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秀秀和马家的在家扎着鞋底,说着闲话,秀秀一会儿站起来探个头向外张望。(
鉴宝风云)
“小马怎么还不回来?”秀秀的闺中密友春杏也跑过来看小马的美人同学,没想到却提前跑了,还把小马给拐走了,看小马老半天不回来,又看秀秀不停地张望。也替秀秀着急。
刚才的情形,傻子也能看出来几份。想不到小马这家伙看起来傻里吧叽的却有女人缘。一看这女孩子的穿着,应该是一个城里的女孩子,可对小马来讲是一个画饼,怎能充饥。可刚才的情形,他们之间似乎有说不清的关系。真搞不明白,三年多的时间,小马大门不出,二门没迈,一直困在青田坝,怎么惹上这一场官司的。看那女孩子妖里妖气,肩不能挑手不能抬,更不能扎鞋底,侍候一个家更不用说了。得让人侍候的主,更适合嫁一个官太太,那狐狸精的样子能迷倒不少男人呢,小马别不是被她给迷住了?可她主动找上门来,一听小马有了未婚妻,脸宠泛白,朱唇泛紫。两腿发抖,说话哽喉,说明她非常在乎小马,真是奇怪他们是怎么勾搭上的。估计是单相思,爱之深,恨之切,她现在应该彻底看穿,彻底失望了。最害怕的是小马能不能经受得住诱惑。可去了老半天也不见回来。马家的这心里七上八下的。东想一下,西想一下。
“回来也不一定要回家。”马家看到秀秀那个心神不定的样子笑着说。
“可秀秀在这。”春杏急着说。
“哈儿女娃子。可我们也在,送上门来给你开涮呀!你还以为他真傻。这订了亲反而疏远了,那时候小马隔几天去找秀秀,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倒好,连在一起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只能怪王合太保守,年轻人也要联络一下感情嘛!秀秀也不主动些。”马家的装着一副轻松的样子。
“怎么主动,他都不来找我,难道还要我去找他,那也太丢人了,他是不是看上别人了?”秀秀也顾不得害羞,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越想越难受。(
美女请留步)
“吃醋了!那不能怪小马,你老爸给小马讲了三不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不准单独和你在一起。你看人家洋里洋气,小马连一身象样的衣服都没有,人家会看上他,都说了,读书时的同学,同桌的,现在的人很开放了男女在一起互相走动一下并不代表什么。看你心眼跟针屁股一样,”马家的笑着用手戳了秀秀的额头一下。马家的嘻嘻哈哈,可秀秀怎么也笑不起来。
第七章第一次约会
小马回来的时候,秀秀春杏已经离开。
看着小马提着鲁茜的包,马家的心里一阵暗喜,以为是小马拉鲁茜道歉不成,鲁茜连包都不要了,说明没戏了,可小马的神情看不出一丝的忧愁和失落。平平静静的。马家的张嘴想问问,想想自己终究是一嫂子,操那份闲心干嘛!我已经竭尽所能帮他,他如果真不知天高地厚,大路不走攀悬崖。即使说了也只能让他反感。随他去吧!
沸沸扬扬,小马成了青田坝舆论的中心,天仙似的女孩送上门,脚踩两只船,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这癞蛤蟆还真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当自己是谁呀!西门庆!秀秀也情绪低落,王合心里也结了个疙瘩,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个女孩子来家里坐坐也说明不了什么,不好质询马家。只在心里郁闷。
转眼稻子熟了,忙了起来,当地风俗,女婿一般在农忙的时候都要到丈人家抢收抢种,特别是未婚女婿更得卖力。王合那天割稻子,小马两兄弟当然不请自来,还打一壶酒,提了一块腊肉。王合虽然心里有几分不满,但时间过了这么久了,也没见小马有什么出格的地方,气也就消了一些,看着他们提着东西上门帮忙,心里的气也就没了,秀秀心里的疙瘩却没那么容易抹平,一直没给小马好脸色看。(
重生之蜕变)
可今天是小马和鲁茜第一次约会的日子,从昨天晚上小马就开始琢磨怎样找借口溜掉;想破脑袋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小马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拉尿;老是抬头看天;那心跟猫抓似的。旁边的人开玩笑说:“小马你属猴子的呀!(猴子多动)准女婿不好当哟!”旁边的人还以为小马怕苦,那知道小马一脑门子的官司。
日头已近中天,看样子已经快十二点了,与鲁茜的约会的时间越来越近,小马心急如焚,汗珠象冒水的泉眼一样直从毛孔里挤水,在鼻翼间形成两股清泉直往下淌,汗水模糊了视线,心里着急上火,两眼通红,旁边的人以为小马中署了,刚要教他去树荫下凉快一下,只听哎哟一声,小马握住了手指,殷红的血流了出来。
割稻割到手很正常,农村人不娇气,用手娟布条缠一下,继续干活。可能是中午血脉旺,也可能是割的口子太大太深,缠住的手指头浸透手绢继续向下滴,旁边的女人要比男人心软,看不下去,就喊来了王合,王合看到血流不止,就叫小马回去,用干净凉水“激”一下手指,能起到止血的作用,小马象得了大赦一样,撒腿就跑,在路上找了一股泉眼,把手指头放在上面冲,泉水一般冬暖夏凉,冬天流出的水冒着热气,夏天的水冰凉入骨,流血的手指头在冷作用下渐渐止住了。小马此时也顾不得饥渴酷热。撒腿就往镇上方向跑。
平常要用二个小时的走的路,小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跑到了,站在桥上,除了偶尔经过的汽车卷起一阵白烟,就是沉静,连路人都绝了迹,小马没有手表,也不知道时间是过了,还是没到,也不敢走开去问,就这样顶着烈日在桥上度来度去。小马今天有准备,穿了一身长裤,上身是一件白色圆领衫,那是母亲在的时候买的,小孩不断地在长,特地买得很大,当时穿在身上实在是太大了,也就没穿。昨晚被他无意中翻了出来。鲁茜给他买的衣服他是不敢穿的。(
最强兵王)虽然裤子短了点,搭配这件体恤反能显出几分修长的身形来。脚底穿了嫂子给他买的凉鞋,虽然体恤被汗水浸透,还夹存着稻草屑,衣服的颜色还是纯白。他从心底感谢母亲给他买的这件在当时太大的衣服,而当时他在心里不知责怪母亲多少次。
绯徊在大桥上,烈日下不能站着不动。这样会觉得更烤人,此时希望出现一个人,一个戴手表的人,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呆下去的希望和意义。桥两头都有人家,但隔桥有一段距离。他想去问一下,又害怕鲁茜恰好出现,筹成大错,无可奈何地他只能焦急地在桥上度来度去。
鲁茜早已来到,在桥头山壁阴凉地,此时离二点还差五分钟,她坐的地方正好对着小马来时的山路。鲁茜早已看到小马从山上飞奔而下的身影。在之字形的山路上,从一个拐角处消失,又在另一个拐角处现身,那不是在跑,是在飞,在飘。看着他在烈日下焦急无助的样子好可怜。忽然想起现在是收割的季节。他应不知道费了多少脑子挖空多少心思编了多少瞎话,他这样急冲冲地来,脱身肯定不易。她不忍心再折磨他,抛开女子的矜持。飞一般地向小马跑去。
两人在桥上相对奔跑,在间隔一米地方停住了。互相凝视着潮湿的双眼。然后疯一样地抱在一起,大滴大滴的泪水溅湿衣背。温热后又带来一滴滴清凉。鲁茜抚摸着小马的后背,闻着他男子汉的汗味,要是别人或以前,别说抱在一起,隔一里她马上会掩鼻而过。在学校同一宿舍的女生,积攒的脏衣服超过一天,她都会大喊大叫,有一次把一女生的内衣内裤臭袜子扔出了窗外,还跟人打了一架,在家里,老爸的味重了一点,马上就烧水,非要让他洗澡。“闺女呀!你是投错了胎了,怎么落在这山旮里,该生在大城市。”说归说,父亲还是会乖乖地去洗澡。自己的鼻子这么快就转性了,小马那身上浓浓的汗味夹杂着青黄稻草香,没有让她产生反感,抗拒,第一次觉得男人就应该是这个味道,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味道,是仗剑走天崖煮酒论英雄的味道,是冲天一怒为红颜的味道。(
魔君宠舞)这个味道比法国香水更沁人心脾。
两人在烈日下紧紧拥抱,不愿松开,直到有人出现,两人才牵手跑开。来到鲁茜藏身的阴凉处,突出的悬崖下遮住了一片阳光,直射的阳光使这块阴凉地仅仅容纳下他们俩,面前弧线型的灌木众刚好挡住了外面的视线。鲁茜今天穿了一身喇叭裤,裹住了浑圆的殿部和丰腴的大腿。三角领中间打了个蝴蝶结,桂花香水味。鲁茜柔情地把小马头上的稻草屑拿掉,用手绢擦着他额头上脸上的汗水。小马此时也平静了一些。说道;“鲁茜,呆一会儿我还得马上回去。”
“你是偷跑来的?”鲁茜吃惊地望地望着小马。
“嗯,这是我们的约定,我不能食言,再加上我也确实想你,我一晚上都在找借口,以前我是从不撒谎,也撒不来谎,我一说,谎话就写在脸上,人家一看就知道,现在编瞎话脸不红心不跳,可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实在想不出辙来,我就用镰刀割手指一刀,才得以暂时脱身。”小马的左手指有一片黑色血渍,小马在路上揭掉了手绢。鲁茜这才注意到小马受伤的手,鲁茜捧起小马的手,眼泪象断线的珍珠往下掉。小马慌了。“怎么啦?”鲁茜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抱住小马放声大哭。
小马其时不是故意割破手指,他这个年龄还不会玩苦肉计,只不过心不在焉不小心就割上了,将计就计地溜掉,在鲁茜面前也说是自己故意割的,赚取鲁茜的眼泪。他发觉自己越来越坏,越来越怀鬼胎。心里好一阵自责。
在小马怀里哭够了,才抬起泪眼婆娑的眼脸。小马爱怜得心快碎了。他吻干了她脸上的泪滴,恋恋不舍地站了起来。“鲁茜我要走了,我现在寄人篱下,不敢放肆。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只有滚烫的心,如果你不怕烫的话就拿去吧,”小马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自己糊成的润润的信封。
www.cqhtg.com递给鲁茜。这是我读书的时候写的,差不多都关于你。我没想到还有机会交给你。”
鲁茜接过信封,更是依依不舍。再一次扑到他怀里。“好羡慕你身上的虱子,可以和你早夕相处。亲密接触。”
“丫头,什么比喻啊!虱子是要吸人血的。不过我甘心让你吸。”小马道,
“这还差不多。”鲁茜娇柔地笑了,幸福漾在脸上。
小马再一次捧起鲁茜的脸,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郑重其事地说了一句,“我爱你,鲁茜。”还没等鲁茜作出反应,狠心地掰开鲁茜地双手握住,两手相握自然地垂在鲁茜身子的两侧,小马躬着身子,咬了一下牙。松开手,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酷热。狠心地离开了阴凉。把温柔抛之脑后,告诉自己不要回头。望着小马的背影,鲁茜再一次泪流满面。
小马以最快的速度回到秀秀家,一来一去只用了一个多小时,赶回去的时候他们竟然还没吃饭。众生问他去了那里他早已编好慌言,“在路上我用凉水冲还是止不住血,我怕了就往公社卫生院跑,等走到卫生院血又不流了,我就回来了。”
“贪生怕死。”马富不满地骂了一句。
“心里有了牵挂,怎能不惜命。”旁边的人望着秀秀打趣了一句,秀秀没有生气,也没有害羞,只是苦涩地笑了一下。
鲁茜是骑自行车从镇上过来的,她也是刚刚学会,有事没事都想溜上两圈,她姑是他们学校的老师,表哥是她同学,表哥是她骑自行车的师傅。学校两星期一放假,放二天,好让寄宿生回家背粮食咸菜。还能帮家里做点农活,这个学校百分之八十的学生是农村的。平时她住校,放假不回家就住表哥家,姑丈是派出所的所长。房子是新建的楼房。独门独户。
那时候中学生谈恋爱是公开的秘密。鲁茜的妈怕她也学坏了,这学期就叫她搬到姑妈家住了。学校到镇上二十分钟自行车车程,一般是表哥带她。摔了几次,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她也能摇摇晃晃地架驭这铁马了。看到汽车和人多的时候早早地下来推。刚学会骑自行车的人,瘾很大。星期天表哥就把自行车钥匙给她。这是她单独骑这么远的路程。很兴奋。汗流满面地回到家。表哥和一帮狐朋狗友下河游泳去了。姑丈姑妈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鲁茜虽生在农村却很少干农活,家景殷实,也不比她姑妈姑丈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差。她哥已经在上大学,她读书成绩也不错又讨人喜欢。姑妈家房子也多,住下也不挤,也就他表哥一个孩子,她来了叽叽喳喳房子突然有了生气,经常跟表哥斗嘴,两个老家伙只是笑笑。她爸做生意经常在镇上走动。往来也多在这叼忧,随便带一些粮食腊肉疏菜给他们。鲁茜每个月也交生活费,多少也能赚一些。
回到自己的房间,忙不迭地反锁上门,找一把芭蕉扇让身体凉爽,躺在床上打开被汗渍浸软的信封:小茜:也许你不相信,这是我和你同学二载写给你的一些诗。我以为今生再也没有机会给你,我常向苍天祈祷,今生能再见到你,想不到上天听到我的声音,那是一个不谙世事,不懂风情的少年心的自然流露,不掺丝毫尘埃。其实谈不上诗,白话一堆。
课桌
一条线划开书桌
那是铅笔刀作神剑
劈开一条深壑
还不过瘾
引来万丈洪波
你在上面架一座桥
让帝国主义的铁蹄踏过
你骑在马上洋洋得意
挥师东进
天崖海角
我是你唯一的战利品
唯一的俘虏
笑
书上说
笑声可以象银铃
银铃我没有听过
可你的声音
能让我的心尖颤颤
心
不能长期处于尖峰状态
拜托你
让他每分钟只跳七十下。
这些诗句勾起了她读初中时的回忆,许多事情又历历在目,就象昨天的事情,她那时候喜欢欺负他,同时又保护他,也是一种单纯的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在心头种下爱的种子,那么多的帅哥同学追他,捧她,其中不乏才高八斗,貌比潘安,纨绔帅哥她都不屑一顾。可一见到他就心起涟漪,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明知道他们是走在两条平行线路的人,可她还想和他在一起,越是告诫自己要横心闭眼挥刀把情丝斩,可心越发想得历害,“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早就给他们预言的结局。可她仍然顽强地想扭转这个宿命,这就是为什么要他多读书。
她是一个自然清纯的女孩子,老师,父母兄长,姑妈姑丈那些爱她的亲人,总是谆谆告诫她,不能谈恋爱。可这此许抵不上那个男孩一个眼神;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温柔的话语,看到这些写给她的诗已经发黄的作业本。她再一次禁不住泪流满面。
“徒儿徒儿,”敲门声想起,鲁茜擦干眼泪,收起信封,对着镜子理了一下妆,觉得自然后开了门。
表哥志坚大她一岁,喜欢舞枪弄棒,想做武林独侠,梁山好汉,读书是那种在六十分线上挣扎的人,姑妈姑丈没少教训他,黄荆条子下出好人,没把他打变性,倒是变得皮茧肉厚,不怕了,渐渐大了,他老子再打他的时候,忽然发现这小子已经高过他,高高举起的皮鞭无可奈何地放下。哀莫大于心死。也就随他去了。叫鲁茜过来也是希望能影响他。必定这小子智商还是有的,不打他不管他,这小子的疯狂劲反而收敛了些。表哥在学校那也是一尊神,有一帮顶礼膜拜的人,是那种女生喜欢的帅气豪侠型,要不是他妈看得紧,说不定孙子都有得抱了。有一次他俩从学校走回家,那时学校没有校服,穿自己的衣服,他俩走在一起那也是金童玉女。有一个小子多盯了鲁茜几眼,他眼一瞪。“看什么看,色迷迷的,打瞎你这双狼眼。”他不仅仅是说,挥起拳头就要上,鲁茜使命拉住,那小子吓得一溜烟地跑了。在学校那也是义无反顾地担起她的保护神,要是那小子跟她多说了几句话,走得近了,圆眼一瞪,那小子讪讪地就会走开。搞得她非常反感。“喂!你不要干涉我的生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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