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
真是有人拿着画像在大街上真真切切的发着传单啊亲!还包邮呢亲!就算是fbi的头号通缉犯都没有这么隆重的待遇好吗?
叶煜霆,你这是要作死我的节奏啊!
于是,夜笙歌很没出息的赶在传单发到她们本人手里时,逃了。
一落地,满耳的思密达还没有听真切,妖娆快人快语地再出金句。"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you try you die you huo gai。(网络名句: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作你死你活该)"
夜笙歌捂着额头,由衷的感慨。hi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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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妖娆的大口米口米是个开关,是她手贱按开了开关,所以才引领她走进了毒舌新时代?
f.uck!
之所以来韩国,是因为这里是组织距离c国最近的窝点,以前集训的时候也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
最主要的是,夜笙歌发现,她的面貌已经开始有了差别!
她知道加在牛奶里的药是短效的,只要停药,她身体的新陈代谢就可以将体内的残留药物分解。一旦分解没了,她自然会变回那天那种连天仙儿都忍不住点赞的美貌。
可是一个丑八怪在失踪一段时间后,突然变美了,怎么解释?
想来想去,还是来韩国比较合适!
唉,说实话,夜笙歌觉得这次完全和她的计划背道而驰,几乎是一路上被人逼着,夹着尾巴逃到韩国来的。
她知道叶煜霆这人不简单,但却没想到这么危险!
"oh,god!(噢,上帝!)"一句很不和谐的男声响起。
夜笙歌抬眼看去,金发碧眼的意法混血帅哥,丹尼斯是也。
"oh,you're so beauteful!(哦,你这么美!)"
一个多月没见,夜笙歌本想*他一番,可他居然昧着良心说她这张脸好看,这种审美的品位观真是……整合不了。
骚包还是骚包,只要看见女人,甭管长相下不下的去手,一准就贴过去了。
她用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可是热情似火的丹尼斯怎么可能真的就此收手,他可是第一次看着长得这么有特色的东方女孩呢!如果丑也算是一种特色的话!
碧绿的眸光含情脉脉地看过来,双手捧心,高大有型如模特般的身材配上这样的动作,这样生动的目光……夜笙歌生生被他恶心到了。"丹尼斯,作为一只马叉虫,你为什么还不进化掉?"
一听到某个词汇,丹尼斯瞪大双眼,整个人居然本能地倒退了一大步。
马叉虫,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这么叫他!
他似乎不敢相信,碧眸中的深情瞬间跑得没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恐惧,和不敢置信。"我擦!你谁啊?你叫劳资什么?"
上一句话还是完美的蒂芙尼早餐语调,英伦腔也转得快要上天上去了,而这一句,却成了标准的c国骂,那京腔儿叫一个地道啊!
估计把他放在c国的大街上,听他骂出这句话,作为本土公民一定会为自己的国语感到自叹不如的。
"跟谁俩劳资来劳资去的!一个月没见,皮痒了是不?"
不说那语调,单说那神态,明明就是……不可能,夜火已经死了啊!他还哭了好久呢!丹尼斯的神色变了又变,似喜似忧,复杂无比。最后他终于憋出一句话。"火宝贝儿,你怎么能没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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