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生活太过单调,像静静流淌着的河水,到此时终于遇到险滩,迸发出激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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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种中规中矩的生活状态被自己一直保持着,也许到现在也不会出现如此多的烦恼。
只是在某一个意志薄弱的瞬间,由着人类的懒惰侵入并肆虐横行,便一发不可收拾,像雨点跌出云端,沉沉地落下来。
一块洁净的玻璃,一个人通常会保持这种洁净,或者会屡次擦拭让它变得更加洁净,可是一旦上头有一个污点,可能第二天会多第二个污点,就这样一直糟糕下去,像是破罐子破摔的道理,人的灵魂和品质大概也这样。
何远迈着松散艰难的步子向宿舍走去,像被剔除骨头一样,绵软无力。
太阳从西边拉着长长的线斜照在他没有血丝的脸庞上,勾勒出俊俏清瘦的轮廓。
宿舍在二楼,通常在他经过宿舍楼门口的时候,胸口上都会划过一道莫名的忧伤和难受,这种奇怪的感觉常常让他浑身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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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习惯性地解开外套上靠近胸脯的两颗纽扣,里面的格子衬衫和精致的领结随之露了出来。
一如既往地,张晓冬在床上躺着,手里捧着一本时尚杂志,眼里时不时放射出好奇和喜欢的目光。
柳皓恰巧没课,待在宿舍,刷网页看电影打游戏,做着城里孩子做惯了的事情。
他看到破门而入的何远满身疲惫,随即露出一脸错愕和关切的神情,准备询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但当他看到何远眼神里漫溺出的那股似乎来自其本性的不耐烦和厌恶时,他只好象征性地问候了一下:“何远,你回来了。”
而何远,似乎对这样的问候早已免疫,只在鼻孔里轻轻地哼了一声,躺在床铺上昏昏欲睡了。
柳皓对何远的应答从来没有报过怎样的奢望,这样的轻哼已经很出乎意料了,虽然多少带点颐指气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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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冬对何远就没有这样好的耐性了,包括郭宇,都觉得他不近人情,招人厌恶。只是出于同窗,又想到将来四年漫长岁月,只好暂作隐忍。
张晓冬依旧津津有味地品鉴着杂志推荐的时尚服饰,针织开衫、个性t恤、精致马甲……
然而也只是想想而已,他的家境不允许自己生活得如此花哨和奢侈。而且过惯这种平淡规矩生活的他不会有何远的那种勇气——不考虑自己的生活费而胡乱花钱,所以他似乎永远安闲,而唯一的烦恼可能就是肚子饿了,得要从被窝里抽出臃肿潮湿的身体通通通跑下楼吃完饭再缓悠悠摇摆着走上来,或者遇到那种不想去上可是老师偏偏点名的课,再有二十分钟的脚程,消耗多少卡路里,到另外一个空间,依旧是读一些杂志报纸来消磨时光。
这种近乎冬眠的生活方式该缺少多少乐趣和激情!
所以,班上的同学,他差不多只认识同宿舍的,学校的活动、讲座、社团,即便你瞪圆了眼睛让自己的眼珠子滚出来,都不会找到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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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细水长流的恒心,要把每一天都过成一个样子,把每一个小时都过成一个模式。
对于何远,睡眠是生活的最佳状态。
在这段自我缺失的空白里,他可以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自己还会像最近一样把日子过得庸俗肮脏,不用担心自己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没有人了解自己的孤独和寂寞,不用担心自己会染上那种罪恶魔鬼的瘾,无法克制地想着办法找各种理由做那件损伤身体发肤的勾当。
在这样一个享受的澄明状态里,他可以让自己轻轻地躺在浓绿的树荫中间,使阳光追逐着自己的嘴巴、鼻子、眉毛、额头,嬉戏跳跃,使花草的芳香悄悄溜入自己的鼻孔,沿着血脉伸展到身体的每一处筋络。
可以让丁丁流动的泉水溢满自己的周边,再躺入其中,像睡在一张澄澈柔软的床上,做一个美丽而没有忧愁的长梦,直到某一刻深林里婉转的鸟鸣不小心刺破,才睁开惺忪的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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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这样宁静舒适不会有任何悬念发生的时候拉长一点,以定格他俊秀脸庞上如彩霞般温柔的笑容。
睡梦里,他也会俏皮地咂咂嘴,皱皱眉毛,扯动白皙面庞、朱红嘴唇和嫩细眼睑微微跃动。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了,阳光灿烂明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丝笑容飘上嘴角,在这个飘着阳光香味的狭小空间里,他忽然尝到了一丝幸福。
之前发生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他走在路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
有的急急忙忙地奔跑在暖和的阳光里,身上镶嵌着一道金色的光边,有的闲散地迈着步子,拉着情人的手,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突然他看到一个手捧韭菜盒子的女生慌慌张张走了过去,褶裙在风里凌乱着,发丝由于奔跑在后背上鼓起一波一波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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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脑里倏忽闪过些什么片段,新奇得好像自己从来都没有经历过。
他停下脚步,仔细回想。
昨天发生的事情突然历历在目,顿时感觉胸口有一种压抑,那些明朗温暖的阳光瞬间变得灰暗阴冷,似乎站在高处没心没肺地耻笑,吝啬地收敛起刚才对世间众生的普照,尤其害怕把光亮洒落到自己的身上,因为自己是一个心灵有罪的人。
他的心里有些慌乱和不安,他觉得独自走在街上显得很突兀,就像那个因犯了通奸罪而带着红字的海斯特·白兰,站在刑台上于大庭广众之下暴露自己的罪行,公布自己的羞耻。
于是他快步走到人群中,以求得暂时的庇护。
似乎在人多的地方,便不会有人注意,用众人人性的光辉来遮掩自己灵魂的丑陋,以起到滥竽充数、鱼目混珠的效果。
然而当他刚挤在人群中间站定身子,一种更大的莫名的羞耻感便涌上心头。
他此刻不得不承认,这种遮掩和躲避的方式显得多么拙劣和卑鄙,这使自己像极了《红字》中戴罪的丁梅斯皮尔,没有勇气像海斯特·白兰一样将自己的罪行公诸于世,而让罪恶的种子躲避在自己心灵最阴暗的角落里,任怨恨和痛悔的蠹虫慢慢吞噬自己圣洁的灵魂和躯体,到最后终于不济,倒地身亡。
他慌忙加快步子,逃离人群,向道路旁边的树林里跑去。
然而他的心里总笼罩着一层浓厚的阴霾,像树林里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有阳光的地方并不都是光明的,甚至它会将那些灰暗映衬得更加猥琐阴冷。
他的良心在这样潮湿阴凉的地方尚且可以得到一些安慰,没有了刚才在大街上行走时内心所感受到的强烈的疼痛。
将自己肮脏污秽的思想和人格放在别人熠熠发光的美好道德中,既是对自己无情的嘲讽和挖苦,又像是对别人灵魂的亵渎和质疑,在那种有着浓烈对比度的背景下,他所能够感受到的只有悔恨和不安。
树林却会给他暂时麻木性的惬意,那种阴凉似乎和自己一体,不用担心被暴露在炽热的太阳光下。
此时,他明白了屈原在写下《离骚》时的情感,一个品德高尚、洁身自好的人是不齿与谄媚阿谀的人在一起的,就像此时身负重罪的自己不敢与其他人同在一处一样,怕沾染别人,怕“近墨者黑”在自己的身上发挥真正的效用。
他痴痴地站在一棵杨树下,看着树缝间筛漏下来的光斑,随着风的轻轻拂动,追逐着稀疏的黑影嬉戏。
两种简单的色调窸窸窣窣地拥挤着,喧闹着,推推攘攘,互相侵略,互相替代,当光斑占据了更多的面积,他的心里会倏忽闪过一股淡淡的明媚,浅得连自己都不曾察觉。
可是,到后来,风渐渐地大了,树影密密地攒集起来,光斑一点点褪去了,最后只剩下猫眼大小的一块,他觉得凉飕飕的,仰起头来向上忘了一眼,一束刺眼的光射入了自己的瞳孔,带来一阵入骨的灼热和眩晕。
注: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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