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小娇离开警戒区刚回到分局,就接到一个新的任务。
死去活来歌舞厅发生了离奇死亡案件,死者就是那位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著名歌舞名星一撮没毛,一代尤物香消玉殒。该女孩一直活蹦乱跳百毒不侵的,怎么突然死亡了呢。
东城分局为此组建了大案组,组长是刑警队长苏丹;副组长是刚刚归队的单小娇,奇案怪案别动队责无旁贷。市局又特别为调查组配派两名痕检专家和一名法医。
现场勘察的大幕拉开,锁定侦察范围后便开始录像拍照。别动队的四名协警分赴现场外围的四周值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歌舞厅还处于停业整改阶段。留驻人员除了独居二楼的一撮没毛,还有就是一般情况下不互相来往的二男四女六名伴舞演员,他们住在楼下一栋平房,平房距离楼房一百多米。还有两名勤杂工,死者就是一名勤杂工发现的。由于没有演出,勤杂工处于闲散状态,今天早晨偶尔上楼,闻到一股特别的臭味从没毛小姐的房间散发出来。他敲门没有回应,便去给经理打了电话,经理来到后使备用钥匙打开房间的门,发现……
没毛小姐的房间与楼梯相邻,这是为了平时演出进出方便。对现场勘察发现死者仰靠在一张小沙发上,尸体僵直。
室内的陈设摆放自然,显示不出伪造的特征。
死者一身休闲装,纷红低胸T恤,米黄紧身短裙。放大镜下检测到T恤左肩有一处物理性纤维褶皱,左小臂三处青淤,身下的沙发有从原位移动的现象。
经过几个小时细致入微的勘察采集取证,第一回合的调查告一段落。尸体暂存入冷藏室,现场封闭。
这一回合勘察没有直接证据认定一撮没毛小姐的死因。
现场勘察检测调查取证的鉴定书及报告分别于第二天第三天送达到大案组。
从微量化学分析鉴定书中得知,死者血液中含有致命剧毒,一撮没毛死于中毒。
肠溶物中的毒素低于其在血液中的含量,排除服毒死亡的可能。注射死亡的疑点在上升。如果是那样,那么这种行为是自己进行的还是他人强制的?是自杀还是他杀?
没毛小姐平时的行为比较放荡,进入歌舞厅以来与她有染的男人不胜枚举。单小娇调查伴舞演员的笔录记有那位经理在十天前曾连续三天在没毛小姐的房间过夜。体内检验到的残留精斑也证实她死前曾有过性行为。
没毛小姐死亡的时间是在两天前。
对现场的刑事侦察结果确定房间是死亡的第一现场。死者死亡的姿势沙发的异常移位肢体上的淤瘢等均证明死者曾被外力强制过,有反抗博斗的过去迹象。通过比较检验,在死者衣服上提取到了游离附着状态的异种纤维。房间地面存在着不同于死者的最近足迹指纹。
他杀的疑点在上升。
大案组分析认为,这是一宗离奇的死亡案,尚存在着如下疑点:
是谁杀了她,为什么杀她?现场搜查到,死者佩戴着贵重的首饰,现金存折银行卡高级服装俱在,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难道是仇杀?根据对歌舞厅人员的调查证实,没毛小姐几乎没有被她得罪过的人。难道是情杀?
而更重大的疑点却是致其死亡的那种毒素,在检验室经过反复多次的定性分析,参照五十年来国内外毒杀案的鉴定结论,没能找到其同一物。也就是说是一种从未耳闻目睹过的毒素。究竟是什么毒,来自何处,这让大案组所有人都产生了近乎奇幻的猜想。而这个疑点不突破,将使此案变为悬案,更会使侦破陷入僵局。
还一个悬疑更使刑警及专家们越来越感到惊诧,既然认定为注射死亡,可是至今在死者身上还没发现注射点的痕迹。
难道不是注射,而是吸入性中毒或其它什么方式?
悬疑啊!而这种悬疑在特警刑侦专家吴元的到来,于迷茫中似乎有了线索。
特警大队的野营拉练结束了。吴元一回到局里,席局长就把他叫去,让他参加东城分局的大案组。说这是郑毅请求的。
针对死者所中毒素的悬疑,吴元述说道,当年在特警学院,一份资料上曾介绍过,在一些热带雨林中生活的土著人,比如非洲南美洲的,自制一种防身武器,叫做“丛林弩”。在发射的弩尖上涂有一种剧毒。那种毒是土著人自行配制,配方不外传,曾引起过许多国际化工专家的兴趣。然而对于那种毒剂的组合成分一直没有答案。
吴元的讲述让分析会现场活跃起来,大家议论纷纷。最后还是那个令人费解的问题被提出来:死者身上为什么找不到创伤点或痕迹?
吴元又说道,丛林弩毒素的特点之一是毒性剧烈,可以使中毒的人或动物瞬间死亡;之二是可以使创伤处血液立即凝结,产生杀人不见血的效果。
“以上只是书中记载,”吴元说,“既然死者身体找不到痕迹,那就如大家猜测的那样,也不排除其它形式中毒的可能。我说了句废话。”吴元对大家笑了笑。
郑毅说:“吴队,把你的想法说出来,这宗案件,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吴元说:“对于毒素的定性,根据现实的情况暂时可以忽略,先不去管它。反正就是中毒。如果确定他杀,当前关键的问题就是从为什么杀她展开思考,找到嫌疑人。我的意见是有必要再一次勘察取证。”
苏丹组长带队第二次进入现场。
郑毅吴元同法医到冷藏室对尸体做第二次检验……
那是午后,强烈的太阳光照得大地一片惨白,地面上滚动着团团热烘烘的气流。没必要停留在外面的人都躲进屋子里。
死去活来歌舞厅那空寂的院子不见人影,只有那块准备随时悬挂的牌匾还靠在一个木架子上,仿佛等待着什么。牌匾由二米长一米宽的厚木板制成,黑漆的表面,七个雪白的张旭体草字:
死去活来歌舞厅
后来单小娇调查时,那伴舞演员们都说:“那牌子一挂,近看知道是歌舞厅,远瞧还以为是棺材铺。”结果这棺材铺第一个倒下的竟是他的台柱子。
惨白的光线里两个人,如同两条暗黑的影子游进了院内,其中一个的眼睛盯着手中一个什么玩艺。他们上了楼。
由于天热,没毛小姐的房间门敝开着。她仰躺在沙发上,像是在午睡。
两条黑影游至她的身边,有一个人拍了她一下,低声而严厉地说道:“起来!”
没毛被惊吓了,猛地坐直了身子,喝道:“你们是谁?出去,出去!”
“我问你,”那个人说,口音似乎是南方腔调,“蜜蜂,小蜜蜂在哪?”
“我不知道。你们给我出去!”没毛小姐厌恶地瞪了他一眼喝道。这时她发现,进来这两个男人身材高大,砖红色脸膛。她似乎又想到了什么。
“我问你,蜜蜂,小蜜蜂在哪儿?你把她藏起来了是不是?”那个人又凶狠地重复道。
另外那一位,手里还拿着那个玩艺儿,正朝衣橱走去并伸手打开了那只简易衣橱的对开门。
“你干什么?”没毛跳到地上,向那一位扑去。
“制伏她!”眼睛盯着手中东西的那人用英语喊道。
没毛小姐身边那人凶狠地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捺在沙发上。那一位从衣橱里拿出来一只精美小巧的首饰盒。没毛小姐突然明白了。
那天小蜜蜂来借钱,用那首饰盒做抵押,并告诫她千万不要打开。小蜜蜂走后,她实在抵抗不住强烈的诱惑,硬将那小盒的微型号码锁撬开了,里面是一件稀世珍宝——蓝宝石砧戒。她将那戒指反复把玩,之后就戴在了自己手指上。刚才要睡午觉,才将那戒指取下。
难道是那宝贝招来的灾祸?可那是无价之宝啊,怎么能让人抢走!她大声叫道:“你们不能拿我的东西!放下!你们是小偷,是强盗……”
抓着她那人拿出来一个小东西。在没毛小姐看来只不过一只打火机而已,却没看到那其实是来到面前的死神的那张脸。
“闭嘴!”那人低吼道。
这时没毛听见院子里有了响动,可能是伴舞队的孩子们或是勤杂工出来了。
她拼命地挣脱了,站了起来,高声大叫:
“救命啊!救命,啊——”
她的眼前亮起了一束蔚蓝色的弧光,接着听到咔地一声清脆的打火机响……
没毛小姐****的尸体推进了X光检验仓。
吴元不停地摇着头,手持高倍放大镜,对尸体仔细地察看。死者的头发已被剃光,吴元的手指点向了她右脑后发际线的一块地方。郑毅法医都过来了,在强光灯下,他们也没看到那里有什么异样。
吴元要了一根探针,探针头点上去,奇迹出现了。后颈部发际线处显出了一个小小的暗孔。
探针向里面深入,取出后吴元在标尺纸上量出数值记录下来,接着把探针上的沾附物微粒用取物薄膜收集,放进了物证袋。
在接下来的分析会上,吴元提出了关于死者死因的论证。死者右后颈发际线处有一个阔度为三毫米的创洞,是由某种击发物打击形成。
有人异议道,所谓击发物不外弹头或弩头之类,然而X线透视和超声波均未检测到死者体内有任何类似异物。罪犯开完枪又可能将弹头或什么东西取走吗?
又有人说,不一定是击发物,也许罪犯手持带毒的锥形或针形利器将受害人刺伤。
吴元说,对以上问题可同一解释,之所以说是击发物创伤,是基于创面受力不同而形成的痕迹不同,这一点法医同志比我清楚。因为其它原因形成的创面与死者存在的现象不能同一。目前条件下透视与超声波没有检测到异物,不等于不存在异物。检验学上有人提出过一个论证,即固态物质向液态气态转化的可能性。这一点我们也应该考虑。所以说,我们的检验不能宣告结束。
一撮没毛的死因,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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