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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 第五百六十一章 相互算计(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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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虽然接到了新职位,但显然不会这么快就去履职,他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完,比如说收割水稻。

    而冯智戴来了不长时间,大概也就是几天的功夫,应该是和冯盎他们将最为重要的话题都聊了个差不多,然后就把林森再一次叫了过去,参加这场在冯家大宅中举行的晚宴。

    冯家的头面人物,也就是整个高州范围内的各个州府和势力的掌权者们,基本一个不落的都来了。

    冯智戴少不了也对林森恭维了一番,夸赞他勇猛,武艺高强等等。

    而林森明显感觉得到,冯盎对自己的态度也更加热情了,这里面看来少不了这位冯智戴的功劳,不知道他到底给自己老子说了什么。

    另外,林森觉得肯定也是看他种下的那些作物的面子。

    超级水稻陆续已经开始了收割,尽管还没全部完成,因为他们种植的面积其实真的不小,可是大约的亩产量已经统计出来了。

    就为了这事,冯盎甚至都被惊动了,专程跑去了稻田那边看了一天,对于日理万机的他来说,这绝对是难得的重视了。

    因为那边的亩产量实在是太过惊人了,起码在冯盎看来,已经称得上是恐怖的产量。

    平均算下来,亩产量妥妥的超过了一千斤,个别土地营养丰富的,甚至能够达到一千五百斤!

    即便是按照最低的产量来算,也足足比原来的亩产多了两倍还有余,高的甚至增产了四五倍。

    就算是一直不太用为粮食不够吃而感到烦恼,冯盎依然能够明白,这恐怖的产量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算是不能带来太大的经济利益,但是这背后所代表的政治利益却有很大的不同,只此一项,就可以保证他手底下很少会再出现饥荒这类的东西了。

    对于稳定人心,增加自己的威望,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

    哪怕手下那帮子短视的家伙,对普通民众盘剥的再厉害,只要他们能够填饱肚子,就会少去很多狗屁倒灶的破事,更不用三天两头的去和那些被刮的天高三尺,只能奋起反抗的造反者战斗了。

    因此对于这东西,冯盎觉得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这可是战略级的大杀器。

    最近正忙活着想从林森这里多弄些稻种,也好让手下人大面积的种植这种超级水稻。

    林森当然也乐得如此,出售稻种能够赚上一笔不说,也能让这超级水稻占领整个岭南。

    当岭南人习惯了这些水稻的超高产量以后,想要让他们再种回原来的那些,可就不仅仅是骂娘而已了。

    偏偏冯盎还不知道林森在背后动了手脚,满以为这买稻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自家的超级稻子种出来以后,还用去林森那里买吗?

    把命脉握在别人手里,显然不是他这样的土皇帝会有的想法。打定了主意弄到足够的稻种以后,就要撇开林森的。

    殊不知林森早就防着他这一手呢,想要一脚把他踹倒犄角旮旯里,门都没有。

    不过眼下相互算计着的两人,看着可是融洽的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的关系真的有多好呢,搞的那帮子冯盎的子侄,都跑来给林森不停的敬酒。

    而林森更为看重,觉得能为自己创造更多财富的甘蔗,眼下还没有熟透,回头肯定要请当地人帮忙收割,压榨,最好再做出糖来。

    粮食能够带来的更多的还是战略意义。这一次林森可没打算轻易的放弃这魔稻宗师的威名,就算冯盎给足了好处,林森肯定也不会轻易让出去的,搞不好最后还要冠以李世民的名头。

    更何况眼下冯盎就像是忘记了发明者的荣誉这回事一样,打的什么主意不问可知。

    林森对此同样早有准备,并不怕被冯盎轻易的摘了果子去,冯盎真的想要绕过他,说不定反而会发现自己跳进了大坑。

    相较而言,还是甘蔗能带来的利益更为直接些。..

    相较于其他很多东西,其实糖才是一种更为容易让人们接受的硬通货。

    长安城里最为受欢迎的果子都是甜味的,而且还得是类似于后世的三刀那类,甜到有些齁嗓子的。

    这大概和唐人的整体饮食习惯有很大的关系,重口味,油腻才是主旋律,清淡的甜味,甚至在妹纸们中间都不是很有市场。

    对糖类的消耗量就可想而知了,而此时的糖可算不得便宜。

    这还只是长安城一地呢,想想整个大唐境内,再想想广州城里来往不断的那些个番商们,不难想见其中的市场有多大了。

    另外,种植这两种作物,还能在未来有效的将南北两地联系起来,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和依赖,对于增强大唐对南方的控制力,也会很有帮助,当然那得是林森的计划慢慢得以推进之后了。

    起码眼下看起来,对冯盎那是一点坏处都没有的,要不然他哪会这么热情的对待林森呢,谁心里还没把算盘啊。

    考虑到岭南这边道路难行,当然也是李世民有意放纵,他也是知道林森的计划的,所以履新的期限被放的还挺长。

    赶在真个出发以前,林森亲自看着那些水稻全部完成了收割,然后被以一个双方都挺满意的价格卖给了冯盎。

    自觉的就花这一次钱,就能一劳永逸的拿到这种新水稻的冯盎,压根就没跟林森斤斤计较的意思,大手一挥就按照林森的报价给了。

    得了足够的银钱后,林森干脆的带着队伍就出发了。目标直指现在广府府衙所在的番禹,也就是后世的广州市。

    冯盎给的都是金银,并不用像铜钱一样,大车小车的拖累大家的速度,所以其实赶起路来还是比较快捷的。

    大唐建国的年头毕竟还不是很长,即便是建国之初就很有远见的开始铸造自个的铜币,可产量显然也远远满足不了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

    因此即便是长安城里,也经常能够见到以物易物的交易,此时的绢布其实也承担着一般等价物,也就是类似货币的功用。

    这也是诸如东西市这类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钱铺这种地方存在的原因。

    谁也不可能没事就拉着一车车的铜钱,或者揣着几十斤的钱串子出门逛街吧。

    到了南方这边,尤其是岭南地区,铜钱的匮乏更是严重的多了,毕竟铸币的工坊放到遥远的南方,也不利于皇室加强自己的统治吗。

    而谁也不可能专程去北方,弄来那些沉重的铜钱来用啊,北方自个都还不够用呢。

    再说了就算是运来了铜钱,这个价值和北方肯定也有了很大差别了,单是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损耗。

    再加上广州这类的地方番商云集,人家拿着铜钱回海外去跟谁买东西去,还是金银这样的硬通货用着方便不是。

    所以岭南地区靠金银来进行大额交易,已经是默认的潜规则,尽管不太符合大唐律法的规定,但所有人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了也就用了。

    带着金银也确实要方便许多,起码林森他们就深刻的感受到了这种便利。

    相对于从高州到长安的路程来讲,高州到番禹之间的路程,就显得近便多了,所以林森他们感觉没用很长时间,那座在整个岭南来说,都算的上是规模宏大的广州城,就遥遥在望了。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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