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环绕的看守所戒备森严,院墙四角塔楼中,屹立持枪荷弹的武警战士。(
萌军舰娘)看守所大门二位武警战士,庄严肃立,每一个进出看守所的人都要出示身份证明,才能通行。
刘瑞和杨敏经过重重检查,进入看守所。在审讯室,刘瑞依法宣布:
“廖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延长你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听清楚吗?”
“听清楚了。”
“你在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通知书个签名。”刘瑞将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通知书递给廖明。
廖明看过通知书,接过刘瑞递给的宝珠笔,在通知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他边签字边说:
“刘队长,我要交个大篓子。一个杀人案的线索。如果破案,我是否算立功,你们是否保证我不被判死刑。”
“如果你提供的杀人案件线索,我们破了案,我保证你不会判处死刑。”刘瑞承诺道。
廖明检举道:“前些时,电视上播放了一个公安局的案情通报。这是一起凶杀案的的录像片断。反映的是罪犯尾随被害人时,被监控录像拍摄的片断。我认识凶手。此人叫“熊熊”。真名不详,是机床厂厂长的儿子。“熊熊”在娱乐场所中卖麻果。(
重庆书厂)我观看录像后,认定凶手就是“熊熊”。“熊熊”性格暴躁,杀人放火的事,他是做的出来的。旁人也说是他干的。因我也卖药和他熟,他的药都是我的货。我经常与他联系。”
这是一个惊天大案线索。这起凶杀案件,公安局内部通报过几次。一个国营大型企业公司的总经理,在天天大厦家中被人枪杀,子弹为六四式手枪子弹从仿六四式手枪中发射。罪犯抢劫了总经理刚从银行中取出的人民币十万元,并将总经理杀死。罪犯随后又用总经理的银行卡在银行取走了人民币十万元。案犯是尾随总经理入室抢劫杀人。在天天大厦大厅录像记录2人进入天天大厦的情况——被害人拎个公文包在前。凶手随后而行。虽然光线暗淡,但罪犯的面廓、体态,走路姿势十分明显。而银行监控录像坏了,没有录下罪犯取款时的情景。此案因死者身份特殊,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如果破获此案,缉毒工作在全局地位将大大提升。
刘瑞陪申剑,再次来到看守所。他们再次提审廖明。把“熊熊”的情况问的更详细。廖明说:
“熊熊,男,30多岁,无业,矮个子,很敦实,给人凶神恶煞的形象。录像中罪犯虽戴一副墨眼镜,但面廓、体态,走路姿势十分明显,特别象‘熊熊’。一次,我和“熊熊”等几人一起喝酒时,有人问熊熊:电视通报里的人是不是你’。熊熊脸色立即苍白。当时恼羞成怒地说:不要开这种玩笑,随后“熊熊”态度阴沉,酒未喝完,独自一人先走了。“熊熊”曾因抢劫致人重伤坐牢5年。这还是其父——机床厂厂长,出面四处活动才得以轻判,否则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熊熊’长期在“飘飘”迪厅k888包房发药与我及扁扁和叶武是一个贩毒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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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厂街的叶武、‘扁扁’”申剑要确认一下。
“是的”
“那天你们在夏华宾馆抓我时,转移毒品的人就是‘扁扁’”
申剑把那天抓廖明时,夏华宾馆的监控录像调出给小李观看,小李确认从房间出来,走安全通道的人,正是‘扁扁’。申剑后悔当初没有将录象带给小李观看。否则早就将‘扁扁’和廖明搞定了。
刘瑞和杨敏来到机床厂保卫部,调查‘熊熊’的情况。保卫部陶部长说:
“我们厂里家属中有‘熊熊’这个人,大名熊毅。是原来厂长的儿子,但一直不在家住。只是偶尔回来一下就走了。听说以前判刑后,在沙洋农场服刑”。
刘瑞叫陶部长找来几个熟悉‘熊熊’的可靠人员,将录像带给他们看,他们一致说:
“非常像,就是‘熊熊’。”
有了姓名,在那服刑就非常容易找。刘瑞和杨敏到省司法局查询。很快查出熊毅在沙洋劳改农场服刑。
刘瑞和杨敏立即驱车来到沙洋劳改农场,调取了熊毅过去的案卷,以及熊毅在服刑期间亲笔书写的思想汇报。(
妙手狂医)文检专家将熊毅亲笔书写的思想汇报与取款单上罪犯取款时的签名进行笔迹比对,虽然取款单上罪犯签名的笔迹少,稳定特征少,文检专家趋向同一认定。
局长听了情况汇报后,十分兴奋指示:“立即抓捕熊毅。”
由于罪犯有枪,为了避免伤亡,申剑决定采取密捕的方式,乘熊毅不备之时,将其抓获。
当晚申剑一行身着便装,来到“飘飘”迪厅。迪厅内光线昏暗,射灯旋转闪烁,令人眼花缭乱;高分贝嗨乐,使人震耳欲聋;无数年青男女随着高分贝嗨乐,手舞足蹈地摇摆。
刘瑞走进k888包房,没有看见熊毅。他问一个正在嗨的青年男子:“‘熊熊’呢?”。
“他今天未来?你找他干什么?”
“一个朋友叫我找他拿点东西,在那里找他?”
“不知道,电话打不通,这小子像玩失踪呢?”
申剑拉住一个男服务员,递给他一张100元的红色人民币。‘熊熊’是这里的常客,服务生应该认识他。
男服务生说:“‘熊熊’今天未来。”
“今天在这里玩的都是他的手下。(
吾道至尊)昨天晚上我在门口伺候,‘熊熊’出来接个电话,说什么‘录象’之类的话,就走了。当时声音嘈杂,我无法听清他通电话的内容。你是否与他有仇。”拿着红色的钞票,服务生话就特别多,他以为申剑是来寻仇的。
申剑没理他。走开了。申剑询问了多人,今天没人见到过‘熊熊’;也没人知道其去向;他也没和任何人联系。他好象从人们的生活中无声的消失。也许申剑的侦察工作惊动了‘熊熊’;也许是‘熊熊’又犯案,外出避风。总之,申剑的密捕行动初战失利。
第二天晚上,申剑一行又到“飘飘”迪厅去守候。到凌晨二时,熊熊也未出现。申剑只得收队。为了不影响老婆和小孩的休息,申剑只得在办公室睡觉。
第三天晚上,申剑等人,又到“飘飘”迪厅守候。晚上九时,突然刘瑞对申剑说:
“申队,叶武刚才进去了。”
叶武,我们到处找他找不到,现在送上门了。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一会叶武出来了,想必是几天未见到熊熊,过来找他吧。
叶武看上去比以前清爽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新人。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亮,脸上有红似白不象吸毒的人,倒象个大老板。
叶武站在马路边,左顾右盼象在等候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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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马路上,人稀车少。
“行动。”申剑下达了抓捕命令。此时一刻都不能耽误,如果叶武站定,稍微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四周均是缉毒大队的人。
“杨敏,把叶武带回大队。”申剑安排道,而自己继续在迪吧门口等候“熊熊。”
申剑想:这次要直接将叶武送进看守所。再也不能给他立功的机会了。王文说情也不行。上次害得弟兄们挨了不少批评,跑了不少路,吃了不少苦。
凌晨,申剑回到缉毒大队。杨敏悄声对申剑说:
“叶武只承认吃毒,说上次在他家发现的毒品不是他的,他更没有卖过毒品,也未要老婆卖毒品。叶武的尿液检验,呈海洛恩阴性。”
“这是怎么回事?”申剑被搞糊涂了。
申剑走进审讯室。小李正在讯问叶武。
“当时你为什么说,是自己叫老婆卖毒品呢?”
“我是想救她,我要为他去坐牢,男人嘛,在关键时刻要勇敢站出来承担责任。”
“那你为什么,现在又不承担责任呢?”
“人都坐牢,再多一人坐牢没必要。”叶武言之有理。
“那当时你为什么要逃跑呢?”
“我想我逃跑后,我老婆就会没事了,谁知道她还是要坐牢。”
“你老婆在法**指证过你,毒品是你的,你怎么解释?”
“那她是在推卸责任,”
“但那是证据?”
“你把她找来,看她现在还是不是这样指证我。”叶武理直气壮答复。
叶武的答复,非常完美,无隙可击。合情、合理、合法,显然是受高人指点过,这个高人应该是王文。显然王文在叶武逃脱之后与之见过面,而且王文还教过叶武如果再次被抓后,如何对付民警的问话。
现在叶武不吸毒,又不承认卖毒。而当时因忙于帮助叶武立功,没有及时收集证据,现在从证据看,叶武不能够刑事处罚。如果按过去吸毒处罚,显然已过时效。按法律规定的时限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不处罚。通报追抓的逃犯抓回了又得释放。遇见这种人真麻烦。这都是王文惹的祸,申剑有点哭笑不得。
申剑回到办公室,向王文报告了对叶武的审查情况,看他如何向局长交差。王文说:
“我去找局长汇报,要批评我受,与你们无关。”
一会,王文从局长办公室回来。他对申剑说:
“局长严厉地批评了我们,过去证据收集不全,至使叶武不能处理。如果叶武证据不足就让他走,以免牵扯我们的警力。耽误我们追捕工作。现在的主要工作是抓熊熊,
局长一天问三遍熊毅的追捕情况。其实申剑更急。他们白天寻找‘熊熊’的关系人谈话摸底,期望发现‘熊熊’的落脚点。晚上到“飘飘”迪厅去守候。期望‘熊熊’突然现身。
半月过去了。仍未有熊毅的消息。该问的人都问了;该找的地方都找了;没人看见过‘熊熊’;也没人知道其去向;‘熊熊’也没和任何人联系。好象从人间蒸发式的。
如何发现‘熊熊’踪迹,找到‘熊熊’。申剑一愁莫展。忽然申剑想起一个人——曹营。
记得当时叶武说过:他和曹营、廖明、扁扁、熊熊几人是一个贩毒圈子里。熊毅与扁扁关系密切,那么曹营与‘熊熊’一定关系可以。申剑打通曹营电话:
“我找你有事,晚上8时在中山公园门口见面。”
每次申剑与线人见面都十分慎重。毒贩都是亡命之徒。如果线人被暴露,轻者线人失去了使用价值;重者线人有生命危险。记得前年,申剑的线人找一个毒贩购买了10克毒品海洛恩。毒贩送毒品给线人时,申剑来了个人赃俱获。毒贩被判刑7年。随后不久的一天晚上,线人被人打断了左手。显然是毒贩的亲友所为。刑警大队花了很大的力量侦察,也没有抓到凶手。线人无业,也没有其它的生活来源。法律上也没有对这类为社会作出贡献的灰色人员的经济补偿规定。申剑经多方报告,总算给线人凑足了5000元人民币,才算把医药费给付了。现在申剑与线人见面十分谨慎。与线人接触一般在公园或河边人少僻静的地方,而且是晚上见面。如果白天非要见面的话,那就在他们挂着地方牌照的汽车内谈。隔着太阳膜,外面的人,看不清里面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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