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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七章:校内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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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杨麟开学前到杜师傅家取了雕像,留下一小半在家里,大半都通过托运寄到了学校。一路上轻车简从,其实是背了一个双肩背包,换洗衣服用一个麻袋提着,相对于那个装着雕像的大箱子来说,也算是轻车简从了吧。赶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终于从巴市来到了这座只闻其名从未见面的城市。

    随着人流出了站台,清晨的凉风吹得人精神一振,车站门口已经开始有学生搭起迎接新生的站点。环视一圈,找到了深大境界新生的站点,两张铺课桌,头上一条横幅:欢迎S大2013届新生入学的横幅。四个学生两男两女,围着桌子聊着天。

    一个眼尖的瓜子脸女生看见杨麟过来,便道:“有人过来了,应该是报到的新生,哇,又高又嫩的帅哥!”

    其余人闻言一看,一个高高瘦瘦的学生,穿的是老式的格子衬衫,一条运动裤,脚下踩着一双半旧的板鞋,一看就是乡下来的,背着鼓鼓囊囊的得牛仔布背包,手里还拽着一个麻袋,塞得满满的。打量间,那人已经走了过来:“请问,这里是S大的接待处吗?”

    那个先前说话的瓜子脸女生摆着一副高冷的脸道:“这里是S大新生接待处,学弟是深大的新生吗?”

    杨麟道:“我是大的新生,请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女生道:“你把录取通知书拿出来登记一下。”

    “哦,好的,稍等一下。”杨麟把背包放在可说上一震倒腾,翻出录取通知书递了过去。

    那个女生接过来看了一下,在本子上做了记录,然后指着不远处路边的大巴道:“那是我们学校接送新生的大巴,你可以先在上面歇会儿,等人多了一起坐车到学校去,也可以自己坐地铁到学校去。”

    杨麟想了想,第一次到这里来,又不熟悉路,还是在大巴上等着一起过去吧。

    等杨麟走远,那个女生就兴奋低声尖叫气啦:“好帅!好呆萌!物理系的耶!耶!”

    另一个是一个微胖的娃娃脸,此刻一脸的不屑:“瞧你那花痴样,不就是你们物理系的吗,刚刚他在的时候没见你这样花痴啊。”

    瓜子脸摆了个鄙视的表情:“你知道什么,我这是要在学弟面前维持学姐高大威猛的形象。”

    娃娃脸做了个干呕的姿势,得了吧,就你这样还高大威猛的形象,你问问他们两个。”

    那两个男生一个证支着头假装看风景,一个掏出手机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瓜子脸道:“沈康平丁明旭,你们两个说说,刚刚那个学弟,帅不帅?”

    支着脑袋的男生长得白白净净,眼圈有些青黑,回头看了一眼瓜子脸,眼神不经意的扫过对方胸前,满不在乎的道:“不就是个土包子吗,都什么年代了,行李还用麻袋,你看现在谁来尚需额还带着棉被啊,这才夏天好不好。”

    “哼,丁旭明,你说呢,别玩手机了。”瓜子脸不满的道。

    丁旭明脸色黝黑,长得矮壮厚实,不过他头也没抬,只淡淡的达道:“还行!”

    “哼!真是欺人太甚,竟然看不起我新任男神!”瓜子脸满脸的不高兴。

    娃娃脸道:”醒了映青,才刚看见,就成了新任男神了,你的的男神不是胡歌吗?”

    映青鄙夷道:“你懂什么,胡歌那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的圆管行男神,而这个学弟,确是可以既可远观,又可亵渎的鲜肉!”

    娃娃脸以手加额:“天哪,老天爷,来一道雷劈死这个不要脸的小婊砸吧。”

    映青作傲娇状,沈康平咽了口口水,眼神直勾勾的投向映青胸前,楞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忙道:“你们渴不,喝什么?我去买水。”

    “我要橙汁~”“百事可乐,谢谢。”

    “丁明旭,你喝什么?”沈康平看向一言不发只顾着玩手机的丁明旭。

    “我不用了,包里还有半瓶矿泉水呢。”丁明旭头也不抬的道。

    沈康平眼力的不屑一闪而过,转眼又道:“别磨蹭了,我请客,又不用你掏钱。”

    “不用了,我有水。”丁明旭仍然拒绝道。沈康平暗恨,一个穷**丝,竟然不给自己面子,转身朝便利店去了。

    杨麟坐在大巴侧后排角落里,一只手伸进衣服里面握住胸前的吊坠。姚同和的声音响彻识海:“你报到之后就出去单独租房,早晚方便拜祭,另外须与人处理好关系,日后自有用处。”

    等了一会儿,陆陆续续就有学生过来报到,车子很快装满。

    办完了入学手续,已经到了中午,杨麟按照一个学长的指点找到了自己的宿舍,四栋404,杨友高看着面前的曙色门口擦了把并不存在的冷汗,好在自己不会藏起住在宿舍里面。杨友高来得比较早,这会儿四个床位全都空着。

    把东西放在靠里的一张床上,算是占了位置。匆匆在校门口吃了碗面,也顾不得连日赶路的疲惫,杨麟就在附近转悠打听的事情。看了几处,都是同别人合租的,杨麟一狠心,单独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每个月一千五百块,心疼得杨麟直哆嗦。

    一切布置妥当之后,回到宿舍,素色里其余几个人都到齐了,杨麟一进去,就有一个一身疙瘩肉的高壮男生打招呼道:“嘿!哥们儿才来啊,看你的东西上午就帮过来了,现在才会俩,该不会是才入学就人不熟出去觅食了吧?”说着还做了个大家都懂得表情。

    杨麟道:“哪有?我是有点事儿,这不现在才弄好。”

    其余两人也起哄道:“谁信啊,准是出去勾搭去了。”

    杨麟无奈道:“你们说是就是喽,哦对了,我叫杨麟,现在十七,下个月就十八了。”

    最先开口的肌肉男道:“梁书文,刚满十八!“说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坐在床上抱着一本小说看得起劲的男生道:“方思远,今年也是十八。”这男生生的一米七的个头,身材匀称,黑黑的脸,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显得斯斯文文。

    最后一个生的又黑又矮,一米六的个头,肚子跟一个球似的,整个人好像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陀螺。那人拍了拍肚子大脑袋一晃一晃的:“本人朱昌,今年十七岁,到年底就是十八了,体重一百五。啊哈哈,咱们相聚即是缘分,要现在刚好又到了晚上,我想大伙儿都还没有吃饭吧,要不然,一起去外面大排档,搓一顿?”

    方思远鄙视道:“不放过任何一个吃机会,难怪长这么胖,真不愧是姓朱的。”

    朱昌晃着脑袋道:“瘦的人是不会懂得胖子的快乐的,这叫战略性储备资源,要是走出去,那就是肉盾型战士。”

    梁书文道:“你们俩别争了,反正也没吃饭,一起去吃点?有肉吃那是最好了。”

    朱昌张开双手,作拥抱状深情的道:“肉啊肉,我来了,等我!”

    方思远正从床铺上趴下来,闻言脚下一软,差点摔下来,怒道:“朱胖子,你还能再恶心点不!”

    “呀买碟!~”

    和室友在大排档吃了晚饭,一年到头下馆子吃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杨麟吃撑了。晃悠着沉重的肚皮,杨麟一手我这胸前玉佩:“天尊,我已经安顿下来,不知道天尊有什么指示。”

    姚同和皱眉看着下面的杨麟:如今初来咋到,这校园里面管理严格,并不太好施展手脚。吩咐杨麟不要轻举妄动,自己飘身出来。

    如今姚同和已经不是当初那幅随时就要飘散的模样,魂体白光凝聚,在黑夜里都能显出形体来。

    深夜的校园显得安详静谧,阴暗的树林正是一对对情侣互述衷肠,相互缠绵的绝佳之地。

    然而……“李越,我们还是分手吧。”一个平淡的女声传来。

    “怎么这样说,我们不是挺好的吗?”男声疑惑的道。

    “两个人在一起,要有感觉,可是现在,我们的感觉没了,所以我觉得我们不再适合在一起了。”女声答道。

    男声:“为什么,难道我惹你生气了?”

    女声:“你没有什么,只是我决定了而已,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约会了,再见!”接着传出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女子离开了。

    杨桐和心头一动,跟了上去。女生没走多远,掏出手机一边走一边摆弄。

    姚同和悄悄飘过去:“已经和他分手了,到校门口来接我,我们出去吃饭。”

    转身回到树林,只见一个青涩的方脸男孩正苦恼的蹲在树下,双手插进头发里。挥手在他身上打下印记,姚同和积蓄转悠,让姚同和惊喜的是,一圈下来,竟然有十几对分手的。

    穿过树林,后面是良山湖,波光荡漾之间有微微凉风。果然,校园之中,失意者并不少,一一都被打下印记。

    这一晚,好多人都做梦了,他们梦见自己情场失意,考场挂科,诸事不顺。单是有一尊神灵从天而降,他引导他们行善,引导他们度过了日日月月,他们日日念着神灵的名号,引导着他们春风得意。

    连续几日,每天夜里,都重复着同样的梦境。一觉醒来,大部分人只是当做一个梦,不过仍然有一小部分的人开始模仿起梦中的行为。

    庞文泽自从前几天和女朋友分手后,精神就不太好,这几天时刻留意,才发现女朋友在就已经投入了别人的怀抱,真是好不伤心,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天伤心过度,总是做同一个梦,梦中自己是一个酒楼的伙计,一日到一个庙里面烧香。台上神灵是个道人模样,一手端着金印,背上背着宝剑。

    那神将印一挥,自己就感觉周身一暖,精神大振。庙祝道:“恭喜小友,竟然得到天尊的青睐,日后一定吉星高照,平步青云。”

    庞文泽也是满脸笑意的答话。果然自此之后,做事如有神助,竟然好运连连,青云直上。梦里模模糊糊的,庞文泽一醒来也记不太清楚,只记得那尊神像的样子,还有他的名号:玄元一气大罗至真扬善惩恶十方天尊。

    几日过后,庞文泽不自觉的开始模仿起梦里的行为,时不时念诵天尊名号,积累善功。

    才不过两天,庞文泽就感觉自己的精神比以前好多了,而且昨天还认识了一个学妹,决定了,我要开启一段新的感情!”

    新学期才尅死不久,校园离就暗中流传这一个秘密:“只要每天默念一个神的名字,并且日行一善,运气就能够变好。”

    逐渐的,也有一两百人成为了姚同和的信徒,对于一个学校来说,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毕竟这是学校,而这些人,也都陆续收到了一个匿名的包裹,里面是一个精巧的木质挂件,栩栩如生的神像让让他们心头一跳。

    姚同和已经把附近都逛的差不多了,不过,有一个地方一只没有去过,这个地方就是乌鸦山,乌鸦山就在良山湖旁,第一天开学的时候姚同和就来过了,不过刚到山下面,就发现这山上怨气残绕,气场极其杂乱,凭自己这点斤两,还不敢上去。

    直到现在,姚同和才有信心去试一试。麻石铺就的山道上满是枯黄落叶,树林也从没有人休整,一切看起来就像是荒郊野岭,怪树丛生。若是在普通人眼力,也就是荒凉了一点罢了,不过展现在姚同和面前的,却又是另外一幅景象。”

    二三十个满身是血的人影拼命逃窜,然后浑身冒血扑倒在地上,到处都是凄厉的惨叫和求饶声。姚同和摇了摇头,继续前进。

    一个穿着破旧中山装,满脸鲜血,胸前还有两个弹孔的人影从树上怪叫着扑下来。姚同和朝前面一窜,避过扑击,转身举起左手金印,淡淡金光照射出来,这是秉承众生善念香火凝练出来的生气,一照在鬼物身上,就将身上的气场烧的飘散,这是一个即将成为厉鬼的鬼物,白气之中泛着一丝淡淡的红色,这是见过血的,不过可能杀死的并不是人,不然血气不会这么弱,不过这若是被气运低糜的人撞上,铁定会大病一场,就是一个月前的姚同和,也不敢和这般鬼物对上。

    不过现在嘛,姚同和看着在金光中挣扎的鬼魂,缓缓拔出了背上的长剑。这是一把通体暗紫色,真身铭刻符文的长剑。照着鬼魂一挥,一声微不可闻的“嗤~”鬼魂已经消失了,金光中一团白气正在飞速散去。“好东西!”姚同和赶紧收了金印,张嘴一吸,白雾化作一道白烟流进了姚同和口中。姚同和周身紫金光芒流转,过了好一会儿,才吐出一口灰白的烟雾,这是鬼魂的杂气,乃是鬼魂死时留下的执念怨念等等汇聚而成,若是吸收的多了,难免影响到自身的神智。

    “可惜太少了点。”姚同和魂体中泛起一丝微不可查的红色,看着前面一大片纠缠的暗影,姚同和两眼泛起了贪婪的神色。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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