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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年前澶州省境内,有个叫做水榭楼的地方,环境优雅,景色怡人。来往人群几乎都是些善棋懂画,明政知书的文人雅士。虽会些三脚猫的功夫,可在若大的江湖中只不过是一叶偏舟而已。

    这个平平常常,江湖中随处可见的小地方,经过了两年风雨之后,却出现了一个不寻常的人物。一个神秘的男人,他师承何处,本家何地无一人知晓,众人只当他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他唤作冷秋风,江湖人却送他一个骇人听闻的绰号“死神”。

    在两年之前一个雪花飞舞的严冬,他身穿雪色白衣,挎着大腕宝马,独自一人来到了水榭楼,一剑,仅仅只出了一剑,一剑之下将这些文人墨客全部杀了。大笔一挥把水榭楼改名为魔云阁。从此以后江湖上就在也没有太平日子了。

    短短两年的时间内,他灭了澶州,兴庆等十二省内的所有势力。这两年之中,竟没有一人能挡得住他一剑,武功之高仅直匪夷所思。冷秋风为了能竟快的一统江湖,还成立了生肖十二堂。

    这十二堂的堂主分别是:子鼠堂:褚天,丑牛堂:褚云,寅虎堂:褚凌,卯兔堂:杨雨,辰龙堂:杨啸,巳蛇堂:何东,午马堂:吕晴,未羊堂:施卫,申猴堂:张全,酉鸡堂:魏豹,戌狗堂:陶青云,亥猪堂,房云云。

    这十二个人也是异常神秘,他们的武功招式没有任何人见过,显然不是中土人士。真不知道冷秋风是从何地,将他们十二人找出来的。

    今夜的秋风正凉,明月清冷,独挂树梢。大部分人都因天寒,已经回家休息了,可在魔云阁中有一个中年男子,大约有四十岁左右,独自一人对着秋风,望着冷月在自斟自饮。

    此人面色苍白,犹如那雪地一般。他偶尔之间还在不停的咳嗽,单薄的身子上只穿着一件雪白的衣服,脸上总是带着阵阵的忧愁。瘦骨嶙峋的身子如那秋天的树叶,随时随地都会化作地上的尘埃。

    这人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不然明知自己身子有病还在喝酒,而且还是在极寒的深夜。

    “又是深秋把叶落,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日子可过。咳咳咳……。一切的名利地位,也换不回自己的一条命。可惜壮志未酬身心死,这些年的努力,难道都要付诸东流吗?

    哎!罢了罢了,该来的就来,该去的就去,又何必太过执著。”病态男子轻轻晃动手中的酒杯摇头叹息道。

    “无命来陪我喝一杯。”病态男子望着前方的树林朗声道。他声如洪钟就算你在十里之外都能听的清清楚楚,连那房上的青瓦都被瞬间震碎了几块,树上息落的鸟儿,也被惊得展翅高飞。

    如此强横霸道的内力,就算是天下第一流的高手,也只能望其项背,叹为观止。很难想到这一个弱不禁风的重病之人,竟有此等本领,他到底是何人。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黑影坐在了他的对面,这黑影是怎么来的无人知晓。他云淡风轻,举止自然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本就在这里坐着,只是此时才被人瞧见。黑影向着男子微微一笑。站起身来,端起酒壶,微微欠身,以一种柔美的姿态,将男子手里的空酒杯倒满。

    病态男望着黑影,满意的笑道:“无命你的轻功又长进了不少,从八里之外赶到这里,仅仅用了三个眨眼的时间。看来要不了多久就会超过我了。”

    这刚来斟酒的人叫做剑无命(剑无命的意思就是,只要她出剑,那人的性命没了。)她本无所事事的,在八里外的大树上捉麻雀,陡然之间听到病态男一声呼喊,剑无命就一踏树干展开了轻功,如光如电瞬息便到了这里。

    轻功之高天下之人连想都不敢想。

    剑无命笑道:“冷哥哥你的嘴可真会夸赞人,可惜那一天还早。天下谁人不知你的轻功,才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声音妩媚至极,犹似新婚妻子在同自己的丈夫撒娇,让人骨酥肉麻吃醉其中。

    剑无命全身穿着黑衣,就连脑袋也藏在黑斗篷下面,别人根本瞧不见她的面容。可从倒酒时伸出的那双芊芊细手,以及说话时的妩媚之音,可**不离十的断定他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

    只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成天将自己藏在斗篷下面,是不是因为他长的太丑了,不想让别人瞧见。或许是太美,美到让世人倾倒,担心别人暗地里打自己的主意。

    剑无命刚才称病态男子为冷哥哥,莫非他就是让江湖上让人闻风丧胆的死神冷秋风。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绝世魔头,恐怕谁没想到他此时,却是个身患重病的患者。其实换个思路来说,这并没什么奇怪的,他也是个人。只要是人无论是谁总有生老病死的一天,他当然也不会例外。

    冷秋风笑道:“无命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不在了这魔云阁就交给你了。希望你可以比我做得更好!”眼中似有悲伤,不甘就此离开。可也无奈命运的安排,只能顺其自然。

    剑无命冷哼道:“你这混蛋整天就往不好的地方想,放心好了你的命还长着,在过四五十年都不会死的。因为你也不能死,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将你,辛辛苦苦打拼起来的魔云阁,弄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甚至把你的尸体用千年寒冰冰封起来,放在我的衣柜之中。我想让你的尸体每天都瞧着,自己的女人给你戴了多少绿帽子。”她的心虽不够狠,可也是个说到便做到之人。她既能如此说,自然会如此做。

    如此威胁冷秋风,为的就是守住他,不许他离开自己。这份深情是多么的重。

    冷秋风苦笑道:“好,我答应你无论如何都要在活几十年,我可不愿看到你这样的美人陪了别人去。”伸手揽住剑无命的腰肢,将她搂入怀里,猛灌一杯酒。迫不及待的抱着她向屋内走了去。

    关了门窗媳了灯火,两人便缠绵在一起。以冷秋风的身子做这种事,实在对身体大大有害。但是他却愿意死在这女子的手里,而不愿死在病魔之下。

    第二天阳光明媚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冷秋风在光芒的照射下,悠悠醒来唤道:“无命,无命。”伸手一摸枕边却早没了人影。冷秋风将剑无命,落下的一缕秀发,握在手中叹道:“你总是不愿见外人。”

    穿戴好之后,冷秋风望着明媚的阳光,这才想起今天是个好日子。是他的生日,但同时冷秋风,最讨厌的也是今天。因为在他出生的那日,他的母亲就离开了人世。

    冷秋风冷冷道:“母亲今天是你的忌日,孩儿会让很多人去陪你。”吩咐了寅虎堂堂主褚凌,带领五千人马屠杀“花鼓镇”“水浒镇”“仙剑镇”此三镇。”要求是一个不留。

    这褚凌生的体宽肩阔,人高马大,差不多有两个冷秋风那么大。样貌犹如发怒的雄狮威武的很,普通人若是见了,定会吓得冷汗直冒,倒退三步。

    褚凌退了下去领了人马,快马加鞭的向着广州赶去。他果真是个万夫不敌的高手,到了地方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将仙剑镇,花鼓镇屠杀的一个不留。现下已经挥军来到了水浒镇。

    他们到水浒镇时,早早有一人一骑在此恭候。褚凌笑望此人,但见他骑的是一匹千年难得一遇的良驹,神俊的厉害。马儿的主人估摸着二十岁上下,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也许是纵欲过度伤了身子,也许是喝多了马尿还没醒来。

    穿得是一见灰衣服,手里拿着一根在寻常不过的柳树条,口中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讲些什么,也许是还没睡醒在说梦话吧?褚凌不经心中惋惜,如此良马竟陪了这等主人,真是千里马不遇伯乐。

    褚凌呵斥道:“前面的混小子,你是何人竟挡我的去路。”

    灰衣少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气,半睡半醒的,说道:“大叔我也不想挡你的路,只不过我跟邻村的狗蛋打了赌。要是我能让你们一个时辰不过去,狗蛋就要请我吃一顿大餐。反之我就要请狗蛋吃了。”

    褚凌也给逗出了兴趣,好奇道:“你们这大餐到底吃的是什么,竟能让你不要性命的阻止我们的大军。”

    灰衣少年听此一问,立即精神抖擞,兴高采烈的介绍道:“这大餐可丰盛了,有碎花生米,烂土豆,臭鸡蛋,生番茄等等。好多好多的吃的。”

    听到这番话语,众人不免议论纷纷,嘲讽道:“这个人分明就是个白痴,给人骗了还替人家数钱呢?”

    “这小子就是个傻瓜,为了一顿猪食,就送了自己的性命。”

    “可怜虫,就是可怜虫。”

    褚凌摇了摇头道:“小兄弟你被别人骗了,这东西都是拿来喂猪的。人是不能吃的。”

    灰衣少年天真无邪的,说道:“这真是拿来喂猪的吗?”

    褚凌点头确定道:“真的是用来喂猪的。”

    听明白褚凌的回答后,灰衣少年拍拍,胸口长长舒了一口气,喜道:“还好,还好。”

    这下褚凌却被弄糊涂了。不解道:“什么还好。”

    灰衣少年笑嘻嘻道:“还好这东西,不是给自己吃的。”

    褚凌好奇心起,追问道:“不是给自己吃,莫非真的用来喂猪不成。”用自己脑袋换东西喂猪,除非真是傻子。

    灰衣少年笑道:“那到不是。只是我见大叔,实在太幸苦,想将自己赢回的大餐,给大叔分享。聊表一下心意。”这小子当着众人的面,把褚凌说成是猪,如此气魄当真过人。

    勃然大怒褚凌道:“小四立即给我取下他的人头。”话音刚落即刻有一匹矫健的白马冲将出去。速度如风快到了极处。马上做得是一个黑脸大汉,手握二尺长枪直刺那人的胸膛。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却乱走。本来你可以逃,现在却只有死了。”褚凌已经把那人看做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众人心里冷笑道:“四爷的功夫虽未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可这些年来一直跟在堂主身边,实力自然不容小觑。尤其是这招‘冲锋陷阵’更是厉害的功夫。”

    “这样的小人物根本无需四爷出手,我就可摆平他。”

    正在这时小四已经冲到了那人身边,提枪就刺。这一枪无论是从准度,力量,速度都已经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那人也是必死无疑了。

    可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绝不可思议的事情,小四与他的马儿轰然倒下。小四的脑袋滴溜溜的滚到了那人的马下,鲜血跟泉水似的胡乱喷洒。那匹马亦是如此。那少年依旧睡眼惺忪的坐在马上一动不动,对周围的变故还不关系。

    众人此时却以大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中不停的打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出了妖怪不成。”“鬼,肯定是鬼杀了四爷。”“恶鬼,是恶鬼来向我们所命了,父亲早就说过自己不会善终,看来此话不假。”

    褚凌却看的清清楚楚,脸色阴沉了下来,驱马走向那懒散之人恭敬道:“在下魔云阁褚凌不知前辈名号。”刚才小四倒下去的一瞬间,褚凌竟诧异的看到了,这懒散人手中的柳条微微动了动。所以褚凌猜测杀死小四的就是他。小四能死在一种竟乎妖孽的高手之下,此生也值了。

    那懒散之人终于开了口,淡淡道:“刘家庄的大少爷刘勇。”

    这话一出众人不免皱了皱眉。有不少人都听过,刘勇是远近闻名的好色,好酒之徒。好好的一个家业也是被他这样败光的。三年前他突然撇了父母失踪了,众人只当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竟会出现在这里。

    褚凌继续道:“原来是刘兄真是失敬了。今日我若死了你能否放这些兄弟一条生路。”众人听到褚凌竟对刘勇如此畏惧,心头诧异,怀疑自己是不是耳背。

    刘勇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笑道:“好说好说,只有你的脑袋才能让冷秋风心痛,他们的死活无关紧要,你说放了也就放了。”他已然如同一个活着的死神,在自己的册子上,指定着谁生谁死。

    “那就多谢了。”说完攥紧自己那百来十斤的“火龙刀”站与马上,心无杂念,全神贯注的望着刘勇。

    刘勇也没有在多说废话,手掌一按马背竟凭空消失了。褚凌想也不想使出自己的成名绝技“火龙风暴”。立时就刮起了狂风,形成了风暴。而褚凌自己却在那风暴的风眼,等待着必杀的一击。

    风暴一起刘勇无论躲在哪里都无法在攻进来了。这是褚凌唯一的胜算,只要对方攻不进来自己就有机会看破他招式的破绽,就会有机会取胜,在以前的多次生死搏斗中,都是靠着一招反败为胜的。

    可惜这次幸运女神似乎并没有眷顾他。风暴正肆虐时,却有一把冰冷的刀砍下了褚凌的脑袋。技不如人被人杀了也没什么,但最奇的是这刀不是别的刀,乃是与跟褚凌相伴几十年的火龙刀。褚凌到死也不明自己的脑袋是怎么丢的。

    风暴渐渐地止息了。四周恢复了平静,众人齐刷刷向着战场望去。只见了自家堂主的尸体,至于刘勇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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