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财务部一共有50多个人,五个核算小组,即然主管走了,肯定要从我们这五个核算小组中挑一个。在大学的时候,我看过李宗吾的黑厚学,其中有一段这样说,矛盾的源缘就是距离,距离太近太远都会产生矛盾,我把这句话一直都铭记,尤其是做会计这行业,如果你与各各部门的主管关系相处的八面玲珑,还有哪个老板敢把财务托附与你?而他们四人却却犯了这个低级错误,虽然我年龄比他们小很多,但智商却不是同一档次。接下来的宣布认命结果,是我兼管这个职位,虽然出乎公司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但一切都在我意料之中。
在宣布这一职位那晚,我一个人跑到酒店好好渴了一次,我深知第一桶金的机会即将来到…。
(四)聚财
我兼职这个职位后,薪水从二千升至五千,在公司所有的大陆人中,我是最高的,但与台湾人相比,却不足他们的四分之一,台企从骨子里还是很看不起大陆人的,薪水的数字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权利与机会,这是一家很大的公司,95%的出口,基本上都是日韩。如此大的公司,财务监督是很完善的,至少从内部来说。唯独一个漏洞,就是出口的货款在汇回大陆时,要经过香港帐户走下,(当时因为政治原因,台湾公司是不允许直接到大陆投资的,要通过第三国间接的投资,所以很多台湾公司都选择了香港这块跳板),香港帐户的资金调拔是我负责处理的。当时我的想法,就是把资金挪用出来,然后借贷给别人使用,我收利息。但要找到放款对象必顺要满足以下几条件:第一放款对象我必顺能掌握,以防借了不还,第二,放款对象必顺是私人老板,如果公司制的话,这个事情肯定不止他一个人知道。那样就会加大暴露的风险。最后我把对象放在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上,理由:他们有货款押在公司,即使他们不还,还有货款抵冲,大不了这事败露出来,根据法律量型原则,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至多做个一二年牢,不至于判无期。另外,对供应商或多或少有一定的了解了。最后我选择了二家个体老板,暂且称他们A与B 吧。找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双方谈好了,我按3%月利息收。第一次挪用给A老板100万元,一个月后我收到了3万元,那是我从小长到大收到最多的一笔钱,是属于自己的,虽然有点害怕,但很兴奋.....
(五)后路
四个月后,我银行帐户就有20万元,惊喜的同时,也很恐惧,毕竟这是犯法的,当时只要一听到警车的声音,心里就发CHAN。当时,我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我必顺把入职的信息资料删掉,万一东窗事发,我也好一条退路---回老家,从那以后,我给自己老家打电话,都是星期日跑到深圳关内打公用电话,汇钱也是。平时一到星期六我都在公司,我担心香港银行传真或者打电话过来突然找我,而我不在,所以那时很少离开公司,感情的创伤给自己已经忘记的一干二净,生存与自由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在公司我从来不与别人谈我自己的家事,包括学校,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说真的,那时感到很累,但我知道已经没有办法了,一想到曾经贫穷,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当时我想,等攒到100万后就辞职,然后回到老家盖一个三层楼房,让自己的母亲抬起头,没有白养我这个儿子。还有一点,我很想证明给李卿看,我与她是没有差距的。现在想来,一切都是贫穷与虚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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