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玲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绕着沿河的道路出了河溪公园。
此时,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谈不上失落,不过也绝非没有希望。当然,如果和自己的预期比起来的话,看来这初次的表白算是以失败告终。
然而这却并不是任玲今晚得到的最坏结果。比这更糟糕的是,原本她想着把这个糟糕的消息偷偷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并从那里得到一些安慰,如果能再得到更多关于唐蒙的信息来为自己下次的告白服务,那么就再好不过了。
可惜的是,今天这个日子,她和这个朋友似乎有什么共同的东西走到头了,但是自己又不是那么肯定,毕竟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向这个好朋友透露过对唐蒙的感觉,可是那时候她也只是作为一个朋友认真地倾听着,不仅丝毫看不出“吃醋”的态度,甚至可以感觉得到那个朋友在为自己感到高兴。
哼,谁知道她不是在演戏呢?说不定两个人早就“私定终身”了!
任玲想到这儿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太狭隘了,怎么能凭着自己一时兴起就随意的安排别人的终身大事?她懊恼的摇了摇头,向前紧走了两步一脚把路上一只易拉罐踢飞,“咣啷咣啷”的落在旁边公园里的草丛里。随即,任玲就听到“汪汪”的一声,易拉罐掉落的地方窜出来一只自己农村老家里随处可见的野狗。
这只野狗看上去比老家那些任何一只都要干净得多,可此时此刻,在任玲的眼里,那黄毛土狗怎么看怎么叫人有种灰头土脸土里土气的感觉。
她又转过头去看着前面的道路。另一侧就是大马路,时不时的有两三辆夜车飞驰而过。马路对面,一排夜店酒吧却才开始热闹起来,身着华丽的男女进进出出,无一不是令人艳羡的“勾肩搭背”。
可是这岂不是太奇怪了么?如果她真的也喜欢唐蒙,为什么却丝毫不显露出来?这丝毫不像是柴婉妃的作风,任玲能看得出来,柴婉妃是那种天生就要成为“优等生”“人上人”的人,虽然不是锋芒毕露,但即便是低调行事,也能让她身边的任何人感受到一种来自于她的气场。这种气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旁人:我才是最优秀的!
想到这儿,任玲脑海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此说来,她将自己和唐蒙的感情隐藏的如此之深,不管是什么原因,柴婉妃一定是以为自己就算是当牛做马,跪下来求他,唐蒙都不会对我有丝毫的想法的。
没错,虽然唐蒙是个万众瞩目的家伙,可是至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女生能像我这样和他走得如此近。所以——如果说我真的有竞争对手,那么就非柴婉妃莫属!
可是面对自己的好朋友三番五次的在自己面前谈论她是如何如何喜欢自己的男朋友,却没有丝毫的不舒服。其中原因就是我只不过是掩护他们暗中恋情的幌子,幌子上面写着“唐蒙已名花有主,请勿靠近”。
然而当众人都以为这朵花是她任玲的时候,任玲才真正意识到了那个“主”其实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公开“唐蒙女友”身份的柴婉妃!
任玲越想越害怕,她从来没有像这样害怕过,从来没有。这种害怕源自于对未来的无知,对即将到来的结果的恐惧。她感觉有些冷,可越是拉紧衣服,她就觉得离温暖又远了一些。
我真的太傻太天真了,呵呵,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在她心里,我可能已经被笑话过一百遍一千遍了……而唐蒙呢?为什么明明他对我那种不耐烦的态度我却视而不见,他明明对我毫无感觉却装作若无其事,在帮助“妃妃”的问题上也只是一副对多年朋友的关心的态度……对我,他不也只是当成了一个工具?偏偏把保护柴婉妃这么重要的任务托付给我这么一个弱女子……
经过停在路边的一辆车子时,任玲停下来向紧闭的车窗看去。看到里面反射出来的人的脸、头发和衣服,她第一次厌恶起这样的自己来。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从大一开始喜欢上唐蒙以来,她好像就从未意识到自己身世的卑微,反而是一想到唐蒙就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光芒四射一般。
然而现在,她第一次为自己穷困的家境而自卑起来,她忽然什么都明白了,又忽然什么都不明白了。唐蒙是个完美的男人,柴婉妃更是个完美的女人,两个人的的确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自己还傻逼呵呵、笑脸哈哈的浑然不觉,做着灰姑娘的白日梦。
而自己,除了一副空空的大脑,什么也没有,样貌、才华直到学习成绩,她什么都不如自己的好朋友——而这又恰恰是她如此依赖柴婉妃的原因。
任玲一拳捶在车玻璃上,手却被震得生疼,她懊恼的举目四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进了学校里面。她极力的想要忘记一些事情,却发觉自己竟然越想下去思路就越是清晰起来。
然而有些事情,看得越是透彻,就越是会徒增烦恼。
于是任玲返身又到校外的街边小店买了十几听啤酒——她把施舍给公园里那个叫花子之后剩下的钱全部买了可以让她暂时忘掉烦恼的酒。
时间并不是很晚,学生宿舍普遍还没有关门,学校的甬道上到随处可见热情似火的恋人情侣,在某个角落里尽情享受两个人的世界。
任玲提着大袋子,喝完一罐便随手扔出去,对路人诧异的目光不加理会。
任玲的酒量绝对是一流的,只不过只要喝酒,不管喝多少她都会进入一种“似醉非醉”的状态。
比如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她看到唐蒙这么晚了还在刻苦的练着三分球,她无意识地喊了一声“唐蒙”,却又发现那个地方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副篮架;
比如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后面的女生紧紧搂着前面男生的腰,任玲突然心生妒忌,把手中还有半罐啤酒的易拉罐朝着摩托车驶去的方向丢了出去,“妈的,又背着老娘带着小三兜风”,旁边响起一阵笑声,任玲却好像聋了一般充耳不闻;
又比如看到了布告墙上一排“XXX社团支教志愿者招募”的大字,她又想起了自己和唐蒙一起下乡支教的那次经历,当其他志愿者亲手拿着毛巾帮一年级的小朋友擦脸的时候,唐蒙却在一旁做着刷牙的动作,下面一群小鬼嘻嘻哈哈地学着他的样子拿着牙刷在嘴里乱杵,手工课上许多小朋友因为做不出老师要求的折纸就哇哇大哭的时候,其他人亲自上阵折出来漂亮好看的作品送到孩子们的手里的时候,唐蒙却微笑不动,一遍遍的讲述着折纸的过程,终于让自己的学生**的完成了这项工作……然而,在支教快要结束的时候,唐蒙却偷偷地以学校的名义捐给希望小学所有学生每人一套牙具、文具以及书籍。那次开始,任玲从唐蒙身上知道了什么叫做**;
再比如,她又看到唐蒙和一个男生紧靠着坐在黑夜中的草坪上亲密的交谈着,便吃惊的摸了过去,然后趁其不注意猛地在他肩头一拍,“哈哈哈,唐蒙,你们两个大男生偷鸡摸狗的在这儿搞什么勾当?”说着,一股浓重的酒气便扑面而来。那个被认作唐蒙的家伙吓了一跳,“什么唐蒙?你……你谁呀?有病啊!”
任玲举着啤酒朝着快步如同逃跑似的两个男生做了个干杯的动作,便仰头大笑。两个不明所以的男生无端被一个“疯婆子”骚扰,时不时的回过头来骂骂咧咧,跑开了……
总之,酒一下肚,似乎全世界到处都有了唐蒙的身影……
想到这些,任玲扑哧乐了出来。她已经在311寝室门外坐了两个多钟头了。她头歪脚斜的靠在门边的墙上,身边的易拉罐已经个个见底。她也迷迷糊糊地听到寝室里面传来相机关机时轻微的音乐声。
那是婉妃的相机。任玲经常拿柴婉妃的东西来玩儿,所以很清楚。
紧接着,旁边寝室的门被打开,走出来一个男生。任玲看到他深深的低着头,慌慌张张的向楼道口走去。
任玲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扑哧一笑,心想:哈哈,楼门已经关了,你小子就等着明天被宿管阿姨拎着脖子游街示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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