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余晖斜斜的从大片梧桐树叶的缝隙间洒下,落地成了细碎的金子,还像摔碎了的咸鸭蛋黄铺在地上。 %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
趁老师讲课不注意,林宝笙偷偷的瞧了眼手表,瞧见长长的分针一下跳到六,耳边瞬间响起急促的放学铃,吓的她啪嗒一声手上的钢笔掉在书桌上。
林宝笙慢吞吞的收拾着书包,同桌是个雷厉风行的女生,不到半分钟收拾好书包招呼她:“磨蹭什么呢,快点收拾,等下人多了该买不到香芋味的珍珠奶茶了!”
“你先去吧,我今天去商场找我妈妈,就不跟你顺路了。”
等同桌走后,林宝笙四周看看没有人了,把书桌里偷偷藏着的小半截香肠拿出来塞进书包里,这还是中午同桌给她的,她没吃。
香城一中是全香城最好的高中,林宝笙上高一,个子小小瘦瘦弱弱的,看起来和初中生一样。
照例绕了个远道去坐公交车回家,就为了去喂那只小眼睛溜圆的雪白小狐狸犬,这是她上个星期在校门口捡到的小狗,然后送回了主人家,小狗知道她是个好姑娘,不认生的和她做朋友。这里大概是一片别墅区,都是尖屋顶奶白色的二层小洋楼,带一个小院子,正好是初夏的季节,开着各色的花,争奇斗艳,煞是好看。
林宝笙悄悄的走到最大的一座院子后面,隔着铁围栏学着小狗细细的叫了两声,隔一会就从院子里飞奔过来一个雪白的球影,急急的就奔林宝笙而来。
林宝笙掰碎了香肠给蹭着她手的小脑袋喂去,然后讲着她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小宝,你知道吗,今天隔壁班的体委在月考中又得了全年级第一,我看他啊,当学委都行,不,当班长都绰绰有余,你说他的鼻子怎么能那样的挺,眼睛的双眼皮那么大……”
瞧着庭院里的花,少女怀春,越瞧越喜欢,那么的灿烂鲜活和她的心思一样。
手指上一拱一拱的,林宝笙低下头,小狐狸犬嘴里叼着一朵半开的粉色蔷薇献宝似的盯着她,噗嗤一笑用手指点点小狗的耳朵,“你这只采花狗,这么小就知道泡妹啦!”
说着拿起蔷薇花放在鼻子下嗅了嗅,然后别在了耳边的发夹上,顺了顺柔软的长发,一双水润的大眼弯成了月牙,“小宝,我好看不?”
狗狗的视界里都是黑白色的灰,哪里知道什么美不美,小狐狸犬却还是汪汪的叫了两声,这下倒是把自己的男主子从屋里给招了出来。
“哎呀,你小声叫啦,别把人招来了!”林宝笙笑着屈指去挠小狐狸犬软软的肚皮,这一幕被从别墅里出来的年轻男人看个正好,下意识的就拿起脖子上挂着的单反相机照了下来。
咔嚓,这一幕美好定格,在往后的岁月流逝中,永不褪色。
林宝笙听到了声音,惊吓的抬起了头,瞠大的水眸惊惶的看着站在花丛那头的高大男人,她有些小小的近视眼,没戴眼镜看得不清楚,却能从那柔和的轮廓中感觉出是个清俊儒雅的男人,应该比隔壁班的体委还要高大英俊。
年轻男人看着小姑娘圆润的小脸慢慢的变红,怯怯的瞪着他,就像是小时候养在身边的皮毛雪白且胆小的小兔子一样,模样看起来小小的,不超过十三岁,身上穿着白色半袖海军蓝百褶裙,好像是某个学校的校服。
小狐狸犬朝着男主人奔了过去,留下林宝笙攥紧浅粉色的书包带不知所措。
男人弯腰抱起脚边的小狐狸犬,再抬起头,铁围栏那边还有什么小兔子的影子,只有垂下的藤萝随微风轻轻的摇摆。
这是十年前,林宝笙十四岁,等十年后她再次踏上故土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四岁大小女孩儿的妈妈,这还得从四年前那个醉的不知今夕何夕的夜说起。
四年前,林宝笙二十岁,在香城大学上大四,还有半年就要毕业,在华禧国际当实习生,本来已经内定可以留下来。
那是一年中的最后几天,在参加华禧国际举办的年会后,他们一帮内定下来的实习生继续聚会庆祝,地点就选在香城有名的销金窟--ONENIGHT高级会所,男人女人们都对这里趋之若鹜,男人们一掷千金寻找快乐,女人们想钓个大金龟飞上枝头。这些实习生也是向往这里许久,这次终于有理由能来见识见识。
林宝笙酒量不行,几倍琥珀色液体下肚就已经晕的找不到方向,喝多了要找洗手间,也没人陪着,就自己一个人醉蒙蒙的找到了三楼,然后误进了私人包厢,一夜狂乱,被陌生男人吃干抹净。
一夜激情,早上林宝笙醒来的时候,凌乱的室内和酸疼的身上告诉她昨天晚上都发生了什么,就算到今天,她也不太相信自己会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和陌生男人酒后乱性,发生一夜晴,因为那时候的自己除了对待熟悉的人,其余的时候和异性说句话都会脸红一阵。
本以为错误揭片了也就是过去了,但两个月后,她去医院检查出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那一刻虽然处在桃红柳绿的温暖初春,可林宝笙依旧像在寒冬一样,从脚底升起的冷包围了她。
不敢想象这件事被母亲知道后会是什么光景,林宝笙没有父亲,也从来不知道名为她的父亲的男人是谁,从小母女两人相依为命,直到她上大学后母亲才再婚,嫁给一个本市成功的民营企业家。母亲对未婚先孕很在意,不,是相当在意,从她懵懂男女之事开始,母亲对她交友就很严格,不希望她走上自己的老路。
正好当时学校有留学生的名额,她学习好,又给老师送了礼,不管在华禧未来优渥的工作,林宝笙带球,悄悄的潜逃了。
在国外待了四年,一次家也没回过,要不是这次母亲被检查出癌症早期,林宝笙估计还会继续在国外当鸵鸟。
阔别四年再次回到香城,林宝笙说不上是近乡情怯,还是怕自己生了孩子的事情被母亲知道,抑或是对四年前那一夜的想忘忘不掉。
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至今都在困扰她,她醒来的时候就她一个人,要不是她浑身像被卡车碾过一样,林宝笙都怀疑自己是无性繁殖。
小葡萄很无奈的被自己的老妈出神的看着,每天,不定时的,她这比她都呆萌的娘亲总会看着她走神,从最开始的心惊胆战,到现在的无可奈何,她小小年纪已经习以为常。
“娘亲,娘亲,等下我们要去哪里啊?”
林宝笙正盯着女儿娇俏可爱的小脸努力寻找影子去拼凑她不知名亲爹的轮廓,可以说,女儿像爸爸,那那个男人一定是个美男子,最差也不会差到哪里,这点上她还能稍稍的心里安慰些。
“我们去郎叔叔那里,娘亲可能要几天不能回家照顾你。”给女儿梳上细软发黄的头发,挑了对翅膀会忽闪忽闪动的蝴蝶发夹,小葡萄其实很嫌弃这样幼稚的发夹,但娘亲说她小时候很喜欢却没从没戴过一次。
哎,真是可怜的娘亲……小丫头用肉肉短短的小手抚摸两下母亲的头发,表达对母亲的爱意。
拎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出了临时租住的小公寓,林宝笙牵着女儿赶往郊区的郎家。
郎璟辰是林宝笙在国外念书时认识的学长,两人是同乡的校友,郎璟辰攻读博士学位,这次和她一起扔了国外的高薪工作回国。
“学长,小葡萄放你家存几天啊,我妈病了,我回家一趟。”
小葡萄见到郎璟辰就像只小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怎么也扒不下来,从下飞机到今天也才两天不到。
身材清瘦,带着书卷气金边眼镜的俊秀男人一只手托住小葡萄的小屁股,一只手拿着小葡萄吃的小熊饼干,也不看林宝笙这个正牌的娘亲一眼,“你好好照看伯母,不用担心小葡萄。”说着亲口小葡萄肉肉的脸蛋,问道:“是不是啊,小葡萄?”
小葡萄礼尚往来用自己糊了一嘴饼干渣渣的小嘴回亲男人一口,奶声奶气的,“干爹最好了!”
默默的瞧着玩的比自己都亲的一大一小,林宝笙有些郁结,当初怎么就想不开的和郎璟辰住在一起呢,害她赔了女儿又差点赔了自己的心。
赶到母亲的所在的医院已经是下午,很想念母亲却又很怕母亲。按照继父给发的地址,林宝笙在住院部五楼找到了母亲的病房,单独的一间VIP病房,可见继父对母亲很好。
悄悄的推门进去,母亲林美夕躺在病床上睡着了,病房里没有别人,林宝笙屏住呼吸走到母亲的病床前。
医院深蓝色的窗帘遮住了一半窗户的阳光,光线有些昏暗。现在正是盛夏季节,另一半窗户拉开罩着纱窗,有轻缓和煦的微风吹进来,病房里很凉爽,熟睡中的母亲身上盖着一条浅粉色的夏凉被,衬得母亲脸色稍稍的鲜亮些,记忆中的母亲就很喜欢粉色的东西,她不怎么喜欢,但她的小女儿和她外婆一样喜欢粉色的东西。
细细的打量母亲,她也不过走了四年,她的外表依旧,走在大街上还会被误认成高中生,可母亲没有她当初走时那么的年轻漂亮了,眼角的鱼尾纹增加了不止几条,细细的柳眉微蹙着,面色憔悴,好像在睡梦中也有不开心的事情,会不会是因为她这个不孝女?
突然,林宝笙就心酸的落了泪,原来见了才知道,她这四年是有多么的想念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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