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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坏神之离殇 第一百七十四章 好奇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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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这一切还不是又有某人挽起我胳膊并宣布占有一般得意。(逆乱青春伤不起

    “蒂斐,你这是干什么?”

    她撇我一眼嘟着嘴道:“你要是跟她聊天,就没有时间陪我逛街了。”

    “是这个原因,但你也不用这样吧?”

    “哈哈~现在终于没人打扰我了,走吧韦烨。”岂料蒂斐话刚出口,我就被一个牛高马大的家伙拉到一旁并丢下一句:“借你老公用用。”

    能说出这话的绝对是个混蛋,我甩开他:“道拉基,有屁快放,没时间跟你磨叽。”

    那厮坏笑到:“首先恭喜了,你终于得手如愿以偿了,哈哈~~”

    我理都懒得理他。

    他毫不以为杵:“厉害啊,同时雇佣两个,哈哈!!”

    “怎么?你也想雇佣两个?”

    他顿时止住笑,换成一脸苦大仇深:“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哪里敢要佣兵呀,谁像你。(我的美女总裁老婆)”说着做仰天长叹状:“嗨~~想我堂堂一代野蛮人勇士,难道注定要孤独一生吗?还有没有天理了?”

    “去死吧你。”我扭头就走,被他一把拉住,献媚般地说到:“如今姊妹双收了,看在你我是兄弟的份上。给你这个。”他变戏法般掏出一个小药包。

    “江湖第一神药,我要它干嘛?”

    他贱笑:“一枪战双刀那种事,对于你这样的身板来说太勉强了,拿上这个以备不时之需。到时也好展现展现自己男儿的雄风与魅力,是不是?嘿嘿~~~”

    “不要。”你这是在对我男人实力的巨大污蔑与挑衅。

    “真不要?”

    “不要。”

    “那好。”他还真收起来,伸出一只大手到:“韦,给我些钱。”

    “做着一切就是为了钱?”

    他点点头。(一吻成灾:拒嫁天王老公

    我乐:“但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因为我们是兄弟。”他恬不知耻。

    “这个理由还真是好。”我笑:“我能问一下你要钱去干嘛?”肯定是去鬼混。

    果然他一脸坏笑道:“我都有好些天没去那地方和酒吧了,快憋坏了。给我些钱啦,我会还的。”

    “你有个屁钱还?”我骂一句抓出一把金币给他:“送给你了。”

    “谢谢谢谢。”他乐呵呵:“还是韦,你对我最好了,不像拉扎那混蛋,跟他要钱跟要他命似的。也不想想自己抱着如花似玉老婆的时候,他兄弟还光棍呢。那个混蛋。”这厮为了讨好我,好以后再从我这里得到钱,不惜贬低拉扎。

    “滚蛋,我没有你这背后说自己大哥的兄弟。”我故作生气。(白狐校花

    “韦,你教训得是,我走了。”说完绝尘而去。

    蒂斐走过来问到:“他是谁呀?”

    “一个兄弟,同时更是个混蛋。”这是我对其真实的评价。

    “对了,刚刚那人说那地方,是什么地方?是不是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们也去好不好?”

    “你偷听我们说话?”

    她冷哼嘟起小嘴:“谁屑偷听你们说话,是刚刚那个人说话那么大声,想听不见都难。”

    “说的也是。”

    “我们去他所说的地方好不好韦烨。”

    我不想解释索性说:“好。”

    我当然不会真带着她到那地方,而是去自由市场之类的地方,就骗她说这里就是了,反正她刚刚来罗格营地,对什么地方都不熟,好骗。(复仇女皇的爱恋

    “太好了!”她笑:“韦烨,江湖第一神药是什么?听名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给你为什么不要?”

    “你听得还真仔细。”我苦笑:“那是一种好药,男人吃了会精神焕发的。”

    “那女人吃了呢?”她好奇。

    “女人不能吃,会流鼻血的。”我骗她到。

    “哦?那你为什么不要?你不是男人吗?”她眨巴着眼睛问道:“韦烨你一点来吃嘛,让我看看效果是不是真的很厉害。”

    “你怎么对什么事情都好奇?”

    “我刚刚来嘛,任何没见过听过的东西,都觉得新鲜。你去吃一点好不好,是不是真的精神焕发?”

    克族人被困太久了,对什么都好奇这也是理所当然。

    我恶作剧心理一上来坏笑到:“如果我真吃了,我怕你受不了。(侠客中文网)”

    “还关我什么事?”她不解。

    要是我真吃了第一神药,急红了眼,身边刚好有你这么一个雌性动物,不生撕了你才怪,到时恐怕未经人事的你连哭的力气都没有,我暗暗yy故作神秘笑而不答,往前走去。

    “不等你两个佣兵了吗?”

    “走吧。”海媚尔姊妹俩到现在都还跟蓝斯抱成一团,哭得天昏地暗。好像她姊妹俩今后就落入我这个火坑一般飞灰湮灭。

    “也好,我们走。”蒂斐拉着我往北区而去。

    相比物质极度匮乏的术士峡谷,罗格营地堪比天堂。蒂斐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目不暇接的同时,每每看见不知名的东西都会问,一时间我也变成话唠。

    “韦烨,那是什么?长长的,红红的东西。”

    “那是辣椒。”

    “好吃吗?”

    “很辣的。”

    “哦。那又是什么,像手掌一样的东西?”

    “那是生姜。”

    “好吃吗?”

    “同样很辣,也很香,它和辣椒一样是佐料。”

    “哦。那又是什么,嘴巴尖尖的,头上还有红红的东西,身上的毛好漂亮,还有它的脚好怪哦,还是三叉的。”

    “那是公鸡。”

    “好吃吗?”

    “好吃,不过得煮熟或者炒熟之后。”

    “哦。那有公鸡,是不是也有母鸡?母鸡跟它一样好看吗?”

    “母鸡比它长得难看多了。”

    “为什么?”

    “这……”我苦笑到:“自然界几乎所有动物都是公的比母的漂亮,我们人类好像是唯一的例外,女的比男的好看。”说完这话,我有种吐血的冲动,我韦烨长得就很不尽人意。

    “哦?”她似有明悟:“怪不得呢,我就比你长得好看,哈哈~~~”

    类似于上面白痴的问题,蒂斐问了n多,我也白痴般的回答了n多,而且她每问到一样东西都问能不能吃。有一次竟然指着一个卖老鼠药的摊子,说那些东西能不能吃。

    我只好如实回答说,能吃,不过转职者吃了估计也得半死,至于平民吃了绝对会蹬腿翘辫子不可。

    这些白痴问题使我俩受到路人同样n多的注目礼,不过更多的注目礼来至与蒂斐的穿着。这丫头虽然换下了兽皮制衣服,换上亚麻制品,但样式未变,依旧是低胸露肚短裙妆。这样的装束在保守的暗黑人看来,近乎于坦诚相见,跟什么都没穿无异。为此我转移话题,同为我不想再回答她白痴的问题了,使我看起来像极傻子,原因就是我比她长得难看。

    人性就这样趋善恶恶(前读吾后读饿)美丽的东西人们往往会相信也有美丽聪慧的心灵,而丑陋的东西宁愿把它归类于弱智,哪怕与事实相左,比如说猪,就受到这种不白之冤。其实猪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笨,曾经有人做过试验,发现猪比狗聪明多了,只要也像狗一样受到适当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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