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渐渐深了,整个林子笼罩在黑暗的统治之下,只有零星的碎火,在无垠的暗流中流动。(
超神建模师)『言首
沙华站在村口处,静静的等待着
...... “你找我何事?”耶水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沙华一转身现耶水已不再是耶水了,他脱掉了往日里穿着的僧袍,换上了平常百姓家里的衣服,不过,只有那圆不溜秋的脑袋,才是耶水以前是和尚的证明。
“你还俗了!”
“对的”
“既然还俗了,为何不告知我一声呢?”
“为何要告知于你?”
“因为,我们是兄弟!”
“兄弟?!”也许是这些谊来的太迟了,耶水良久也不曾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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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既然已还俗,酒也应该可以喝了吧!”话毕,沙华拿起别在腰间的葫芦,又在手心中变幻出一个酒杯,往里倒满酒道“兄弟之间,薄酒代劳”
耶水傻傻的接过沙华手中的酒杯,一口闷下,只甘后甜,就似他们的友那般。
“怎样,酒味道如何?”
“亦甜亦苦,如人生几味,后味无穷”
“这酒是我一个朋友所酿,她擅长酿酒,我擅长喝酒”沙华笑笑,不过说句真的,凌蝶也有多年没见了吧!
“你朋友...... 也是妖怪吧!”
“没错,她是一只蝶妖,不过,此生与我最要好的知己,唯你也”
耶水微微震了一下,原来,沙华一直把自己当作知己相待,不过...... 自己却......
“我耶水此生最要好的知己,也非你莫属”耶水捶了一下沙华的胸口,这种兄弟之间的举动,似乎悄悄吹散了这酷夏的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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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就此别过了”沙华拱手道,并转身准备离开,可却被耶水叫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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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这个送你”耶水从怀中摸索出那本他视为宝物的东西——《法华经》将它送给了沙华。
“这...... ”
“拿着,此次就义,是死是活,全在天命之中,如我还活着,自会去找你,如我死去,还望你还能记得我这个和尚”
“绝对,绝对记得”接过耶水手中沉甸甸的《法华经》便消失于夜空之中,只从空中留下一张写满字的信纸如枯叶般飘落在耶水的手中。
耶水将手中信纸打开,纸上简简单单的写着几句哈:我曾算过你的俗名应交朱元璋,是帝王之名,君者之象,如你能来找我“牧童遥指杏花村”
“朱元璋...... ”朱元璋将手中信纸叠好,小心的放入怀中,他心目中的野心与正如雨后春笋般疯狂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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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似有一圈帝王的光晕围绕着他,龙已再次腾起......
回到迎仙居这里也有十多年了,至于,那天回来后,凌蝶不在,沙华心中早已有了定数。妖怪一生当中有两条路,一者是修成正果,羽化成仙。二者是天劫地祸,难逃一关,而凌蝶恰恰是后者。
关于迎仙居,沙华只能欣然接受这个难摊子啰。
虽不能酿的一手好酒,但泡茶的功夫却是颇有一别的,不过,自从沙华当上了迎仙居的新主人后,那只在柜台当掌柜的蛤蟆精也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吉林小说网)沙华只好一人兼掌柜与制茶人两角。只不过好在日子也过得逍遥自在,望着前来品尝他独制的“曼罗茶”的客人们,也时常从他们口中听到关于外界的传闻。
沙华已有十多年不见他了吧!但,他的消息沙华可是清楚的很。
二十五岁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正十六年,率吴国公。同年,攻占集床路,将其改为应天府,至此二十六年,击破各路起义军后,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沙华端起瓷白纹金茶碗向店里的客人走去,闲谈道“今日可有趣闻怪事啊!”
一个体格魁梧的汉子,手中端着茶碗道“我昨日从县城中回来,听说,当今圣上爱妃得了一种怪病”
“怪病?”
“就是每到半夜里都会掉一把头,听说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就这样被这种怪病折磨的生不如死,连皇上看着也心痛啊”汉子边喝茶,边往嘴里不停的送迎仙居免费招待的花生。
“哈哈哈”沙华浮笑几声,这是“怪病!”想想都会知道是妖魅作祟。
“你为何笑啊”
“我笑得是这女人掉头的滑头之象,定是那庵里走出来的尼姑”
“罢了,罢了,不和你一般见识”话毕,汉子还不忘从桌上抓起一把花生揣在怀中,朝门外走去,沙华看着这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沙华走到客栈外,懒懒的伸了懒腰“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啊!”
店中的小二拢过来说“老板,这种好天气是个出外游行的好机会啊!”
沙华转过头看向他道“也是啊,想想我沙华已窝在这地儿也快十余载了吧!”沙华感叹着,时间不等人,妖怪也是如此。
“那好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沙华朝小二说道。
“就今天?”
“对啊!出去几天,店里就交给你看着了啊”沙华信任的拍了拍小二的肩膀,便朝里走去。片刻之后,就简简单单的拿了个包袱出来了。
“老板要去那儿?”
沙华想了想,就脱口而出三字“云佛寺”
“那老板好走!”
“好的,店里就拜托你了”沙华朝小二招招手道。
“好叻!”
一脸阳光的沙华踏上了去云佛寺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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