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得到一块Z电池,必须上交,得到两块Z电池,上交一块,可留下另一块。
然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如今这个风雨飘摇的年月里,一切都是可以变通的,遑论飞鹰小队隶属于第三城,而第三城由于是新造城池,处于战略要冲之地,一旦发生大战,是充当最危险的第一道防线的角色,是以政策是相当宽松的。宋芒和姬红月见戚顾老头的时候,没费多少唇舌,就把那块Z电池留为了己用。
翌日,得到左翼城守备长黄一堂的批准,王薪和倪小鹿在左翼城的车库里经过好一通精挑细选,择了一辆银翼牌的银灰色飞行车,作为小队第二辆专用座驾。
白鹤双城所有车库中,由于没有Z电池而弃置的飞行车多的是,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一整年来头一遭有人提车,根本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直接是白给的。
当然,相应的,他们开回来的那辆大得有些可笑的豪车被丢在了车库里,不知会在那儿尘封上多少年,或许会是永远也说不定。
银翼牌是飞行车中的名品,强调速度和安全,这辆崭新的银翼经由倪小鹿和王薪彻底检修后,将载着他们继续探索哥舒城,甚至是更遥远处的城池。
对于戚顾老头告诉他们的隐秘之事,宋姬二人暂时选择缄口不言,没有告诉小队其他任何一人,并非是他们对自己的伙伴没有信心,而是选择把这份压力自己承担着,不让他们过分担忧,待时机成熟,想隐瞒也隐瞒不了时,再说明不迟。
因为,无论如何,今后的任务依然是要执行的,不可能因为外面有个神秘存在千方百计想捕捉他们,就从此困守白鹤城,再也不敢出去了。
一为适应新车,二为一场大战之后的休整,三为宋芒在激战中旧伤崩裂,魏晓风被鬼婴附过身的阴霾尚未散去,姬红月意外发现自己的控火天赋……总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宋芒和姬红月共同决定,飞鹰小队暂时休假,不接受任何形势的任务指派,各自调养不提。
这一日,姬红月决定闭门专心修炼,一早就把黑王子和白公主送到宋芒这里,请他代为照看。
说是照看,其实不如说是保护。
城里面对飞鹰小队收养的两种怪物抱有戒心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想动点手脚悄悄把它们杀掉一了百了的角色。毕竟,它们不过是怪物而已,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跟丧尸没什么两样,杀了也就杀了,一山三城的律法可管不着怪物的死活。
此前,黑王子就曾遭受过枪手的狙击,所幸小家伙到底非同凡物,险险躲过了那足以致命的一枪,耳朵被打开了一个豁,没几天就长好了。
至于那六条小狼崽,多数时候都藏在黄家大宅里,也没有逃过歹人的暗算,竟被投毒,结果两条母犬被毒杀,小狼崽一条都没死。
宋芒的本事在整个白鹤山都是响当当的,甚至有几分夸大的嫌疑,说他的拳劲好比炮弹,一拳能砸毁一辆战车,感知力之强,犹如一台全方位的监控设备,数百米范围内有一片树叶落下,都能即刻知晓。如此,由他做两只小虎妖的监护人,相信没哪个不开眼的家伙胆敢来捣乱。
左翼城里的小木屋被毁坏,也没有修补的必要了,宋芒索性带着妹妹直接搬到了第三城。在这里,他们的房子既宽敞又明亮,还有先进的供暖设施,住着很舒适,有一种新家的感觉。除非有一天他有能耐收回宋家的宅子了,未尝不能把这里当作一个真正的家。
房间里,桌椅床柜等简单的配套家具,和房子一样也是崭新的,散发着淡淡的松香,是工匠们用伐来的新树烤干后打成的,每家每户都有。
明亮的窗户下,是一张宽大厚实的桌子,一个软绵绵的垫子上,白公主一边晒太阳一边打盹,十分的惬意。黑王子一如既往的不适闲,在房间里来回来回折腾,一副永远不会消停的样子,若非被枪击过,长了记性,它肯定早溜到外面去了。
宋芒难得的没在忙着修炼的事,靠在椅背上,隐入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仔细打量着手中一个看上去颇为狰狞的物件,从鬼婴的残骸中得来的血色骨手。
他随意拨动骨手的手指,所有骨节都是完好无损的,每一根都活络自如,仿佛还是活人的手。
思量半晌,他最终下定决心,取来一个大碗放在桌上,又把这只骨手放到碗里,受阳光照耀。
“嗤嗤嗤……”
骨手变化惊人,前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竟被炙烤得直冒青烟,十几秒后,腾的燃起了赤红的火焰。
白公主被惊醒,背毛竖立,后退踞蹲,口中发出威慑的声音,漂亮可爱的模样转瞬变成吓人的凶相。黑王子风也似的扑来,跃到桌子上,朝着血焰嗷嗷叫嚣起来。
骨手燃烧了足足三分多钟,火焰才开始往下降,期间瓷碗被烤得发红,宋芒用刀端着碗,才不致桌子被烤焦。
当他放下碗时,那骨手已然完全没了血色,在直射的光线中,晶莹光润,好似乳白色的玉质,虽有细细密密的裂纹,但并没有碎开,更没有烂掉。
“太好了!没有弄坏……”
宋芒高兴万分,放心大胆裸手拿起那精美绝伦的物件,触手冰润浸体,刚刚还处于灼烧状态,此时却丁点感觉不到烫手。
骨手中残留的鬼婴的血,经由阳光照化,其内的阴秽之血被彻底清除掉,剩下的是纯粹的骨头,由那鬼婴千锤百炼而成,是件极其特殊的武器。
此物惧怕阳光,宋芒经过再三考量,才做出了拿到阳光下曝晒的决定,正是想让鬼婴的秽血彻底湮灭。否则的话,就算能在阴暗的环境中使用这东西,也并不安全,说不得会反伤己身,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一次次的战斗,他早就体悟到,尸王级的丧尸或怪物们,之所以尤为厉害,与人类变强的方式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皆涉及到“气”这种玄妙的物质,通过气和能量的融合,可以释放出超出一般的强大力量。
鬼婴把自己的双手炼成武器,御使这武器的方法首先是以自身鲜血为媒介,其次应该与“气”的使用有莫大的关联。
如此一来的话,作为修为不俗的炼气战士,宋芒何尝不能依样画葫芦,用他的鲜血点化这已被阳火清洗干净的骨手呢?
这主意想来似乎有些太过天真,太过直接了,但肯定是值得一试的。毕竟,一山三城压根没有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好办法了。而且,代价也不高,不就是流点儿血吗!这是常有的事。
“咝!”
宋芒割破手指,鲜红的血一滴滴落进骨手手心里,好比滴在了海绵上一般,迅速渗入其中,即刻晕散开来,变得十分均匀,情状诡异非常,感觉这骨手简直就是一件吸血的邪器。
待骨手转变成其淡若无的血色,他惊奇的发现,骨上细碎的裂纹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弥合起来,显现出堪比子母尸怪的高速愈合能力。
带着强烈的期盼,宋芒释放外气,五根手指的气与五根骨指一一对应相符合,就像那鬼婴拥有附体之能一样,相当于把一只手附入了骨手中。
他动动手指,果不其然,骨手上相应的手指也跟着动弹起来,这并非是简单的隔空之力的作用,而是一种更为精细的操控。
一开始,控制还十分生涩,经过一个多小时不厌其烦的锻炼和摸索,再加上又一次给骨手喂生血,控制力变得愈来愈到位,骨手动作之灵敏简直能与真手相提并论,五指扣动间,如同活了一般,能在桌面上快速爬行。
不过,他距离鬼婴御使骨手自由飞遁的水平,还相去甚远,需要逐日进步,不可能一蹴而就。
试验成功,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宋芒拿出另一只鬼婴骨手,通过同样的程序,炼化为己物。
自此以后,宋芒每隔几个时辰,就以自身鲜血喂养这对骨手,修炼间隙,或是闲暇时刻,更是勤加锻炼操控之法,悉心摸索其中的诀窍。
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日日积累的进步,他对骨手的控制越发随心所欲起来,除了不能飞,其它任何事都可以做到了。
四日过去,飞鹰小队准备充分,每一位队员都斗志昂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出城执行任务。
他们目标明确,开着银翼飞行车,直接飞向月下区那座高级住宅大厦,大厦中还有三十多层没有探索,肯定留有不少好东西呢!
数日以来,不少小队派人来旁敲侧击的询问那大厦的地址,飞鹰小队的成员们个个都不是傻子,哪个会傻乎乎的告诉他们。要知道,他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把子母尸怪消灭掉的,耗费了莫大的精力不说,还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岂容别的什么人白白捡便宜。
事实证明,他们没有白期待一场,那里固然被洗劫过不止一遍,但残留的物资仍很丰沛,飞鹰小队收获不菲,关键还找到了两片长生药,完成了任务,唯一遗憾的是没能发现第二块Z电池。
只是,令所有人深感忧虑的是,在搜索物资的中途,以铁脑袋尸王为主的大批尸王像上一次一样包围了大厦,实难想象它们到底是怎么找来的。
若非有了飞行车,在这种境况下,他们根本出不了白鹤山,更进不得哥舒城,冒险前来的话,绝难全身而退,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
受此压力的催逼,飞鹰小队全员都成了修炼狂,竭尽所能的增进自身实力,因为每强上一点,将来万一与尸王军团交锋的话,才不会给别人拖后腿,得胜回家的机率也会大一点。
身为队长,当之无愧修炼最努力的人,宋芒采取了更极端做法,他把两只骨手当作护臂固定在两条手臂上,十根尖锐的指头刺进皮肉里,自身血液与骨手完全贯通,每时每刻都喂养滋补它们,促使它们快速成长。
大约半个月后,两只骨手骨上生肌,表面赫然长出了一层鲜红的皮肉,整个儿好似一对恶魔之爪。
经此异变,宋芒御气操控骨手,血芒闪烁间,骨手终于能够飞起来了,一掌能拍断一棵小树。
他为骨手取名为血影鬼手,将之当成与哥舒刀同等重要的,安生立命的倚仗。如此这般,只要他不惜代价,继续培育,血影鬼手产生远超哥舒刀的战力,指日可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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