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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情敌路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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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天气还不错,最近一个月来难得晴空万里,虽然林牧之更喜欢阴雨天,但是秋高气爽登高作赋倒也算是一桩雅事,于是林牧之就带着妹妹林青狸,又叫上陈安石,陈铮两个兄弟去爬韶山,本来还打算带上现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韶山大学美女苏素素的,拿下了这么漂亮的媳妇不在兄弟和妹妹面前显摆一下,那不就是锦衣夜行吗,用烟枪的话来说,找个美女媳妇金屋藏娇才是最傻x的行径!费劲千辛万苦追女神不就是为了让兄弟们羡慕嫉妒恨吗?只是不巧的是苏素素的母亲今天到韶山市来出差,自然要去大学里看望一下宝贝女儿,林牧之现在可没做好见丈母娘的准备,俗话说女追男隔成纱,男追女隔个妈,想要经受住丈母娘的火眼金睛考量,林牧之自认道行还不够,所以也就放弃了携美同游的打算。(风流神仙混官场

    韶山市南部是一大片海拔不高但绵延面积很大的丘陵地统称为韶山,韶山市也是因此得名,虽然几十年后这里被开发成了寸土寸金的高档别墅区,成了一片富人聚集地,但是现在却是一个不是鸟不拉屎而是只有鸟拉屎的地方,人迹绝对罕至,野鸡,山跳倒是不少,甚至传说有人在这片山里看见过狼,于是乎也没有哪对情侣敢来这里打野战。(材料帝国

    进山的时候就看到陈铮背了一个大黑包,林牧之当时还以为是一些水,食物什么的,四个人在一个山沟里的无名小河边停下,空山无人,碧水潺潺,鹅卵石密布,景色倒是不错。

    没想到陈铮这时候却赫然从包里拿出两把双管猎枪,和一大包钢珠子弹,枪管制这些年越来越严格,猎枪这种东西已经几乎在民间绝迹了,陈铮装上子弹问林牧之要不要打两枪,林牧之自认枪法实在是丢老林家的脸,就没有舔着脸去尝试,倒是林青狸一脸的跃跃欲试想来枪法可能不错,但是被李牧之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林牧之和林青狸兄妹二人在靠近河边一块阴凉地的大石头上坐下,陈铮和陈安石就背着猎枪去猎兔子野鸡了,林牧之猜想陈铮的猎枪肯定是从他爸那里偷偷带出来的,料想今天回去陈铮肯定免不了一顿胖揍,陈铮他们父子的关系在外人看来绝对称得上奇葩,这对父子之间平时的语言交流并不多,陈叔属于那种沉默如铁的军人,跟儿子交流的方式也是军人方式,就是一见面一个追着打,一个拼命的逃,而且好像对这种老鹰捉小鸡一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到了林牧之陈铮都三十多岁年纪了,林牧之去陈家串门,还没少碰见陈铮他爸拄着拐棍,满院子里追着陈铮胖揍的场面,而陈铮也从逃不出父亲的魔掌,到能兜着圈跑不让父亲打着,再到故意放慢脚步被父亲逮着打,陈铮在渐渐长大,陈叔也在渐渐老去,这种父子关系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林牧之永远忘不了陈铮入狱那天,陈叔叔躺在病床上看着他的眼神,那是一种无声的责问,林牧之晃了晃脑袋从那种情绪里走出来,心中暗暗发誓这种事情今生再也不会发生。(一路飞仙

    “哥哥,你在想什么”林青狸此时正光着两只如玉小脚丫在水里荡来荡去,清可见底的小河中,几条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小鱼过来啄她的脚,离开了北京,离开了大院,她真成了一只进了山的小狐狸,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烈火军婚

    “我在想,你是怎么说服爷爷同意你来韶山的”林牧之胡说道,他确实也有些好奇,爷爷再怎么会让李固一路护送林青狸来韶山玩,林牧之捡起几块片状的石头扔到水里“打水漂”,石头御水飘飞,飞出好远。

    “很简单啊!我把他最喜欢的那副溪山行旅图举到他最喜欢的那条白龙鱼的大鱼缸顶上,然后说我很伤心,我想到韶山来玩几天,爷爷就痛快的答应了,其实爷爷很好说话的”林青狸眯着眼笑,笑起来真像一只小狐狸。

    林牧之听完一阵恶寒,林青狸不愧是林家的混世魔王,连林老爷子都敢威胁,平日里一帮威风八面的林系大员见了老爷子哪个不是战战兢兢,莫说是威胁,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林牧之亲眼见过一个外地官员进京,据说此人在地方上是那种手腕强硬至极,山头主义浓郁的林系官员,跟林老爷子聊了不到一刻钟,虽然聊天的时候没看出什么端倪,但是那名官员转身临走的时候林牧之明显的能看出他的整个后背衣衫都给汗水透湿了,那可是寒冬时节。(嫡谋)再说家族第三代里的翘楚人物林白驹吧,有次老爷子躺在摇椅上听他背《史记项羽本纪》背错了一个字,老爷子只是冲林白驹一瞪眼,就把已经十来岁的林白驹吓得哭了半天,林老爷子的积威竟然对林青狸无效。

    转天礼拜一,林牧之照常去学校上课,而林青狸则兴冲冲跟着小叔去韶山乡下做考察了。

    语文课自然是乐趣无穷,李天才这个小弟是不敢在班主任老师的语文课上随便调位坐到林牧之身边的,这节课要做一次小测试,整个高中生涯就是各种考不完的试,做不完的题。其他同学都在低头奋笔疾书,当然也有四处看看想要作弊的,林牧之也在兴致勃勃的做着一张试卷,虽然依然对那些“这里用居然为什么不用竟然”这样的语文试卷题目感到很无语,但是一个成年人有机会再次回到高中课堂去做一张高中考卷,这件事情本身却很有意思。(穿越之七天女

    香风一阵,原来是正在监考的胡淑艳绕了教室一周之后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上。

    依然是一身令制服控们着魔的黑色的职业西装,衣衫紧紧包裹住一具已经熟透了的通体,凹凸之间的曲线夸张而美妙,黑框眼镜和透着洗发水味道的青丝,知性熟女对青春少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食髓知味,男女都是如此,不仅仅是血气方刚的林牧之对胡淑艳的欲望越来越不受控制。师生恋这种让保守女性想想都会两颊绯红的关系,还有那份禁忌的快感已经让胡老师深深沦,久旱逢甘露,大喜之事啊

    满是学生的课堂上自然不可能有太大的动作,如果真有太大的动作那么本书就是纯粹的yy小黄文了,但是仅仅是眼神的挑逗,和大腿并排坐时带来的偶尔的触碰以及那个人心知肚明的那种暧昧气氛,已经让两个人灵魂肉体蠢蠢欲动,男女之间的情事可不仅仅就局限于滚大床的那一刻,继而两人都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下课铃声响起,胡淑艳起身,两个人的距离随即拉开,一切自然而然,只是林牧之写字的手已经流了好多汗,连写出的字体仿佛都透着一股邪劲,汗水溱透了试卷,胡淑艳看到了,本能的想起了那天被湿透了的裤子,她觉得今天自己赢了,这个小男孩今天远不像那天一般有定力。收试卷的时候,胡淑艳推了一下眼镜别有意味扫了林牧之下肢一眼的问了林牧之一句“教室里就这么热吗,试卷上都是汗水”

    等到胡淑艳迈着曼妙的步子走出教室,李天才来到林牧之身边,说高强有事找他,已经被胡老师挑逗的浴火焚身的林牧之想了好大一会才想起来这个被陈氏兄弟收拾过几次,以前还经常敲诈李天才的那位仁兄来。

    高强是高三六班的一个混混学生,到了高三以后他这种学生,只要不在上课的时候的捣乱老师已经不怎么管了,他也没想过要考什么大学,也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他承认他喜欢过班里这个叫齐长卿的女孩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谁不喜欢,但是他不觉得自己会为了这个女孩子去赴汤蹈火什么的,他甚至动过把这个女孩介绍给那个神秘的高二学生借以讨好他的念头,他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他觉得那些都是书里骗小女孩眼泪的东西。但是今天课间,当他看见这个女孩子面对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来头的俊秀男生默然流泪的时候,他真的感觉的了一种心痛,继而是一种离奇的愤怒。

    钱钟书老先生说,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喜欢过的女孩子比皇帝三宫六院里所有的妃子加起来还要多,对性的幻想比公共厕所里的茅坑还要肮脏,但是他们却都幻想着拥有一段纯真美好的爱情。其实何止是十八九岁的男孩子,所有具有性意识的男人都同时具有肮脏的性幻想和对美好爱情的憧憬。这个叫齐长卿女孩就是高强对爱情最美好憧憬的化身。

    这时候有个男人欺负了这个女孩,让她流泪了,是可忍孰不可忍,高强自然本能的冲到那个男生身前,举拳就打,但是他的这次挺身而出却注定是一次飞蛾扑火的悲剧,俊秀男生动作比他快的多,一记漂亮的高鞭腿抽到他的脸上,他瞬间倒地。

    俊秀男生脚踩着他的脸,他拼命地扭头往上看,看到的是齐长卿的眼泪,屈辱,愤恨,不甘,这些情绪在高强的心里交织,这一刻他很无力,无力到想哭。

    等到清秀男生把脚拿开,他快速站起身飞奔而去,他要去求援,他平日里的那些狐朋狗友不行,他们跟他一样都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这个俊秀男生绝不是小混混能解决的,最近他虽然挨了不少打,别的好处没有,眼力倒是练出了一些,这时候他想起来一个人,那个高二姓林的男生,他想就算是下跪,也要求着那个男生帮他一把,帮她一把。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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