,分开两张桌子,一张桌子周围坐十几个人是常事,那时候的吃饭没有什么礼仪可讲,是的,没有什么家族礼仪可讲,阿爹总是对我们这些孩子说:“把碗里面的米都吃干净,不要浪费!”
因为他是一辈子的农民,他知道,每一粒粮食里面有他的血汗。
很多年后,长大的我,和朋友吃饭,他们总会问我,为什么每次吃饭你都是先把碗里的饭吃得一干二净,还剩那么多菜!
或许,这就是我小时候从那个自我懂事起就打心底里尊敬的人教会我的,他会把所有好吃的菜都留给我们,却自己一个人默默吃着那碗大白饭,却甘之如饴。
眼睛有点酸涩,我又再想起那个总是带着笑容,肩膀黝黑,头上戴着草帽,踏着朝阳和露珠下地的身影,我知道,心那么小,但是总有些人会永远住在里面,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也无法忘记。
回来复读,时间也慢慢的开始在无意识或者是麻木的可以忘记中消逝,阿爹的离开让我整个人都开始沉寂下来。
是的,让我沉寂,让我的性格开始有所改变。
我知道我是一个活泼的人,好动,不安分,不能够专心的去认真坚持做一件事。
而阿爹的离开,让我从以往的散漫中清醒过来,我知道,是时候要改变一下了,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带着心愿离开的亡故之人。
我开始疯狂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偶尔发呆的时候,也会想起,如果阿爹还在的话,现在是**月份,最热的时候,阿爹是不是在顶着太阳为别人盖房子,又或者在傍晚时分回到家里,忙着收起晒在楼顶平地上的稻谷。
时间也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九月份的开学只是对于升入高中的高一学生又或者是升上高二的学生而言。对于高三来说,以往的九月一日开学早就没有了。
然后,九月份就这样来了,而阿爹走了,在那个最热的季节里,在那个充满着丰收喜悦的季节里,阿爹走了,而我,带着他心底的希望,带着家里人的希望,走上了复读的道路。
阿骆最终还是调了位置,我再也不能够和阿苑同桌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竟然被调到了芳芳的旁边。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当你很想要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得不到。可是,当你开始不在意,甚至已经忘记了的时候,上天却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和芳芳如此接近,即使我第一天回到这个班级的时候,我说过时间还很长,我们有的是机会接近。
可是,我和阿苑心中都很明白,虽然表面上两人口花花,但是都明白这只是我们开玩笑的说话。
都高四了,谁还这么无心无肺的搞这样无聊幼稚的事情?
只是,上天就是如此的眷顾,我就这样似是无意,却如同命中注定一样,坐到了芳芳的旁边。
确切的说,我是坐到了芳芳的后边。
我依稀记得,座位落定的那个晚上,教室很吵闹,除了桌椅搬动和书籍搬动的声音之外,教室的窗外,夜空迷蒙,整晚都下着朦胧却又不大不小的雨。
教室内的热闹和窗外校园的安静仿佛被一道墙给阻隔开来,形成两个世界。
夏天进入秋天的雨总是那么的有性格,要么下个不停,整晚都像是不能收住哭泣的小孩,要么仿佛变脸的少女,下一阵就停。
我记得那个晚上的雨是没有持续很久的,到了差不多下晚自修的时候,雨已经小得可以忽视了。
而经过晚读时间的座位调整,上第一节晚自修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在了新的位置,面对新的周围的同学。
“哎,八戒,教教我这道题怎么弄?”新的同桌是应届生,不过在之前的时间里面,因为座位靠后的缘故,已经和我们这群坐在后面的高四复读生混熟了,想不到现在竟然和我成了同桌,这不,刚上晚自修,便迫不及待的问起问题来了。
我自然不遗余力的帮他解决了问题,同桌是一个中等成绩的学生,可能是因为一直都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所以成绩一直提不上来。
对于愿意努力并且付诸行动的人,我总是很敬佩并且很乐意以我那为数不多的经验去帮助他。
同桌和芳芳是很熟悉的朋友,据说他们两个高二是同伴的同学,自然相对于其他的不同班的同学要熟悉很多。
不过,高中三年,作为能够共同走过来的同伴同学,甚至在文理分科之后依旧能够进入同一个班级然后走过高考这条独木桥的同学,那是怎样一种难得的缘分。
这样的友谊,会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成为记忆中的永恒。
我很荣幸,能够在这样的一个时间段,进入他们的世界,成为其中的一个路过的人。
和芳芳说的第一句话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了,不过,我记得很清楚的是,我们开始可以很愉快的畅谈的时候,是在同桌在的情况下以及芳芳还有她的同桌都在的时候。
说起来,芳芳并不是一个可以一下子就和别人熟络起来然后谈天说地的人,倒是她的同桌却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们能够熟悉起来,都归功于我们的同桌!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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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你讲,你是不是对芳芳有想法!”某天的课间,我坐在座位上,因为刚刚和芳芳谈完一些有趣的事情,趁着芳芳出去的时间,智和这个八卦男凑到了我旁边,一脸好奇的盯着我问道。
“额!”听到智和忽然这样问,我顿时斯巴达了,一脸鄙夷的看着他,道:“智和,看来你很无聊啊!要不要去球场,我虐虐你?”
对于智和这样的纯情八卦男,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治他的方法:让他去球场,然后狠狠的打爆他!
我们这群复读生中,大部分都很喜欢打篮球,而其中尤其以智和最疯魔。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啥他就对篮球这么喜欢,除了整天穿着一套球服晃悠在宿舍饭堂教室三点之间之外,还经常在周末的时候拉着我们跟他顶着烈日,冒着中暑的危险打篮球!
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周末睡懒觉时间,他竟然如此糟蹋我的时间!
不得不说,智和很有打篮球的天分,因为他长得高,起码比我高,而且手又长,弹跳又好,现在的我,跟他单对单都不一定赢得了他了!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复读生,所以对于篮球和学习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在意会不会产生相互影响,但是,我们不在意不代表阿骆不在意啊!
正因为我们在这样的时间段了还被他捉住到了六点半还在球场,所以,我们迎来了复读以来,阿骆的第一次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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