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满目疮痍,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我跟阿萝之间的联系仍在,稍顷,她从阴影处缓缓冒出,毫发无损,只是神情略显疲惫。
原来,萨姆得知我离开了里霍敦山区,便率领数万盗贼趁机偷袭。
幸亏影罗煞事先察觉,施展影遁藏匿,把山寨里的姑娘们跟部下转移到了安全位置。
接着,便是一场血战,阿萝击毙数千盗贼,终因体能耗尽,撤离战场。
我双拳紧攥,就在我想找萨姆算账的时候,精灵族少女缓缓睁开了双眼。
她皮肤白皙,容颜秀丽,一头淡绿色的秀发,耳朵尖尖的,漂亮的大眼睛像宝石般闪亮。
起初,她有些茫然,随即一脸愤怒的瞪着我,娇叱道:“该死的人族!我温妮莎绝饶不了你们这群卑鄙无耻、肮脏龌龊的混蛋!”
“啊!你别激动,是我救得你啊!”
然而,温妮莎此刻愤怒到了极点,根本不听我解释,只见一红一绿两道光芒亮起,她唤出了一头元素系的风暴使者,六星高阶;以及一头元素系的爆裂炎魂,六星中阶!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浑身一个激灵,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两头小极品,她既然有此等强悍的实力,怎么被人贩卖了?
风暴使者全身都缭绕着狂暴的龙卷风,隐隐可见模糊的人影;爆裂炎魂燃烧着炽热的火焰,看不清相貌,身材很是纤细,可能是位女性。
二者刚一照面,便朝我发起了猛烈的攻击,风暴使者使出的是六星高阶的雷霆飓风;爆裂炎魂则使出六星中阶的天火炼狱!
飓风加火海,就在我快要被吞噬的时候,白光一闪,雪舞蝶借助空间转换救了我一命。
下一刻,温妮莎神情一变,她跟召唤兽的影子不知何时消失不见,此刻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她怨毒的看着我,恨得目眦欲裂:“你杀了我吧!休想玷污我一根手指头儿!”
望着眼前倔犟的精灵小萝莉,我大感哭笑不得:“大姐,您看清楚点好吗?我也是女的!”
“啊咧?”
半盏茶过后,我跟温妮莎出现在一处隐秘的洞窟里,山寨里的众人都被转移到了此处,我让姑娘们给她换上了衣服,没想到人族的衣服还挺适合她的。
温妮莎今年二百岁,在精灵族里还是小萝莉呢,她居住在精灵之森,一直都很好奇外面的世界。
一次,她偷偷外出,遇见了一群雇佣兵,被他们迷倒后,高价贩卖,幸亏被我所救,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她被骗的经过令我大跌眼镜,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
“小妹妹,这颗糖给你。”
“好甜哪,谢谢叔叔!咦?我的头好晕啊,难道是……”
就这般,涉世未深的温妮莎被骗,没被人侮辱真是万幸啊!
我答应送她回家,她非常乖巧的同意了,本想让她跟姑娘们待在一起,可她非跟着我,无奈之下,只好带她一块儿去了。
傍晚时分,我跟温妮莎来到了野狼盗贼团的营地,她第一次出门,对外面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但我这次可不是来欣赏风景的,而是找萨姆算账!
“大哥,这回端掉了她的老窝儿,她非恨死咱们不可,那贱人可不好惹啊!”
“怕个鸟儿,咱们现在是叛乱军独立部队,拥有数万盗贼,一个小嫩雏儿有啥好怕的!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她!”
此刻,萨姆正跟他的部下喝酒赌钱,玩得不亦乐乎,就在这时,一名小喽喽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惊呼道:“老,老大!她,她来啦,就在寨门外!”
萨姆把脸一板,不悦道:“慌什么!谁啊!难道是她?大家不要乱,他带了多少人?”
“就,就俩,都是漂亮的小萝莉!”
“哦?嘿嘿,弟兄们,今晚大家有福啦,晚上叫她们替哥几个暖被窝儿,哈哈哈!”
稍顷,萨姆带着一帮下属亲自出迎,满脸堆笑,一见我只带了阿萝跟温妮莎,顿时松了一口气。
她俩都是美人儿胚子,令萨姆垂涎不已,暗咽了好几口唾沫,心像猫挠般痒痒。
对于山寨被毁的事,萨姆连连致歉,说是误会,他要大摆筵席,给我赔礼道歉。
我知道是鸿门宴,却毫不畏惧,对方有数万盗贼,仅靠我一人之力很难应付,索性见招拆招。
席宴上,萨姆频频敬酒,态度极其殷勤,而我却一脸淡然,酒杯连动都没动,搞得他很是尴尬。
阿萝一脸漠然的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温妮莎则满脸好奇的打量着周围,但她刚刚被骗,所以警惕性极高,酒菜她一口都不敢吃。可就在这时,异变突起,我隐隐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你,你撒了沉睡药剂!萨姆,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话落,我跟温妮莎、阿萝三人集体昏厥,仰天栽倒。
萨姆见到这一幕,顿时大喜,肆无忌惮的狂笑着:“哈哈哈,今晚大家有福啦,先扛到老子的被窝儿里去,等我爽完之后就轮到你们上,人人有份儿啊!”
“好啊,不愧是萨姆老大!”
“就是就是,区区仨嫩雏儿,哪里是老大的敌手,大哥英明神武、智勇双全!”
“祝大哥今夜幸福美满,大展宏图啊!”
我跟温妮莎三人被抬到了萨姆房中,遣散了部下,萨姆迫不及待的回房,望着软榻之上的我们,萨姆乐得合不拢嘴,哈喇子流了一地:“嘿嘿嘿,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啊,今夜俺要饱餐一顿,有得忙啦!”
说着,萨姆兴冲冲的扔掉外衣,爬到软榻之上,就在他想摸我的时候,异变突起!
他的身躯忽然僵硬在原地,动弹不得,双手停留在半空,维持着要轻薄我的动作,猥琐至极。
我的眼睛忽然睁开,冷冷的注视着萨姆,阿萝跟温妮莎也纷纷苏醒,三股淡绿色的烟雾从我们身上缓缓溢出,是元素系的毒。
我把它分成了三份,偷偷藏在了身上,它本就是毒,萨姆撒得药剂被毒轻易吞噬,我只是假装昏厥而已。
温妮莎冰雪聪明,跟我配合得天衣无缝,其实她心里觉得非常刺激,这可比她待在精灵之森里有趣多啦!
形式瞬间逆转,大出萨姆所料,额头的冷汗唰得一下流了下来:“大,大姐啊!我啥都没做,您甭跟我一般见识啊!我是畜生,我是杂碎,我是混蛋!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眼不识泰山,您饶了我吧,呜呜!”
以前觉得他挺拽的,没想到这么孬,我冷哼一声,忽然眉头一皱。
我闻到了一股骚臭味儿,低头一看,我彻底无语了。
眼前的废物竟然屎尿齐流,搞得被褥都臭烘烘的,我赶紧起身下榻,温妮莎捧腹大笑道:“额滴神啊,笑死我啦,你瞧瞧他,竟然尿啦!额,真恶心,还大老爷们儿呢,真没出息!呲呲呲!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真是可怜哟,大姐,咋整啊?”
我一脸鄙夷的看着他,不屑道:“跟你我无话可说,别把哈喇子滴到我的靴子上,我的靴子很贵的!”
“别,别杀我,饶命啊,饶……”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全身忽然化作一滩黑血,被猛烈的剧毒腐蚀的干干净净。
唤回了元素系的毒,我跟温妮莎她们离开了山寨,解决掉死有余辜的萨姆,我心里平衡了许多,气也消了,没必要把其他人都赶尽杀绝。
况且,此处聚集着里霍敦山区的多数盗贼,足有数万,我哪儿杀得完哪,上天有好生之德,好自为之吧。
盗贼里,投靠叛乱军的占多数,少数则逃到了深山躲避。
临行前,我跟雪舞蝶把他们的粮食偷了个精光,雪舞军团一起驮粮食,大家都很能干,凭借雪舞蝶的空间转换,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我很喜欢这座洞窟,宽敞坚固,位置隐蔽,只要储存足够的粮食跟水,在里面住个十年八年的绝不成问题。
现在里霍敦山区很乱,我索性不再重建山寨,就住在洞窟里,冬暖夏凉,挺好的。
我跟温妮莎她们住得挺踏实,可外面却乱成了一锅粥,萨姆一死,盗贼们群龙无首,一些部下过去都是当老大的,谁都不服谁,打得头破血流。
我把粮食偷光,更加剧了盗贼们的内斗,虽说山里物产丰富,但毕竟盗贼数量众多,一时间无法筹到足够的食物,叛乱军又懒得管他们,情急之下,一些饥肠辘辘的盗贼为了抢饭相互厮杀,闹得很凶。
数日后,派出打探情报的部下告诉了我一个噩耗,一些村落遭到了盗贼洗劫,无数村民家破人亡了。
我的心顿时跌入了谷底,暗暗自责,都是我太自私啊,光顾着解决自己的粮食问题,没想到殃及了无辜村民,这事儿我必须管!
就在我打算收拾那帮盗贼的时候,一群小姑娘忽然跑来找我,难道她们又被人欺负了?谁这么大胆儿啊?
岂料,事情并非如此:“姐!洞窟底部不知从哪儿冒出了一群魔兽,我爹他们都被咬伤了,您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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