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方的打听,吴洁终于弄到了沈思曼的电话号码,接下来,她就要实施她的计划了。(
招惹大牌女友)
她没有怀疑过李时业和沈思曼的爱情,可是,李时业越是爱沈思曼,她就越是爱她。因为他很专情,他的这份专情,她要让它只属于她。
再坚固的墙,只要有一点裂缝,一阵狂风暴雨,很快就能把它摧倒。,爱情也是如此,越是坚固的爱,一旦出现裂痕,因为相爱,反而会摧倒得更快。
……
李时业的手机响了,他不在。
“时业,你手机响了!”沈思曼大声喊道。
李时业正在厨房洗水果,沈思曼家的阿姨还没有回来,所以这些事情要亲手做。本来沈思曼要自己洗的,可是李时业偏让她在客厅里坐着。
“时业,你手机响了!”沈思曼又再叫了一遍。
“你帮我接一下吧。(
最后人类)”李时业朝着客厅大声喊道。
沈思曼拿起手机,一看,是吴洁!那个大川实业的代表!
“时业,是你吗?”
“吴洁,我是思曼,时业现在有事接不了电话,请问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哦,是思曼呀。其实我没什么事,只是打个电话看看……”沈思曼听得出来,那边的声音听起来很失落。
“我等会儿再让时业打给你吧。”
“不用了,你也不需要告诉他我打电话过来了,反正没什么事,我也不想让他费心。好了,就这样吧,我挂了。”
说完,吴洁就把电话挂了,她没有想到,第一次出手就会这么幸运,碰巧是沈思曼接的电话。她就是让她知道,她经常打电话给李时业,而且不是因为公事。
李时业端了一盘葡萄从厨房走了出来,问道:“思曼,刚刚是谁呀?”
沈思曼一直在愣神,听见李时业和她说话,她才回过神来,可是没有听见李时业说什么:“时业,你刚刚说什么?”
“又发呆了。(
腹黑教官惹不得)我是问你,刚刚是谁打电话过来?”
李时业把葡萄放在茶几上,坐到沈思曼的身边。
“吴洁。”
“她怎么打电话过来了?她说找我有什么事吗?”
“没有说什么……”
“真的?”
“她说只是打个电话来看看,见你不在,所以就挂了。”
思前想后,沈思曼还是决定对李时业都说了,尽管吴洁说不需要告诉他,但她还是想看看李时业的反应。人总是这样,总想要确定另一个人会不会是自己潜在的威胁。
“真是奇怪,没什么事,她干嘛打电话给我?唉,思曼,你都不知道,听爸说,我们李氏集团与大川实业长期合作,现在这些合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由吴洁来处理的。(
万古至尊)我不喜欢和她打交道,可是爸爸却说,我还真的不得不和她打交道。”李时业有些烦躁地说道。
和那些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人打交道是他最不喜欢的,他之所以不喜欢从商,大部分都缘由于此。
沈思曼从来就没有怀疑过李时业对她的心,只是她看到过吴洁望着李时业的眼神,那眼神,让她颇为不安。这种不安,不是来源于李时业,而是来源于吴洁。
“时业,吴洁那么优秀,你怎么会不喜欢和她打交道呢?”这句话,并不是沈思曼闲来无事的试探,而是真的疑问。在她看来,吴洁是十分有魅力的女人,在她有些了解她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都有些相形见绌了,吴洁的身上有她没有的东西。
“吴洁是很优秀。”突然,李时业好像意识到什么,问道,“思曼,你是不是又瞎想了?”
“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好奇,因为那是我内心的想法。(
混世刁民)唉,如果在认识我之前,你就认识了她,肯定就会被她吸引了吧。不过还好,我先遇见你。”沈思曼满足地笑了笑,暗自庆幸自己的幸运。
“不会的,思曼,我会等着你……”
即使是先遇见吴洁,李时业也不会爱上她,爱情,无关先后,只在乎一个感觉,他对吴洁,没有那个感觉,可是在遇见沈思曼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个女人就是能与他相伴一生的女人。
“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思曼,你不会以为,在遇到你之前,没有女人喜欢我吧。我可是要告诉你,有一大把的女人都在追我。”
“时业,告诉我,在遇见我之前,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沈思曼和李时业在一起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其实,她觉得这没有什么必要,因为她知道李时业爱她,可是今天刚好说到这儿了,所以她也就顺便问了,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有两个女朋友,不过都没有交往多久,就分手了。(
富贵锦绣)直到遇见你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都在等你,等你出现。”
沈思曼撇嘴一笑,说道:“你就会哄我开心,时业,你都不好奇吗?”
“好奇什么?”
“在遇见你之前,我有过几个男朋友啊,我看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我可要告诉你,我也是有很多人追的!”讲到这里沈思曼还真是奇怪了,李时业真的从来没有问过她。她听别人说,男人总是很在意自己的女人爱过别的男人,可是李时业好像就不。
“我一点儿都不好奇。”李时业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得意地说道。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都有哪些人喜欢你,譬如篮球队的队长吴志豪,还有那个材料院的张昊天,他是不是给你买了九十九朵玫瑰?”
沈思曼惊讶地望着李时业,他怎么都知道?这两个人虽然都是追求过她的人,可也是隐最深的两个人。他连这两个人都知道了,其他的人不可能不知道。
“时业,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两个人,我的一些朋友都不知道。”
“我就是有有办法知道,当年追求你的那些男人,在认识你的几天后,我就全部都知道了。不过,我不知道的是,我是第几个你爱的人。如果我知道你还爱过其他的男人的话,我想我会发疯的!”
“即使是遇见你之前?”
“嗯。”
“那好,时业,我告诉你,你是第一个,第一个我爱的男人,也将是唯一的一个,除非是你先不爱我了。”
“怎么会呢?思曼,永远都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我说过了,求你不要抛弃我……”
说完,李时业把沈思曼抱进了怀里,怀里的这个女人,即使每天见面,他都嫌和她待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他的父母一开始并不愿意接纳沈思曼,那个时候,他曾经下过决心,即使他们不愿意接纳他,他也要娶沈思曼,所以就有了后面的妥协。
李时业的怀抱,给了沈思曼最大的勇气,否则,她早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的手上,还残留着那个显眼的伤疤,除了李时业,谁都没有看过它,因为她用一条大玛瑙串儿给挡住了。那条玛瑙串儿,是李时业送给她的,是在他看见那条伤疤之后的第二天。那一天起,这条手串儿,她就从来没有摘下来过。
很久之后,他们才分开,沈思曼伸手便去拿李时业为她洗的葡萄吃。
“思曼,那条项链去哪儿?”
“什么项链?”
“就是那条玫瑰花紫水晶项链,良炜送给你的那条。”
“哦,我把它摘下来了。”从徐良炜家回来的当晚,沈思曼就把它取下来了,毫不犹豫。
“那么漂亮的项链,你为什么要把它摘下来?你都不知道,那有多适合你,好像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一样,说起来,良炜还真是会挑礼物,玫瑰花是你最喜欢的花,他恰恰挑了一条玫瑰花的紫水晶项链。”
这么一说,沈思曼便想起了自己的一时失言,那个时候,她对徐良炜说过,她最喜欢的花就是玫瑰花。只是这条项链,不知道他是有心还是无心。
“时业,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因为不是你送给我的。”
说着,沈思曼把戴着玛瑙串儿的手在他面前扬了扬,说道:“哪,这不是有你送我的玛瑙串儿吗,有这个就足够了,我就觉得这条玛瑙串儿比那条项链好看多了。”
那条玛瑙串儿整体红色,晶莹剔透,最中间,有一颗雕成玫瑰花的形状,活脱脱就是一朵红色的玫瑰,玫瑰中,沈思曼最爱红玫瑰。
沈思曼这么一说,李时业当然是高兴了,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朝她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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