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中,似乎已经有许久没有这么优哉游哉地看天上云卷云舒了。每一天都有事情忙着,连抬头欣赏的时间都没有,明明这般美丽的景致随时可见,却总是让眼前的事情闹得迷茫。不,也不是这样,而是自己并没有真正这样平静下心情来观赏着自然的风光。
曾经在城市里面的时候,没有哪一天不是在憧憬着可以歇歇,希望可以看看花开看看花落听听鸟语闻闻花香,总觉得那样的生活要到年老退休才能实现,其实,还不是因为是自己的心态问题呢,想要让自己停下来随时都可以。
原先到了这里,很多琐碎的事情已经远离,城市中的那种忙碌也不在,但自己却依然没有这般过日子,似乎忘记了这个初衷。
该打!
天空的云变化各异,明明前一刻还是一匹飞驰的骏马,下一刻就变成了一只憨态可掬的狗熊。也只有大自然这样的造物主才会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很美啊,对不对?”徐妮虽然是在提问,却更像是在感慨,她甚至觉得置身其中,呼吸都变得平缓起来。
厉旭应了一声:“听见什么声音了么?”在他的提示下,徐妮竖起了耳朵,摒除了杂乱的其他声音,有一种特别的韵律一层一层地传了过来,甚是美妙。
厉旭称赞道:“真像是海浪。”
“是风吹过稻田。”
就算看不到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却能够想象出来,在繁华的都市是永远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致也听不到这样的天籁,再忙碌的心都会为之停顿下来,厉旭把手挡住眼帘,遮住一部分的光:“真舒服,很好听。”
“嗯。”
他们不再说话,安静地倾听着大自然的声音,忘记了尘世喧嚣,忘记了烦恼,忘记了一切,似乎整个人跟大自然融为了一体,岁月静好,安之若素。
“其实这里挺好的,这么呆着真想永远下去。”厉旭的声音变得有些慵懒,听上去分外迷人,只是说出来的内容有些好笑。
“只是图新鲜罢了,多少城里人,过来这边一天两天可能觉得很好,但是要是让他们长期住在这儿,你看他们乐意!”
“怎么会?跟你一样,养养鸡,逗逗狗的,不是挺好。”
“你大少爷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里什么都没有,交通不便利,说是世外桃源那是好听,其实,就是落后的小山村而已。”
“听上去你好像很嫌弃啊。”
“我么?没有!我不嫌弃这儿。”徐妮摇摇头,双手交叉放在脑袋后面,“我喜欢这,跟你们不同,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来到这我就觉得亲切,这儿的山这儿的水这儿的人都是那么可爱。”
“那你打算一辈子待在这?”
一辈子么?
一辈子这个概念实在太久了,谁能够保证的了呢。
至尊宝说:“如果给我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话听来动情,却又无奈,时间是最残忍的东西,无论什么在它面前都变得苍白。
情感,青春,信念,没有一样可以熬得住时间的磨砺。
徐妮说不清楚,她放弃了城市里面稳定的工作放弃了那儿便利的生活放弃了这么多年一块儿的朋友老师回到这儿,说一点儿不难过是假的,可是她真的没有后悔。
但是,如果问她是不是一辈子在这儿,她又有些茫然,待在这儿的决定,一开始是为了照顾奶奶,不想让她年纪这么大了还一个人的,然后,现在却有些变化了,不光是为了奶奶一个人,是希望可以让村子好起来,不要再有那么多的留守孩子留守老人。
上天赐予她神奇的空间,她没有什么好回报的,只能多做善事。
只是以后呢?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加久远的以后呢?
正如斯蒂芬金在三张牌的序言《十九岁》中所说:我想像不到——简直难以想像——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
时间的概念太过遥不可及,徐妮茫然了:“不知道啊,不过一辈子呆待在这儿也挺好的。”她低声说,然后像是在说服厉旭又像是在说服自己一样,“你看,这儿没有什么压力,山明水秀,大家都很友好,没有那么多糟心的事情,就算真的待上一辈子也没关系,对不对,更何况,大家已经开始种药草了,这里只会越来越好的,不是吗?”
“好不好,只有自己最清楚了,”这话与其说是在对徐妮说,不如说是在对自己说的,在厉家这么一个大家族了里面,外面的人看到的永远都是纸醉金迷豪门大家,可又有几人能够知道身处其中的无奈和坚信,每一步都要深思熟虑,行差踏错半步或许就把自己置身在万劫不复之中。诚如一句话,人人都笑我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就算别的人觉得不好,只要你觉得好就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厉旭慢慢道。
徐妮听完轻笑一声。
“笑什么?”厉旭扭头问。
徐妮回答说:“觉得你说这样的话很有意思。”
“哪里有意思?”
徐妮道:“就好像经历过了什么事情一样,有种看破红尘的感觉。”
厉旭也跟着笑了,眼神盯着徐妮,视线胶在徐妮的脸上,声音低沉而魅惑:“怎么会看破红尘,我还要取个如花美眷,生一大堆小宝宝。”他这话太过直白,视线又这么直接,被他这么看着,就算是石头人也会有反应的,徐妮的耳朵一点点地红了。徐妮装作镇定地咳嗽一声,爬起来,却觉得那目光依然纠缠着她。
“那个,我看,也晚了,你早点回去吧。”徐妮快速地说。
厉旭无奈地摇摇头没再多说,也跟着爬了起来。
徐妮把他一路送到村口,厉旭坐进车里面,徐妮正要回去,却被叫住了。那一刻徐妮莫名觉得,大概会发生什么。
女人的第六感就是强烈的,果然,厉旭对她说:“诶,我发现我有一点喜欢你了。”
这话太过突然,如同一道雷直接砸在头上,徐妮呆呆地傻站在那儿。一直以来,她都是个好孩子乖宝宝,以前是专心的读书,后来是认真工作。
大学之前,也曾收到过情书,那时候觉得耽误学习根本不予理会。
后来到了大学,也遇到几个对自己有意思的,不过那会儿大家还都比较羞涩,不过就是暗示过,但她情商太低,又很迟钝,还是到了毕业的时候大家喝多了开始说真话了,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那会儿最多就是唏嘘一声,也不能如何了。
而现在,有那么一个人,真真实实的站在你的面前,然后大大方方地对你说。
喜欢。
这种心情好难形容。
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很实在的人,但即便如此,也会有少女心。向往着这个世界上最最唯美的爱情。期待着与众不同的浪漫。这或许有些幼稚也或许有些玛丽苏,可是徐妮觉得无论是哪一个女人,大概都会有个公主梦吧。
读书的时候,遇到那种美丽的场景也曾经有过期待,想象着若是自己身处那个时候,大概会是怎样呢。
但时间总是能够消磨掉很多东西的,随着走出校园,也渐渐明白,其实归于平淡朴实才是生活的真谛。
厉旭说喜欢。
喜欢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有好感吧。
相信无论是谁,听到有人喜欢自己都是高兴的吧。徐妮也不例外。以前读那些缠绵情深的文字也被深深地打动了。期待自己也是主人公。有那么一份感情,既可以樱花树下谱写浪漫,又可以平凡生活心有灵犀的坚守。深情在岁月的轮回中静水流深,生生不息。
当然这些的前提,都是爱。
说不清究竟心中怎么想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我有一点喜欢你了,你呢,怎么想的。”厉旭甩出这么一句话来,杀伤力十足,叫徐妮再一次落荒而逃。
尽管现在社会女人也越发的开放,但到底传统思想还是桎梏着,或许该说,这也是普遍女性的一个通病,对于爱情还是太过羞涩。心里明明有一个声音,却拼命地压下去。
内心的喜悦已经说明了一切,可是还是不肯承认。
她一方面唾弃自己的胆怯,一方面又在告诉自己,心动了又如何,厉旭这样的跟她实在有太远的距离了。他不会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但自己却有可能一直呆在这里。
他是豪门大少,身边莺莺燕燕数不尽,长相出众,学识不凡,这样的人跟如此平凡的自己俨然是云泥之别。
哪里相配呢?
徐妮不是一个自卑的人,却发现在厉旭的面前,居然会生出这么一丝丝来。
大概是这个人太过优秀了。就好像是从偶像剧里面跑出来的男主一样,无可挑剔。
所以说,有人说的不错,告白其实挺无趣的,因为你得随时做好失去一个朋友的准备。
原本那样不是挺好的么。为什么要把话说穿呢。
可是内心中又不断涌起三毛的话来,强占友谊,最是不聪明,雪泥鸿爪,碰着当成一场欢喜。一旦失去朋友,最豁达的想法莫如——本来谁也不是谁的。
徐妮内心很挣扎,脚步都乱了,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跑到这个地方来的,心中又有些不甘,便又悄悄地绕了回去,只是发现厉旭已经开车走了,不免有些怅然若失。
随即一摸脑袋:自己这是怎么了呢。怎么表现的跟个怨妇一样。徐妮拍拍自己的脸,甩甩头发,厉旭的告白确实让她措手不及,但是日子还得过,不能一直沉浸其中。
只是,心情到底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徐妮失落地转头,正要走,却看到厉旭从边上的树丛里面走出来。
徐妮愣在那儿,甚至于还傻傻地问:“车子呢?”
“这个时候不该关心车子吧,”厉旭道,“刚才的问题还没有回答呢。”
徐妮装作听不懂,顾左右而言他,只是语调凌乱,说话颠三倒四,内容更加是啼笑皆非。厉旭倒是也没有拆穿,只说:“我知道很突然,我给你时间。”又说:“我可以等,你可以慢慢想,不着急。过两天,我来找你。”说着在徐妮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这个吻如同蜻蜓点水,极快,极软,甚至你都不能断定它一定存在过。只是就算如此,也把徐妮的心搅乱了。
徐妮傻站了半天,回神过来时候,厉旭已经不见了。她胡思乱想着回去了,路上碰到了牛拐子,不知道为何,牛拐子看到她远远地就吐了一口口水,满脸愤愤然。
徐妮想或许是因为奶奶上回打他的关系,这种人徐妮一向是敬谢不敏的,所以直接走开了。
牛拐子看着她走远,眼神很恶毒,如同食腐食的乌鸦一般,散发着恶意,他哼了两声,带着轻蔑和邪气骂道:“呸,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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