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只穿个花花大裤衩,夹个拖鞋,叼根小烟在外加一头稀松的头发,整天游荡的街边!
那是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整天无所事事,不知何去何从,不知路在何方!
闲来无事的我开始了自己小说事业,那时我只是出于兴趣,可是谁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也被小说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从此我就茶不思,饭不想没日没夜的,看起了小说。
记得我看的第一本小说,不过也说来惭愧!但是确是他把我带上了这条不归路!
朋友问我你看的小说是什么?
我到现在都不敢说是一本叫《会有天使替我去爱你》的言情小说。
后来我的小说生活逐渐丰富起来,看的小说也越来越男性化,水平也越来越高。
一晃就是七年,七年的生活每天都是记忆犹新!
每天都有好看的小说吸引着我!
从最初的《星辰变》到后来《遮天》《斗破苍穹》最后定格在了《我欲封天》。
终于有一天,我才突然醒悟!
我为什么就不能写小说呢?我为什么就不敢告诉朋友我第一本小说的名字呢?
那是因为我只是喜欢别人故事中的英雄,他们有热血,他们敢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困难时他们勇往直前,而又无怨无悔!
直到我醒悟的这一天我才真真正正发现,原来我的内心深处也有热血,我也可以面对自己的内心,我也敢面对困难,我也可以无怨无悔!我也可以成为英雄!
所以我创作自己的小说《仙侠新时代》,我成为了自己的英雄“慕容清风”,我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骄傲!
从今以后如果别人再问我:“哥们儿!你看的第一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言情小说《会有天使替我去爱你》!
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突然如此勇敢?我会自豪的告诉你!
“我是作者,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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