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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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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gzhi;第二天一早,康小乔拿了一张一百两的飞钱,到柜坊换了几贯钱,一路蹦蹦跳跳的往长安城最繁华的市中去。(一剑平天)东看看西看看,希望能够买个合适的礼物送给连锦,好来报答她拾金不昧,并且为她指出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出路。

    ……这手镯真好看,可惜有些太宽了,连锦的手腕细的很,这手镯她戴起来不合适。

    ……这胭脂的颜色连锦一定喜欢,买回去给她也不错,但为免也太小家子气了些。

    ……咦,这个花瓶真是漂亮啊,不过要是送花瓶的话,是不是有讽刺的意思?要是被连锦误会了就不好了。还是算了吧。

    ……矮油,这套金钗简直是为了她量身定做,就这个了!……什么?这是宰相爷派人定做,要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的?……好吧。

    ……啊哈,这个香囊简直是太好看了,居然还是利用陀螺仪原理做出来的,真是又有趣又实用,挂在床头合适的不能更合适了。……啥?这已经被张少府买下了,晚上就会派人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那好吧。

    ……这套玉风铃总是好的了吧?做工精细,声音清脆,玉质晶莹剔透,连锦窗口的那个风铃看上去也有年头了,不如把这个买下来送她也好……啊?这是给死人招魂用的?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康小乔看中的东西着实不少,可是不论是哪一样,都稍微有些美中不足,不是十全十美。其中她看中一套金钗发饰与葡萄花鸟银香囊都十分精巧可爱,可一打听才知道,居然都是由城中的权贵专门定做,打算送给连锦哄她红颜一笑的。(总裁来袭:豪门联姻

    大明星果然是不太好伺候……

    徒劳无功一整天,康小乔就当自己进行了一场长安一日游,虽然不至于两手空空而回,但始终是还没有买到一件足够送给连锦的东西。

    带着漂亮的胭脂和连锦素来爱吃的几样点心,康小乔回到了胭脂楼。一路上楼去了南厢房,连门也没敲就直接进去。

    一眨眼半个月过去了,康小乔穿越到唐朝也有快一个月了。在她的帮助下,胭脂楼的经济效益正持续走高,楼里的姑娘也都爱煞了她,本来胭脂楼里的姑娘们就都是其乐融融,现在更是相亲相爱,虽然做的是皮肉生意,可人际关系却像是世外桃源。

    说真的,康小乔都有些不想走了。

    “连锦!来吃好吃的,我特地从东街买来的点心,全都是你喜欢的。新鲜出炉,还都热着呢。都是靠你的牵线搭桥,我昨天顺利的把那枚‘夜明珠’卖给了国舅爷,你猜猜多少钱?足足五百两!五百两啊!施则瑜累死累活的经营胭脂楼,现在手里又能有多少银子?我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来来来,吃点心,明儿中午我带你去吃满汉全席!……呃,你这里大概还没有满汉全席……反正……我带你去吃大餐……”

    康小乔不歇气的说了一大堆,连锦本来正坐在琴榻上发呆,看康小乔来了才站起来,听着她喋喋不休的话语,微笑着走到桌子前坐下。

    “瞧你,满头大汗的,也不歇一歇就跑到我房里来,一点也没个姑娘家的样子……”

    说完从腰间拿出手绢替康小乔抹了抹脑门上晶莹剔透的汗珠子,然后拿起了桌上的胭脂盒问

    “这胭脂颜色真好,闻上去也香。(葬剑藏弓)以前西市是有一家铺子卖的,这两年却不做了。你竟然还能买得到。”

    这胭脂本就是打算送给连锦的。此时此刻一听连锦夸它,康小乔顿时开心了。从点心盒子里拿出一块糕点递到了连锦嘴边说

    “我今天本来是想出去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买来送给你,不过逛来逛去都是些中看不中用,或者中用不中看的东西。逛了一大圈也没有好的,恰好碰见这胭脂还算精致,我想你会喜欢,就买来送你。你既然喜欢,那我就再开心不过啦。”

    连锦点了点头,又用指尖沾了一些闻了闻,十分享受的笑了笑,然后盖好盖子放在了梳妆匣里。

    “这胭脂很少见,我很喜欢。谢谢你了。”

    这一段时间,康小乔与连锦的关系越来越好,恰好瑜老板看她也算是熟悉了楼里的规矩和人际关系,故而为她腾出了一间屋子,让她不用跟阿阮继续挤在一间房里。于是楼里的姑娘们也纷纷开始调侃,说她是有了新欢就忘记了旧爱,不但天天往连锦的房里跑,还从阿阮的房里搬了出去。

    康小乔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楼里的姑娘们全是欢场的精英人士,伴随着胭脂楼经营方式的逐步人性化和个性化,有好几对姑娘已经成双入对,专门应付那些喜欢看百合的男人们。于是时间久了,就有人开玩笑说连锦与小乔也是这般,每天在楼里谈情说爱,好不快活。(宝鉴

    连锦对此毫不介意,有时候还会故意做些让人起哄的举动来逗大家开心。可康小乔就不那么高兴了。

    她总是会想起那天在厢房中连锦冷若冰霜的模样,甚至连续几次还在晚上梦见了那时候的连锦。在她看来,这不是什么问心无愧的事情。

    ……难道我真的是百合?我喜欢上了连锦吗?

    康小乔冥思苦想也没有结果,可是事实证明,在她和连锦相处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让她脸红心跳的时候。除了那天连锦生气时的样子让康小乔有点动心,其余都一切正常。

    ……大概只是因为她生气时候很好看吧……

    反正康小乔是这么认为的。

    “连锦,你今天看起来也好像不太对。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怎么了?”

    连锦摇摇头说:“大概是最近太累了,虽然不用陪客,但现在楼里的客人多了,姐妹们应付不过来的事情也多了。晚上的时候总要担心有什么意外发生,要守到所有客人都走了才放心,熬的太晚了些,所以不大精神吧。”

    连锦是施则瑜的左膀右臂,施则瑜自然是舍不得让她卖身卖笑陪客的,最多是偶尔出去跳个舞,唱首歌。而自从胭脂楼的员工守则出现了以后,每天的工作都奇多无比,按照康小乔所指定的路线规划,楼里面的姑娘还有很多事情要学,很多思想教育还没有跟上。康小乔与连锦白天都要哄着楼里的姑娘进行心理辅导和员工培训,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

    康小乔不必抛头露面,至少晚上还能早些休息,可连锦就不一样了,施则瑜想让她接自己的班,于是每天晚上都带着连锦‘实习’。(独步山河

    据说施则瑜在铁匠铺定做的钢管已经快要交货了,过一段时间晚上有了钢管舞,估计楼里的生意会更加火爆。届时连锦作为楼里的头牌,可能还需要跳一段钢管给客人们看。所以又是培训员工,又是丰满细则,又是调解矛盾,又是积累经营经验,又是学习舞蹈,连锦最近确实累坏了。

    康小乔不疑有他的点点头,又开始滔滔不尽的说起了她今日在城中的所见所闻。连锦在一边听着,一边小口的吃着点心,偶尔风从窗外吹进来,窗口的风铃叮咚作响,也是十分惬意。

    当天晚上,康小乔照例想趁着大家都在楼下接客的时候睡上一觉,却忽然听见楼下有不同于以往的吵闹声,生来喜欢热闹的她仔细听了听,原来据说今晚对面回雁阁的头牌姑娘年满十八岁,到了拍卖破瓜之夜的时候了。

    她她一直在胭脂楼里过活,回雁阁的姑娘她完全没有见过。一听说对面楼的花魁要公开拍卖,想想自己枕头底下压着的四百多两银子,康小乔便想去凑凑热闹。

    ——小说里都是这样的,都是去看热闹,然后就会有好事情发生的。这么好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于是,康小乔又换了一身男装,摇身一变成了乔少康,慢悠悠的往回雁阁去了。

    在康小乔进驻胭脂楼以前,回雁阁一直与胭脂楼不分高低,都是长安有名的大场子。虽然连锦美名早已响彻长安,但始终没有入幕之宾,也从来不肯与客人有太多交集。相反,回雁阁的花魁红莲虽不如连锦美貌,可却每天晚上都在楼中迎来送往,与不少客人暧昧不清。(混蛋魔后嚣张娘亲

    如今胭脂楼生意越发的好了,有施则瑜的保护,普通的客人们想跟连锦多说半句话都十分困难,故而有许多人便常去找回雁阁的红莲了。

    回雁阁的老鸨早就曾说过,红莲会在十八岁生辰时许给恩客,到时候不论权势,不论年纪,不论身份,只看哪个男人出价高,红莲的初.夜便属于谁。

    而今天的晚上,就是红莲十八岁的生辰,也是她的破瓜之期。

    康小乔倒是没心情解救那个素未谋面的红莲,只是想去看看热闹就算了。人各有各自的命,她不是圣母,也没有心情去做这种圣母。

    回雁阁今晚的生意极其火爆,各路土豪共聚一堂,都是为了得到红莲。从他们的言行之中康小乔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因为喜欢红莲才来参加今晚的拍卖,一小部分人是因为贪花好色而来,而大部分的人则是为了‘睡过长安第一名妓’的‘美名’。

    康小乔冷眼旁观,不由得为连锦担心。

    连锦其实已不算年轻,眼看二十三了,在长安城中早已算是剩女,奈何人比花娇,从来没有人说过相关的问题。而连锦迟早也是要嫁人的,对于施则瑜的眼光,康小乔真的不怎么放心。

    和所有地方的拍卖一样,最重要的商品往往是最后才登场的。于是当拍卖刚刚开始的时候,台面上有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美丽的西域女奴,有珍藏了数十年的美酒,有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有宝刀宝剑,康小乔也兴致盎然的叫了几声价,不过最终也都被人盖了过去,没有买到什么东西。

    台面上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价格也越来越高。恩客们的情绪逐步高涨,都期待着最后一件商品的登台。

    终于到了最后,台面上只剩下了一张黑漆漆的古琴,样子十分古朴,光从卖相来看,连康小乔都能看出不是普通的玩意儿。

    果然,这张琴一开价就是一百两银子。

    为了证明这琴的价值,回雁阁还特地找来了长安城著名的琴师上台试奏,声音清远悠长,确实不是一般的货色。老鸨又再三介绍了一番,来头不小,据说是个古董。康小乔有点不太好理解这个东西的价值。

    ——在唐朝就算古董了,那要是拿回现代,这得算是个什么东西?

    爱琴之人还是很多的,何况红莲琴技超绝,也算是闻名长安的。于是这些恩客中有不少人想要借花献佛,一掷千金买来这张古琴换美人一笑。

    “我出一百四十两!”

    “我出一百五十两!”

    “一百八十八两!”

    康小乔在下面听着,越听越觉得这张琴真是贵的吓人。连锦也是爱琴之人,平日闲暇有空就会弹上一曲。想起今天折腾了一整天也没买到合适的礼物,康小乔决定把这把琴买来送给连锦。

    反正自己身上这小五百两的银子也都是有了连锦的帮助才赚来的,即使一口气花光了,也不过就相当于自己送了一颗珠子给她。

    想通了关节,康小乔一咬牙,举起手喊道

    “二百!”

    “二百二十两!”

    “二百五十六!”

    她的出价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康小乔忽然升起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心思,她自小拮据,极少大手大脚的花钱。这次好不容易口袋里有了银子,于是很想趁机过把瘾,出一次风头。

    “三百两!”

    果然,三百是个分水岭,这个数一喊出来,顿时有许多竞价的人就放弃了。

    毕竟大家都是打算送给红莲的,若是花三百两买了一张古琴,那么再拍红莲的时候便会资金不足,到时候空买到了琴,却没有就会送给美人,那可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但是有钱人还是有的,当康小乔本来已经快放心的时候,又有一个声音从角落里喊出来

    “三百三十两。”

    康小乔一伸手:“三百五。”

    “四百。”

    此时回雁阁里已经是一片安静,能掏出这么大的一笔钱的人实在不多,大家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愿意一掷千金。

    然而康小乔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子,自然不会有人认得出她的来历,而另外角落中的人也戴上了面纱,摆明了不想让人知道身份。

    “四百五十!”

    康小乔白天买了许多东西,身上的银子已经不到五百两了。如果那神秘人再出价,这张琴就只好拱手让人了。

    然而那神秘人似乎也到了强弩之末,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康小乔一笑,这张琴总算是到手了。

    取琴的时候台下的人都用十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她,康小乔轻轻的拍了拍琴,忽然想到了缺德的商业竞争手段。

    站在台上双手摊开,虚虚的往下压了压,原本就算安静的台下立刻鸦雀无声。

    康小乔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对着众人举杯道

    “我对琴艺一道是一窍不通,不过正是宝剑赠英雄,名琴送佳人,今晚拍下这琴,就是为了送给我心中最美的女人!”

    台下的人都会心一笑,等着她对红莲一诉衷情。

    然而康小乔一仰头干了杯中酒,豪气干云的一笑

    “祝诸位今晚玩的开心!小可要去胭脂楼找连锦姑娘了!”

    说完,康小乔狡黠一笑,带着琴扬长而去,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胭脂楼。

    ——四百多两买一张古琴,还顺手替连锦和胭脂楼做了广告……

    ——这笔买卖也算不亏! 阅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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