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霈啊,六年多的时间就这么熬过去了。”大伯叹了一口气。
我看着当初抚养我时,还是黑云压城,志气轩昂,仅仅六年的时间,他已是白发苍苍,憔悴的面容上露着几分忧愁。我想,应该是我这个罪人把他害成这样的吧!
外面的天空飘着细雨,滴滴答答的很是让人烦心。
“小霈,你已经长大了,都十七八岁了吧。”大伯用他那长满老茧的粗糙的手揉揉我的头发,一抹淡淡的微笑从他和蔼可亲的眼睛里透出,笑容使他眼角的皱纹更为明显。
“大伯,有话直说吧。”看着他这种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更为心烦。我不喜欢说话拐弯抹角,相反,我喜欢直截了当。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大伯的笑容僵持了一下,就这样淹没在深渊之下,取之而来的是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愁容,“按照礼数,你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既然是成年人,就可以自食其力了。。。。。。”后面的话,大伯说不下去了。
我也是明白事理之人,我自是知道,他这是在赶我走,又不能直接说“你走吧。”之类的话语,所以就啰哩啰嗦的说了大半天。
“好了大伯。”我识趣的笑了笑,“我知道了。”
说罢,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哦不!这不再是我的房间了。我从衣柜里拣出几乎少的可怜的衣服,我把它们端端正正地折叠好,放在皮箱里,简直是轻的要命。我又翻出小金猪存钱罐,里面大概有几块钱的样子。我把里面的零钱全都倒了出来,数了一遍又一遍,总共三块四毛钱,我把这些零钱收了起来,放在皮箱内侧的口袋里,然后直起身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带走的呢?
整个房间里也就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桌子上是我以前读过的书籍,还有一把蓝色的伞。最后是一个衣橱,里面的衣服已经全都被我清理干净了。终于要离开这里的,还挺舍不得的!从我来到这里的那一刻,我就注定要独自离开,而这一天,这么快就来临了。
这个世界上,就是因为有不公平这三个字,从会变得多姿多彩。我带着希望来到这个世界,自然是要带着荣誉和功宣离开。
我提着收拾好的皮箱,走到大伯面前。
“给。”大伯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块现金,递给了我。
“大伯,谢谢您!我走了。”我自然的笑笑,接过了,然后提着皮箱离开,离开这个乡村,永远的离开。。。。。。
虽说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但我还是要保留那一份只属于我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自尊!哪怕它被人践踏被人唾弃,我也不愿寄人篱下地乞求。
我是个灾星是个祸害是扫把星是个妖孽,有我在的地方就不会有晴天。
灰蒙蒙的天空突然之间下起了暴雨,雷声轰隆隆的在天上作祟。然而我早已习惯了这种恶劣的天气。我打着伞,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我出生的当天,是夏末最后的一场暴风雨。延绵不绝的雨水淋湿了整个大地,雷声隆隆地响个没完,黑夜笼罩着整个医院。一个病房里发出了婴儿的叫声。仔细听便能发现,这是一个女婴,她的声音越来越大,大的都可以与雷声相媲美。雨下得愈来愈急,雷打得愈来愈剧烈。一道白色的雷光炸亮了天空。我出生了。
就是因为那场雨,父亲给我取名为阮霈。从此我与雨结下了不解之缘。
常听大人们说,我出生的时候,没有哭,只是干嚎,没有一滴眼泪。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自从他们知道了有我在的地方就会下雨的秘密后,他们都说,雨水代替了我流泪。慢慢的,他们都开始讨厌我,讨厌雨。
我也很讨厌我的名字,讨厌雨。因为它们,我没有了朋友,没有了亲人。是它让我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凡是有我在的地方,方圆十里都会下雨,十天之类有七八天是雨天,就那么一两天是阴天多云。
从我记事起,父亲已经抛弃了我和母亲。到我八岁多时,母亲也受不了雨天的折磨,把我丢弃在孤儿院里。直到我十一二岁时,好心的大伯在孤儿院里收养了我。
大伯供我吃供我穿供我住供我上学,直到离开他。我也没有掉过眼泪,也不知道心痛的感觉。
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是什么怪胎,我一岁时就会说简单的几个字,会走路了。
我一手提着皮箱一手举着雨伞一直向前走,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像一只无厘头的苍蝇,当然苍蝇哪有我这么漂亮?我承认我的确长得很漂亮,大眼睛,高挑的鼻子,樱桃嘴,白皙的皮肤和苗条的身材,可这也不能成为我引以为耀的理由。
在读书时,因为我长得漂亮,收到了很多情书和漂亮的礼盒,很多男生都在追求我。于是班上的那些嫉妒我的女生们把我是妖孽的消息放了出去,于是那些男生们就这样放弃,而且一直都离我远远的。有时候我会藐视这个世界,藐视这些虚伪的人,他们让我恶心,明明有着人的面孔,心却是兽的心。
走着走着,我的肚子就饿了,我也无暇去顾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我没有力气撑伞了,雨水向我开战,它很快就打湿了我的发梢,衣襟,还有冰冷的身躯。此时的我像条流浪狗,天涯海角就是我的家。
慢慢地,我走不动了,受凉的我不禁打了个喷嚏,脑袋突然变得沉重,整个人瘫倒在公路上。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大床上。。。。。。
(陌陌:今天是这篇稿子的第一章,好累啊!支持陌陌的那些粉丝们,陌陌在这里向你们鞠躬了!感谢!今后陌陌希望我的小说,能够伴你们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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