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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无尽欢 第三十一章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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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丰酒店,五楼包房。

    吴尽欢等人刚进来,早以在此等候多时的周老板便主动迎上前来,笑容满面地握住吴尽欢的手,笑道:“吴兄弟,我就知道你能成事,看到没,连庆功的酒宴我都提前帮你准备好了,快快快,上座、上座!”

    周玉廷此时的热情劲,与昨日的高傲、冷淡形成鲜明的对比。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这样的人,吴尽欢见得多了,自然不会被他的几句夸捧说得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王立民倒是对周玉廷的热情显得格外兴奋,以前的周玉廷,那是多傲的一个人啊,没有些分量,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包房很大,桌子也同样很大,十多个人围坐在四周,丝毫不显得拥挤。

    分宾主落座后,周玉廷笑吟吟地说道:“吴兄弟,这次你动手打伤朝鲜军,可是太冲动了。”

    虽说他没有在交易现场,但当时都发生了什么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

    吴尽欢淡然一笑,说道:“周老板……”

    听闻周老板三个字,周玉廷故意沉下脸来,不满地啧了一声,说道:“尽欢,和我就不用这么见外了,我不和你说过了吗,以后就叫我周哥!”

    吴尽欢笑了笑,继续道:“周哥,朝鲜人在交易的时候,摆明了想占便宜,这不合我的规矩,既然交易由我来做,那么,就得按照我的规矩来。”

    周老板边听边点头,淡笑未语,等他继续说下去。

    “另外,周哥的高丽参交易,一直以来都是由金守业来做的,这次我翘了他的行,他以后会不会找我麻烦呢?”

    闻言,周玉廷眼眸一闪,乐呵呵地看着吴尽欢。

    吴尽欢道:“打了朝鲜人,也等于明确了我们的态度,我们是不要命的,以后无论是谁,想找我们的麻烦,他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敢不敢和我们这群不要命的玩命!”

    此话一出,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愣,谁都没想到,吴尽欢的心思如此深远,他对朝鲜人的动手,竟然还有这么一层深意。

    周玉廷暗道一声厉害,现在他可不敢再把吴尽欢当成半大孩子来看了。

    这个年轻人,要身手有身手,要胆识有胆识,要头脑还有头脑,以后的y市,绝对能有他的一席之地。

    周玉廷眨眨眼睛,哈哈大笑起来,拿起酒杯,说道:“尽欢,来,周哥敬你一杯,以后,周哥的生意就由你来照看了,规矩就按照你的来,你看,怎么样?”说着话,他又拿起一只酒杯,递到吴尽欢的面前。

    与金守业相比,吴尽欢太年轻了,而且刚刚到y市,立足未稳,把易货的生意交给吴尽欢来做,当然没有交给金守业去做那么令人踏实。

    但关键的一点是,金守业太黑了,佣金要抽到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二十,周玉廷早就心生不满,想甩掉金守业,但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吴尽欢的出现,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吴尽欢只收百分之十的佣金,这点是合乎业内规矩的,和吴尽欢合作,至少心里会觉得舒服,会觉得自己没有受人欺负。

    像周玉廷这种已经具备雄厚的根基和实力,腰缠万贯的商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是比心里舒服更重要的了。

    吴尽欢当然很清楚周玉廷看重自己的是什么,别说他没有坐地起价的打算,而且现在的他也远远没有能坐地起价的本钱。

    他含笑接过周玉廷递过来的酒杯,说道:“只要由我来做,百分之十的佣金,现在不会变,以后也不会变,这一点,周哥尽管放心。”

    周玉廷等的就是吴尽欢这句话,他举了举酒杯,笑问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吴尽欢与他撞下杯子,两人相视而笑,各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吴尽欢与周玉廷之间的合作,就这么被敲定了下来。而后,两人显得更加放松,推杯换盏,有说有笑。

    几杯酒下肚,周玉廷脸色涨红,向旁边的李卫东招招手,说道:“卫东,来,把红参拿出来,让我看看这次的货怎么样!”

    李卫东应了一声,把装着高丽参的小木匣递到周玉廷面前。后者接过来,抽掉盖子,拿起一根,仔细端详了一番。

    他是行家,人参的品质如何,一眼便能看得出来。

    他点点头,笑道:“朝鲜人虽说爱占些便宜,但卖的货却是实打实的,说十年参,就是十年参。”说着话,他手指轻轻敲下木匣,好奇地问道:“卫东,这里面是多少根?”

    李卫东下意识地看眼吴尽欢,说道:“一共是二十八根。”

    “哦?二十八根,少了两根嘛。”他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却故意装起糊涂。

    李卫东干笑一声,还未接话,吴尽欢从口袋里把那两支二十年根的红参掏了出来,放在自己面前的桌案上,说道:“另两支,在这里。”

    周玉廷定睛一看,眼睛顿是一亮,这还真是二十年根的红参,这等年头的红参在市面上已经很少见了,拿出去卖,二、三十万都能卖得出去。

    他刚要伸手去拿,吴尽欢抢先一步,用手掌把两根人参盖住,向周玉廷乐呵呵地摇摇头,紧接着,他从三万的佣金里拿出两打,放到周玉廷的面前。

    “周哥要的是三十根人参,我却只带回来二十八根,少了两根,损失理应由我来陪,这是两万,周哥可以点一点。”

    周玉廷听后,立刻明白吴尽欢的意思了,他根本没想把这两根人参交给他,而是想用两万块钱,把这两根人参占为己有。

    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用两万块钱,换两根二十年的红参?

    周玉廷刚要说话,吴尽欢向他摆摆手,说道:“周哥的话,不要说了,说出来伤感情。这两根人参,是我们兄弟从朝鲜人的手里硬抢下来的,也可以说是我们兄弟用命换来的,周哥觉得,我们能白白交出去吗?”

    怔了片刻,周玉廷点点头,吴尽欢的话不是没道理,是自己太心急了,也是自己还在把他当成半大孩子来看。

    他正色说道:“当时,朝鲜人说这一根人参值六万块对吧?这样吧,周哥就用每根六万块的价钱,从你手里买下这两根,怎么样?”

    说着话,他又把面前的两打钞票推回到吴尽欢面前,说道:“少两根就少两根,周哥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在这点小事上和自家兄弟斤斤计较。”

    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敞亮,但仔细分析的话便会发现,他是拿话把吴尽欢给堵死了,如果吴尽欢想在这两根人参上打注意,坐地起价的话,那就太小家子气了。

    商人的肚子里,藏着弯弯绕绕,讲出来的话,也藏着弯弯绕绕。

    吴尽欢噗嗤一声笑了,拿就杯子,说道:“周哥,我们还是喝酒吧?”

    “尽欢,你这是?”周玉廷不解地看着他。

    吴尽欢缓缓晃了晃手中的酒杯,说道:“说来说去,周哥还是瞧不起我们兄弟。”

    他这话把周玉廷都说愣了,顿了片刻,他连连摇头,说道:“尽欢,你这可误会周哥了,周哥可从没……”

    他话没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既然周哥没有瞧不起我们兄弟,那么,周哥还认为我们这些兄弟的命,就值这区区的十二万?二十年的红参,只要拿到市面上,十万二十万都会有人抢着买。”

    言尽于此,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再说下去,就真的伤感情了。

    想不到,吴尽欢连高丽参的行情都懂,周玉廷转头看向李卫东,好像在问他,是不是你把行情告诉吴尽欢的。

    李卫东能看懂姐夫的眼神,他满脸的无辜,天地良心,他从未向吴尽欢透露过任何行情,至于吴尽欢为何如此懂行,他真的不清楚,但对此也真的不意外。

    他有种感觉,无论吴尽欢的表现多么出人意料,那都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在他身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李卫东是什么样的人,周玉廷再了解不过,只看他的表情,便明白自己误会他了。

    他眼珠转了转,乐呵呵地转过头来,对吴尽欢说道:“尽欢,周哥也不骗你,这二十年的红参,在市面上的确能卖到二、三十万,甚至更多,这两根参,周哥是真的想要,你看看你打算多少钱卖,直说吧。”

    嗯,这话听起来还有点意思,至少没再把自己当成个小傻子。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案,慢悠悠地说道:“生意归生意,合作归合作,这人情,我也是得给的。二十万,两根人参,周哥都拿走吧!”

    听闻这话,周玉廷二话没说,直接从怀中掏出支票本,快速地写下一串数字,签好名字,把支票撕下来,递给吴尽欢,收敛笑容,正色说道:“尽欢,多余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你这个兄弟,我周玉廷交了,哪怕以后咱们不合作了,只要你有事求到我头上,周哥,义无反顾!”

    与人交往,不是一味的让步、充大方就能赚到人情的,那只会让人家把你当成个傻子、笨蛋、白痴,打心眼里轻视你,瞧不起你。

    有时候斤斤计较,恰恰能赚到人情,让人觉得你是真心实意的在让利给我,在卖我人情,也会从内心深处领你的这份情。

    吴尽欢的表现,让一旁的高航感触良多,明明是占了周玉廷的便宜,却能让周玉廷这般的感恩戴德,吴尽欢为人处世的技巧,令人佩服啊!

    孙凯、王立民等人都好像做梦一般,这一个晚上,他们竟然入账了二十三万,这钱未免也太好赚了吧!

    当然,对于吴尽欢来说,赚钱就是这么简单,可若换成旁人,只怕连边都摸不着。

    吴尽欢的预料很对,这次他虽然翘了金守业的行,但金守业并没有派人来找他么的麻烦。

    被人翘了行,金守业和手下的一干兄弟的确很气,也不是没想去找吴尽欢等人,但当他们听说在易货的时候,吴尽欢不仅和朝鲜军动了手,而且还打伤了朝鲜军的一名少校时,金守业和手下的兄弟无不倒吸口凉气。

    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吴尽欢,究竟是什么人啊,胆子怎么会那么大,竟然敢和荷枪实弹的朝鲜军动手,他不怕人家开枪吗?

    很显然,这帮毛头小子都是不要命的主儿,真找上他们,这帮兔崽子拼起命来,最后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金守业混的是黑道,但同时他也是个商人,做任何事,他都得核算一下成本,为了周玉廷这么一个合作对象,值不值得他和吴尽欢这群人去拼命,事情闹大,真搞出人命了,他的损失大,还是收益大。

    很显然,无论怎么想,他都是不划算的。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吴尽欢他们在y市什么都没有,老哥一个,光棍一条,无论做什么,都无需顾虑太多,而金守业不同,他在y市有家有室,有事业有根基,有群狼般的竞争对手,有虎视眈眈的仇家,他哪怕只走错一步,都有可能遭受致命一击,被淘汰出局。

    说白了,他是自诩瓷器,而吴尽欢他们就是堆破瓦罐,瓷器去撞瓦罐,那不是自找倒霉吗?

    这口气,金守业最终还是忍了,但不代表他不记恨吴尽欢这群胆敢抢他生意的毛头小子。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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