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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把书放回去,吃饭去了。(
总裁的美丽娇妻)”叶末拍拍拿着书还在神游的魏玮,看着她眼底淡淡的青色,心里一阵心疼。刚回来一天,她肯定又是连夜赶工作了,只是为了能早点过来见到自己。自己怎么也还不完这份情了是吧?也罢,这个朋友,也认了,现在开始,魏玮,你就是我叶末的朋友了。或许,很久之前自己就已经这么想过了吧。
魏玮把书放回原处,对叶末笑笑,点了点头,乖巧的像个安静的孩子。
两人走出图书大楼,看看表,七点半多一点。
“魏玮,你是不是又熬夜工作了。”淡淡的肯定句里有着关心,“真是的,不是和你说过工作的事要慢慢来的吗?也不知道你急什么,我又不会跑。”
魏玮环抱着叶末的胳膊,亲昵的蹭蹭叶末,笑的开心,打趣道:“嘿嘿,就怕你跑了,所以才要快点完事来找你啊。(
我体内有本山海经)”小末,我说过不会让你一个人的,就一定会做到。
两人的身高本来差的不是多大,叶末168,魏玮165,可现在穿着高跟鞋的魏玮明显比叶末还要高一小截。所以魏玮不得不稍稍弯下腰,低着头,才能做到那个动作。
想起以前魏玮为自己做的事情,叶末心里总会涌起温暖。大概除了家人,也就只有魏玮肯这般全心诚挚的对待自己吧。
“你真是的。好了,别蹭了,吃饭去了。”叶末拖着依旧粘着自己的魏玮,往那个平时去的餐馆走去。
昨天也和黎未去那儿吃过呢。叶末微微皱眉,怎么总会想到他?嗯,是因为自己答应了黎风却还没做到,所以才会一直想起黎未吧。
唉,自己这个性子还真是,只要一有事情没做完,心里总会一直想着这件事,别的事情自然也就做不好了。(
修真之花世)所以平时做事时也总是一件一件的去做。不像魏玮,可以同时做好几件事情,还可以完成的那么漂亮。
写作也是,自己总是一篇写完了,才能认真继续下一篇。最开始时,是在大一,自己以“清浅”为笔名,开始写小说,到大四上学期,已经依次完结了几篇小说,那时候没人知道这件事,自己也只是自己写了自己看。偶然一次魏玮知道了,劝告自己发到网上去,几周后自己用这个笔名写的小说就突然的进入了排行榜前十。一开始,叶末也很奇怪,自己的文章有这么吸引人么。
后来知道了,原来是魏玮帮忙的。当初问魏玮,为什么要帮忙,这么努力帮自己宣传小说,本来自己都没怎么在意的。不记得魏玮当初的原话了,她那时大概是说什么就知道你不会在意的,可是你喜欢写故事,所以就帮忙稍稍宣传了下,加上小说本身写的就好,所以反响才会那么好,自己只是起了个小小的催化剂作用而已。这些话自己当然不会全信,可是自己还是很感谢她的,要不是魏玮的帮忙,自己毕业了恐怕还得到处找工作,那样就不得不去面对那些麻烦的工作了。(
修真门派掌门人)
毕业后的那两年自己基本是窝在住处写文的,因为毕业时和几家出版社签了两年的合约,自己也不得不努力了,否则那赔偿金可不是开玩笑的。
想来,毕业时的魏玮就已经很厉害了吧。自己虽然是和她一个学院的,专业稍有不同,但自己还是时不时能听到别人对魏玮的赞誉和那些极高的评价。毕业后三四年,魏玮一直和自己住在一起,说什么刚毕业,没那么多钱,所以才要合租,直到后来自己经常出去找不同的工作,不得不经常换地方租房子,两人才算是分开了。可是那时的魏玮在服装界已经俨然是小有名气了,她曾有很多的机会去外地或国外进修,但她总是推辞不去,后来自己知道了,说她两句,她才肯去看看,可总是很快就回来了。记得那时离开自己最长的一段时间也就只有两个月左右吧。
那两年写文时都是用“清浅”这个笔名的,虽是辛苦了些,但收入还是不错的。给家里寄去一部分后剩下的对自己来说还是绰绰有余的。(
超级兵痞)幸亏只有两年的合约,加上合约里表明不能把个人真实信息透露出去,这两年过得倒也自在。
两年一过,合约已解,自己也就不用逼着自己整日想文,拼命码字了。可是自己还要继续那种生活吗?看着那续约的合同,犹豫不决。要是真的签了,又得过那种生活了,自己喜欢写小说是不错,可要是为此把自己的全部自由都搭进去,那也太不值了,从来就很讨厌被约束的。可要是不这样,怎么养活自己?
不久后的某一天,魏玮带来了一个出版商老板。那是出版界很有名望的重量级人物林锦园,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一直笑眯眯的看着我,和那个黎风一样,但那犀利的眼神让我明白他也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带来的合约对自己也很有益,莫不如说简直就是针对自己当时的想法制定的,只是说自己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每年向他们提供一定字数的文,何种类型的短篇小说或是长篇的一部分都可以,同样他们不会把作者的真实信息透露给任何人。除此之外自己任何约束都没有,只要不把写给他们的文重复发到别的地方,自己可以随意与其他任何出版社签订合约。(
劫修传)如果上一年的文写的够多,双方协议后也可补充到下一年的字数里。虽然固定的工资并不是很高,可对自己来说每月的生活费也已经是很充足了,而且另外还有各种奖金,如此算来报酬倒也丰厚。
这对于任何一个靠写文为生的人来说那都是一个绝对理想化的合约,可这种好事竟然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迷迷糊糊的被魏玮拉着签了那个合约。当时的自己就是觉得魏玮不会害自己,所以也就那般随她了。只是当时签的时候自己用了准备了较久的另一个笔名“流风”。
我知道那个周锦园是看过“清浅”的文章所以才肯出那样的条件的,虽是换了个笔名,对那些不知情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个新人,可他还是默认了。所以那时也只有魏玮、周锦园知道自己的这两个笔名。
后来才知道,周锦园是魏玮通过他人结识的。为了我,她特意亲自去找了他,和他定下了那样的合约。魏玮她总是这么的了解我,及时的给我需要的帮助。
再后来,自己以笔名“清浅”,与出版界的另一位同样举足轻重的人物周铭签订了差不多的合同,同样是对外保密自己的真实身份,写作自由。只是“清浅”的文偏向于古代和武侠,而“流风”的文则偏重于现代和情感。看到“流风”的文与“清浅”的文在网上斗的正凶,被大家比较这两个作者哪个更受欢迎,突然就觉得好有趣。
于是,不久,又有了第三个笔名,“陌生人”。这个就完全是自己的一时兴起,只是偶尔在网络上写写文罢了,并不打算靠它来赚钱,也只写了十几篇短篇和几篇长篇而已,并不常出现。可自从这件事被魏玮知道后,她又开始了行动。很快,“陌生人”便在网络上掀起新一番热潮,作者排名紧跟“清浅”和“流风”。
自己的写作生涯说起来其实全是魏玮成全的呢。
有时自己看着排名榜上的名字,也只能无奈的笑着,任谁也猜不出这三个作者其实是一个人吧。
魏玮知道后倒是显得意外的兴奋:“呐呐,小末,你看我厉害吧?可是最厉害的还是小末你,我只是稍稍的推了那么一下而已,就有这么大的反响。哈哈哈,小末,这次轮到你请我吃饭了吧?”虽是这么说,可每次两人一起吃饭,魏玮还是争着请客。而自己因为嫌麻烦,带卡又担心丢了,每次现金带的也都不是很多,也就随她去了。
“行,行,你吃多少我都请,好了吧?”每到这时候也只能任由她一个人兴奋去了。
我知道,魏玮在给自己的文宣传的时候,怎么会就只是稍稍的推了那么一下而已?自己也清楚,快速出名的文章,靠的不只有好的想象力和好的文笔,适当的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个信息时代,文章小说几乎漫天遍地的都是,即使再好,如果没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只能是被掩在某个角落里罢了。或许有一天,会被哪位伯乐偶然遇到并相中,大放异彩也不一定,只是就不知道那会是多久之后的事情了。
“陌生人”在网上兴起已经半年多了,生活依旧安静而舒适的继续着。
再后来,就遇到了黎未,那个怪人。
看着面前那个正吃的香的魏玮,叶末嘴角有着隐隐的笑意。
现在自己在图书馆的工作,完全是因为正在写的“流风”的文里面有在图书馆里发生的故事情节。当初魏玮知道自己的想法后二话不说就拉着自己来了这个市图书馆,找到了馆长,三言两句就搞定了这个工作。这个魏玮,究竟认识多少人啊。有几个人能为朋友做到这种程度?她做过的傻事又多少岂止是这样?也只有这个傻瓜才会坚持到现在吧。
叶末轻轻摇了摇头,看了眼面前那个吃的满足的魏玮,笑的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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