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极品大少在都市)”
王项跪地上磕头,望着三十一,恭敬地喊道:“师傅。”
对方要教什么,他问也不问。因为他明白,三十一无论做什么,他都得服从,只要他想活下去。
三十一望着他,忽然赞同似的笑了笑,说:“你跟我学杀人可好?”
“监狱催生了一切变态的行为。”王项脑海冒出一位监狱老人说的话。这个强大到他仰视的人为什么救他?他完全摸不清,现在的行为更是诡异。
他缓缓地问:“可以不学吗?”
“我会不高兴。”三十一叹了一口气,轻轻地抚摸黑猫:“都和你一样,不乖啊。我老了……”
“我学,我学!”王项立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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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轻轻地笑了起来,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你去看会儿书好吗?”
王项愣了愣,却没有说什么,随手拿起书架上一本书,竟是他看过的一本小说,‘人间天使‘。
便坐在地上看书。
看到第十三页的时候,三十一轻轻地说:“今天开始,你看谁不顺眼,就打他,打不过……”偏着头想了想,说:“只要是单挑,打不过,我就让对方打死你。”眼睛又像阴暗的天空一样死寂,王项不怀疑他的话,从黑猫,到杀德哥,他对生命都是极其漠视的。
王项闭上眼睛,不甘心地问:“您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
“为什么?”
“我们有缘嘛。(
天骄无双)”三十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回宿舍吧,晚了,我有点困了。”他伸了一个懒腰。
“我想去洗个脸。”
“嗯。”
读书馆门口的狱警没有盘问他们,反而对男孩尊敬地躬了躬身。读书馆在一楼,509在五楼,他往二楼的澡堂子走去,三十一慢悠悠地上了楼。
进了澡堂子,他咬牙紧紧地握着拳头,头往墙壁上撞,‘砰砰“的声音在安静的空间响彻。
无力感深深地纠缠他,三十一,德哥,麻子……他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他们。
又回到了一楼,狱警拦住他,喝道:“滚上去睡觉!”态度和他和三十一在一起时截然不同。
“长官,我马上就上去,马上就上去。(
武者在洪荒)”王项弯下腰,衣袖擦拭掉狱警皮鞋上沾的一点泥巴,笑着说:“您的鞋脏了。”
“什么事?”狱警不耐烦地问。
“长官,我向您打听个事儿啊。怎么着,才能调到另外的监狱去呢?”
狱警冷笑,不屑地打量王项,说:“你以为这是宾馆,想去哪住就去哪?犯人死了,也要埋在热带雨林!”
王项嘴角微微抽搐,向狱警鞠躬,颤抖着说:“多谢您,我明白了。”
509静悄悄地。
过度白的墙壁反射着走廊进来的暗光照在一张张面孔上。夜晚,他们都一样,都一样的,如多少年后,死了的模样。
麻子的脸,晚上好看多了。他就睡在王项临床,上个月搬过来的。(
青楼第一皇妃)和王项头对头,方便王项每天晚上帮他捶肩膀,直到他睡着,发出巨大的鼾声。
他将手里的毛巾悄无声息地打了个结,蹲自己床上,比划了一下麻子的脖子,嗯,似乎小了点,拿回来调整了一下,觉得好了,于是,把毛巾套在麻子脖子上。
毛巾穿过铁床的栏杆,如此,活结缩紧的时候,可以将麻子的头固定在铁床上。铁床的模样是这样:头脚两头有栏杆,和学校宿舍里的床一样。
麻子睡梦中感觉脖子上有湿东西,不舒服,伸手去摸,这一抹,却怎么抹也抹不掉,惊醒,以为是蛇,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一双比毒蛇还冰冷的眼睛!
“你……呃……”
毛巾缩紧,勒着他的喉咙,当他抓住背后的手,快挣扎开的时候,眼睛传来撕心裂肺的疼痛……
血淋淋的手指从他的眼眶里退了出来,然后,****另一只眼睛!
“啊!”
他惨叫着,一拳锤开后面的人,剧痛下,力量奇大无比。(
萌夫养成之装傻王爷)可是,都是黑暗,都是黑暗,什么也没有,不知道他锤开的人,哪里去了。
他跳下床,乱撞,宿舍的人全醒了。被这一幕惊呆了。麻子双眼流血,捂着眼睛惨叫。那一向温顺的俊秀的青年,满手是血,正用毛巾缓缓地擦拭手上的血,望着麻子,残忍地笑着说:“麻子哥,以后该您学按摩了,盲人,不做这个,做哪个?”
王项望向上铺,三十一没有动静,似乎在睡觉。
“师傅,我听您的,看谁不顺眼,就去弄谁,您满意了?”他知道三十一听得到他的话。
“嗯,你去长官那自首吧,省得打扰我睡觉。得关好几个月的禁闭呢,你的床我收拾,不会有灰尘,放心的去吧。”上铺传来三十一淡淡的声音。
王项向宿舍的人点头微笑,望到那个和麻子关系好的瘦瘦高高的人,他对他鞠了一个躬,笑着说:“请睡个好觉,打扰您了。”瘦瘦高高的人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无意识了,却还惨叫的麻子。打了一个寒噤,脸色苍白如纸。
……
五年后的一夜。
不透过窗户看,夜,总是有那么一点点的美丽。雨缠缠绵绵地下,没刮风,雨线的弧度几乎达到90度。
王项快速地奔跑在茂密的热带雨林里,雨沿着头发,打湿了一身。
此地离正德监狱大约八十里。他用了一个小时。
脚踩在树叶上,悄无声息。如此快的速度,脚步如此轻,似乎违反了物理学。但,他相信物理,更相信科学。
他只是将力气集中到脚尖大拇指一点而已。如果扒开树叶,会发现有一个手指深的洞。
他听到了,听到了前方的声音。
两个人在一起?
王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身体贴着树,望着前方两个身影,喃喃自语:“在一起也好,省得多费力气去追。”
光头,并非喜欢光头,只是习惯了。
俩兄弟是光头。而且十年前都当了兵,七年前退役又都出国进入了雇佣军公司,三年前回国,又都进入了正德监狱。
什么都一起?死呢?
“我们逃掉了吗?”稍微矮点的是弟弟,他弓着身体,和哥哥跑在没有任何规律的路线上。
忽然直,忽然转弯,又忽然走回来,往另一个方向跑。残酷的雇佣兵生涯告诉他们,这样的跑法对于逃避追踪极其有效。
“没那么简单,进天堂这几年,你听过有角斗士成功逃脱过?”哥哥烟嗓子很浓,压抑着喘息声说:“都躺了回来!”
“嘿嘿,那就从我们开始,有了先例了!”弟弟摸了摸肚子,舔着嘴唇残忍地说:“刚好饿了,后面的家伙追来了更好。”
丛林跑了七八个小时,除了野兽,找不到任何食物。雇佣兵生涯里,俩兄弟不止一次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吃过人肉。现在绝没有时间悠闲地生一堆火。相比起野兽的肉,那么,毛发少的‘人’的确是最好的食物。
“都是我的错,让你们挨饿了。请问,你们生火,打一只猎物来,共享,如何?“
一道声音从前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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