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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129章 遭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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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乡的小河》就是我在这种心态下的“杰作”。 写完后,我还亲自跑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毕恭毕敬的交给他。

    我原本想,他一定会像《攀登》一样对我大加赞扬的,没想到第二天那语文老师就把稿件还给了我。我拿起来一看,只见那篇作文的后边写着:不要太骄傲了,重点把学习成绩搞上去。

    我看后心里很不服气,因为我认为《家乡的小河》写得不错,就在下课时间让同学们传阅。当然,同学们看后也有说好的,也有说歹的,莫衷一是。

    我们语文老师本来是向我敲一下警钟,哪里知道我那颗骄傲的心竟然丝毫没有一点改变。以至于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遇到了很多坎坷。“谦受益,满招损”乃是人生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刚进豫南饭店没几天,饭店的生意忽然忙了起来。我表哥大概怕忙不过来,就又聘请了一个女孩来饭店帮忙。

    与其说她是一名女孩,倒不如说她是一名妇女,虽然她当时不过二十六七岁。因为她的穿着非常朴素,上身穿一件灰色的夹克,下身穿一件蓝色的牛仔裤,脚上也穿着一双颜色很老的球鞋。

    同时,她的打扮也跟男人相差无二。一头短短的卷发下面长着一张有些老气的脸,皮肤上长了不少肉疙瘩,颜色也有些黑中透红。

    她这个样子令人觉得她可能有四十岁,或者说结过婚,或者已经有了孩子。

    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没在的时候,王同河告诉我,那女孩叫李爱荣,和他一个村,是他老婆的一个远房堂妹。

    她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澄海当了几年小姐,挣了一些钱,然后回家结了婚。她嫁到我们附近的一个集镇上,那家在街上做生意。

    要说嫁到这样的人家,应该是调到福窝里了。可是,她的脾气非常不好,和刚结婚的丈夫常常吵架。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事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次,那名男子竟在吵架以后悬梁自尽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生孩子的她只有回到娘家。像她这样的经历也算是一种悲惨遭遇。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她的眼前一定会浮现出丈夫临死前的模样。

    所以,她一进饭店就很少说话,只管默默地干活。

    你可别小看了她,她的人缘好着呢。她刚来的第二天,就有好多女孩子来找她。那些女孩大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看上去简直就像仙女下凡。

    其中有一个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叫梦丽。乍一听还以为是在梦里呢。那女孩长着一张小小的娃娃脸,眉毛描得弯弯的;她的睫毛很长,长着一双不打却很灵巧的单眼皮儿;

    她的两颗眼珠就像扁豆子一样,老是在眼眶里打转,不时地观察审视着周围的一切。

    那天,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鸭绒袄,脖子上勒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脚上穿着高跟鞋,加上她苗条的身材,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动人。

    在和李爱荣寒暄了几句之后,她又很亲热的和我打了招呼。我们聊上没几句,就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一样。她说她爱唱歌,我说我也一样。

    然后,她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和她一起去卡拉ok厅唱几首歌。我说,晚上九点以后。约好时间后,她又和李爱荣说了一会儿话,就走了。

    到了晚上九点钟,那女孩已经在饭店门口等我呢。我们于是找到了离豫南饭店不远的一家卡拉ok厅。那家卡拉ok厅设在一片空阔的地面上,上面用铁架搭着粉红色的篷子。

    在篷子的一头正中间放着一个大电视,电视的两边放着两个大音响,下面放着影碟机。

    电视机的前面一排排的摆放着一些桔红色的塑料椅子,整整齐齐的排着队。我们来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唱歌了。

    但是,听那些人唱歌简直叫人难以忍受。因为他们老是跑调。读者你该知道,跑调的歌曲又拖着长长的后音,声音又很大,在空气中传入人的耳朵里,简直会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唱完了,我和梦丽才拿起话筒。我唱了一首《傻妹妹》,她唱了一首《红红的雨》。

    只见她仰着头,微闭双眼,胸脯一起一伏,那只没拿话筒的手不时上下挥动,从红艳艳的朱唇中发出感人肺腑的声音:“啊,红雨,红红的雨,让我如何能够相信,把自己给你------”

    我在一边听得如痴如醉,似乎连灵魂都出了窍。

    那首歌唱完,我要求她再唱一首。她刚刚又拿起话筒,看到外面有个女孩子在招手叫她。透过卡拉ok篷子了微红的灯光,我看得出那个女孩比梦丽更加漂亮。

    梦丽放下话筒走了出去。那女孩在她身边嘀咕了几句,她们就一起起身走了。“怎么连招呼也不肯打一下。”我抱怨着走出篷子,垂头丧气的回到豫南饭店。

    第二天,我就向李爱荣问了梦丽的工作地点,说有空了去找她。听李爱荣说,那女孩在一个大排档当服务员。

    那大排档规模也不算太大,也设在露天处。我去的时候,那梦丽正在给客人斟酒呢。看到我,她慌忙放下酒杯迎了出来。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问了李爱荣。”“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她一本正经的说,“我们老板不让老乡来找我们。”“为啥?”我问。

    “不要问为什么。反正你不要再来就行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往外推。我走到大路边,有些不甘心的回了回头。

    她已经离我有几米远了,见我回头,又慌忙一边摆手一边催促道:“快走吧!快走吧!”

    我推着自行车,很沮丧的在街上走着。我觉得自己又“失恋”了。路两边的红灯酒绿,不时地从空气中传来的那些动听的歌曲,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糟杂声一股脑儿的映入我的眼帘,传入我的耳鼓,令我心烦。

    忽然,我找到了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莫非她是装腔作势?对了,明天再来找她。

    到了第二天,我就又去找梦丽。和昨天一样,她又把我赶了出来。

    第三天依旧。

    第四天,我又去那里时,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她走了。我问她去了哪里,那女孩说,不知道。然后,我就垂头丧气的回到了豫南饭店。

    第二天中午,我表哥从表嫂那里过来了。他一见我就劈头盖脸的问道:“你这几天是不是一下班就去找梦丽?”“是啊。”“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吗?”

    “不知道。”“小姐。知道吗?”“小姐是干什么的?”“我的傻老弟,你真是一个书呆子,连小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x女,x婆,靠出卖肉体挣钱。”

    “不可能吧。”我不大相信的说。“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虽如此,但是她们这些人也值得人同情。”我说。

    “值得同情?”表哥很不屑的瞟了我一眼,“如果她们这种人值得同情,那么全天下的人都值得同情。她们都是自己犯贱,图享受,鬼才会同情她们。”

    我一听表哥的话,心又一下子跌入了深谷。在我的心里,那梦丽是那样的清纯可爱,她唱的《红红的雨》又是那样的凄切动人。我很难把一个歌唱得如此好的女孩子和一个x女划上等号。

    那表哥显然看出了我的心思,?”怕我不死心,就说:“你知道梦丽为啥离开那个大排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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