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诗将人背回家时,已经是晚上了,而她也算是累的筋疲力竭了。可是尽管累得不行,她还是不得不把怀里昏睡着的千枫飒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她不知道她伤在哪里,昏睡之前又不准她碰,所以,她不敢贸然替她处理伤口。
说实话,她并不想把人带回来的,这人身上有很多麻烦,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如果不是她,她恐怕已经死在了飞机上,而且——她并不讨厌她。所以鬼使神差的,在枪声再一次响起之际,她硬撑着将打完电话就昏睡过去的千枫飒给抱了回来。
即使在上一秒,她才把她新买的手机给摔了个粉碎。
米诗吐了口气,揉了揉自己僵硬的脸,慢慢走出了房间。这样的事对她来说,并不算惊奇的,从小被人绑架勒索,被父母商场上的仇家追杀,那一次不是这样的,只是这一次,有点不一样而已。这些人到底是冲着她来的,还是冲着这个短发女孩来的呢?米诗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现在比较想埋头大睡。
在这之前,她得先把平安报了,不然,她爸妈,杨谋会急死的。
在走出房门之际,米诗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床上的千枫飒。她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神情却很安详,像只猫儿一样抱着胳膊。
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长相。
在门关上那一刻,这是米诗脑里唯一的想法。
可是她没有发现,在同一瞬间,千枫飒睁开的眼,也像是猫,像玩弄老鼠于鼓掌之间的猫,眼中充满了戏谑和感兴趣的光芒。
她慵懒地坐了起来,视线在看见自己的左腿时,划过一丝阴霾。“真是麻烦。”她自言自语地说,然后左手扣住左腿膝盖,右手抓住小腿,猛地一扭。
“咔嚓——”
第二天早晨,千枫飒是被一阵金属相撞的声音闹醒的。她穿上鞋子,左脚试着在地上踩了踩,才慢慢站起来。
三室两厅的房子,不算太大也不算小,装饰很随意、简单,线条明丽,看得出来,是一个人在住。
而昨天她不小心,或者说被迫救的那个人,正在厨房里烤着面包,热着牛奶。千枫飒倚着门,斜看着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的米诗,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弧度。
她认识这个人,但她却不认识她。
米诗全国数一数二米氏服装集团董事长的二女儿,扬名酒店老板杨谋的恋人——凤给她的情报里,的确有这么一个人
不管怎样,底细倒是清楚的。
“诶?你醒了?”米诗也注意到了她,端着放了面包和牛奶的盘子走了过来,略显担忧的视线落在她的腿上,“你的脚?”
“没事。”她垂下眼帘,不淡不咸地应了一声,然后直直地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坐在了餐桌的主位上。
米诗那一句“你把这里当自己家就行了”便胎死腹中。
真不客气啊。米诗有些肉疼,但还是露出笑容:“喏,吃吧,味道应该不错。”
“面包不都一样的味道?”她反问。
迷失语塞。慢拖拖地走过去坐下,她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抬头悄悄地瞄上两眼千枫飒。“那个,”不太习惯这样的气氛,她主动开口,“昨天是我把你带回来的。”
“看得出来。”千枫飒咬了一口面包,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身上的伤——”虽然腿上没有事,但昨天在地上滚那一圈,应该也有擦伤的地方吧?
“没事。”
“那昨天那些人——”
“恐怖分子。”
“……”米诗从来不知道和人交流这么麻烦,似乎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不放在心上,敷衍着回答。以前,只有她敷衍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敷衍她的份?她咬了咬下唇,斟酌着话:“那,你家在哪,要不要我找人送你回去。”
千枫飒停止咀嚼面包的动作,微微抬眸看她:“逐客令?”
“不,当然不!”米诗急忙否认,“我只是……”
“那就行了。”千枫飒又开始咬面包,“以后我会住在这。”
“啊?!!”
“我会付钱。”
“不是……””她不缺钱!
“就这么定了。”她不容置疑地下达命令。
是的,命令。
米诗有些恼怒,正准备反驳之时,兜里手机却响了起来。她不得不放下面包,走到远处的阳台上接通电话。
隔着玻璃门,她看见米诗一会愁眉苦脸,一会高兴,还不停地往她这边看,似乎在谋算着什么。
千枫飒看着她好一会儿,才低头继续吃自己的面包。
一口一口。在第二十口的时候,米诗回来了。她首先看见的,不是千枫飒,而是自己空空如也的盘子。“我,我的面包呢?”
千枫飒没有抬头,只是摸了摸自己鼓鼓的肚皮,淡然道:“我吃了。”
“……”米诗挫败地看着她,“好吧,你可以住下来,但是,有一个条件。”
千枫飒不接话。米诗只好自己将下面的话补完:“你得以我的保镖的身份留下来。”
“可以。”千枫飒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爽快地答应了,甚至连原因都没有问。
米诗看着她的动作,有些微怔。然后才开口:“而且以后如果有人要给我派保镖的话,你还得负责把他赶出去。”昨天千枫飒的表现,她看得出来,她是会一些武术的。这样,杨谋就不会每天净想着派人来跟着她了吧?当然,她不会承认的是,千枫飒的命令很有威迫性,让她不敢,提出质疑。算了,反正多一个人陪着,也不错。
“可以。”千枫飒已经站起来了,目光打量着这个房子。
虽然知道米诗改变立场的原因不是这个,但是她并不好奇——过程不重要,只要结果如她原来计划的那 样,就可以了。
米诗看了一眼她一口都没有喝的牛奶,眼神闪了闪:“一天一杯牛奶,这是生活。”说着,她将牛奶递到了千枫飒面前。
千枫飒定定地看着她,半天才接过杯子,却仍然没有喝。对她而言,生活不叫生活,那叫战场。
“记得要喝了。”她一边嘱咐着,一边将自己那杯牛奶喝了个干净。然后,她伸出左手,冲千枫飒笑得友好明媚:“既然要同居了,那还是认识一下好了。我叫米诗,你呢?”
她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煞是好看。
千枫飒看着她脸上的笑,眼里慢慢浮上一抹嘲讽,却又好像不是嘲讽的东西,但她还是握住了对方温热的手,嘴里吐一个字:“飒。”
“英姿飒爽的……飒?”她有些疑惑。
“是。”
真不像女生的名字。米诗这么想着,面上却还是笑得阳光灿烂:“真好听的名字——你的姓呢?”
千枫飒抽出自己的手,不说话了。
米诗笑容有点僵,嘀咕了一句“没有诚意”。
“那好吧,我以后就叫你小飒吧。”她想了想,这么说道。千枫飒表情一滞,却没有反驳——只是一个称谓而已。
“你不去读书吗?小飒。”她忽然想起。千枫飒摇摇头,觉得“小飒”两个字格外刺耳。米诗只好叹息:“我要去读书了,你就在家里等我好了,如果你要洗澡的话,卫生间在哪里,衣服你可以先穿上我的,当然,也可以自己去买,嗯,钱在你睡那个房间里的床头柜上,对了,你的房钱什么的就算了,就当是给我当保镖的酬劳吧。还有,你不要乱跑哦,小区管理员不认识你——奇怪,我好像变啰嗦了。”她拍拍自己的脸,苦笑着在玄关处换着鞋。
这种感觉,还真像大人出门时,嘱咐自个孩子的样子啊。
虽然她不是大人,她也不是孩子,但是,要命的,她就是不放心啊!
“我走了。如果有什么事,中午等我回来哦。”这是门关上前,最后的一句话。
千枫飒盯着自己手中的杯子,缓慢的缓慢的,抿了一口,然后她皱了皱眉,又露出个古怪的笑容,接着,她晃了晃杯子,一口饮尽。
米诗……吗?
千枫飒慢慢掏出一个崭新的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
“魏伯吗?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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