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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下一座城 关了所有灯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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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许尽欢都像个偷了鸡的贼一样,她提着抱玉的黑色lv包包,脚踩八寸的细高跟鞋,屁颠屁颠跟在裴斯宇后面。直到来到一家酒店门口,她停顿住脚步,双手抱胸后退着看他,一脸的卖艺不卖身的小媳妇儿样,“你带我来酒店干嘛?难道还要上演一次火灾逃亡啊,还是你忍不住要先和我落实一下夫妻义务?”

    裴斯宇微微斜了眼看她,又扭过头去说,“行行好吧,这是我家。”

    一瞬间,许尽欢对他家里的产业肃然起敬,想了想自己刚才的表现,顿觉是个十足的柴火妞。不过至少她还没有傻到指着酒店大厅的流苏琉璃盏说“哎呀屋里有太阳”。

    进电梯的时候,很多人都一脸鄙夷的神色瞧着像是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她,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头上抱着蓝白小碎花毛巾并且抱着一盆黏糊糊的饲料去喂猪的大婶。

    对,就是大婶。

    原来裴斯宇的母亲和他父亲一样,都是事业心强盛的人,他母亲手里握着春城一半的酒店餐饮,而他的父亲则掌握着春城一半的地产业,两个人强强联合,快要占领了春城这块地方,并且乐此不疲。事迹堪为人之楷模。精神堪为人之师表,女强人一直是许尽欢忌惮的对象,但她又不得不承认对她们的钦佩,这种矛盾心理早在和抱玉的相处过程中就已经被她拿捏得十分适当了。

    其实这年头写书赚不了几个钱,裴斯宇就是这样。他只一味的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即便新书首发销量突破了五十万,对他来讲也是杯水车薪,就像他当初从家里搬出去,雄赳赳气昂昂地跟裴总说:“我是个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现在就要按照我的意志离开你!”

    那样子像是在读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宣言。

    到最后也还是败给了生活,就像裴总说。梦想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的确不能当饭吃,精神食粮根本不能填饱肚子。

    所以这次他跟裴母说,想去法国留学深造,回来好好报效祖国,看能不能借点儿钱过来。裴母虽然表面慈眉善目,内心却什么都了解,故意问他。不是出了书吗,都是作家了怎么还落魄到这种地步?他就不说话了。裴母笑着给他台阶下,说,听你爸说你交了女朋友,带过来看看,一起吃个饭。.net

    裴斯宇自然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既然给了他台阶,他就乐意接着。于是就有了许尽欢现在面临的状况。

    裴斯宇将她这次的临危上阵,看做他能否去法国以及能否变回以前的富二代的筹码。

    进了电梯之后,他就拍了拍许尽欢的肩膀,没有说话,但许尽欢明显感觉到,他拍她肩膀时有一股子“任重而道远”的意思。

    但他去法国到底是深造还是追回顾嘉妮,还是个未知数,他没说,许尽欢也不敢问。

    裴斯宇穿着被水洗的发旧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t恤。就像那些摇滚明星一样,身上弥漫着一种让人着迷的气质,感觉像一把非常锋利精致的武士刀。

    到了房间以后,许尽欢就发觉不是见裴母那么简单的事儿,除了裴母,还有上次在裴斯宇家拿着高尔夫球杆到处砸东西的乔姿,以及乔姿的母亲。

    裴母像是没看见许尽欢似的,亲热的拉着裴斯宇的手,靠向乔姿,对她说,“你们该好好谈谈的。”然后转身对裴斯宇说,“傻愣着干什么呀!”

    乔姿的母亲,穿着紫色的曳地长裙,走过来一趟地板都能扫干净,她非常热情地让出女儿的位置,招呼着裴斯宇坐过去。裴斯宇无所谓的坐下,还给许尽欢招了招手,示意她也坐过来。

    许尽欢有些头晕目眩,空气里流动着咖啡的香味和流畅的钢琴声,只是窗帘拉了起来,只有角落那两盏armani落地灯,散发着昂贵而温暖的光芒。裴斯宇的面容在金色的灯光下,显得柔和而让人亲近。

    他温柔地微笑着看她,“过来昂,怎么了你?”

    她轻轻笑着,兴致勃勃地走过去,裴母恰到好处的轻轻伸出了手臂,像“禁止通行”的拉杆一样,轻巧地将尽欢拦在原地,她眼神是空洞的茫然的冰冷的,许尽欢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神,即便是抱玉,她再怎么冰冷漠然,也还是会透露出一股叫做友情的东西来,她每一次对她的毒舌与刻薄,即便让她觉得难以入耳却也还是渐渐习惯,因为她后来发现,抱玉对不熟悉的人根本不会如此。

    但此刻,裴母的表情,像是写了“闲人与狗禁止入内”的标牌,竖立在她面前,让她觉得前面的路像是撒满了银针,快要刺痛她的眼睛。

    “妈,你不是说让我带女朋友过来给你见见吗?她就是啦。”裴斯宇站起身,大大方方的走过来拉住尽欢的胳膊,眼神里盛满了“你放心,有我在”的感情。

    裴母却望向乔姿母女惊愕的表情,笑着圆场,“小孩子家,胡说些什么?”

    接着转头看向尽欢,依旧是笑的温文尔雅的样子,眼睛里有柔软的光芒,看起来慈爱极了,她说,“许小姐,麻烦帮我把那瓶hennessyparadis拿过来好吗,方便的话,顺便再拿两个杯子过来,谢谢你。”

    温柔的口吻,安静的笑容,却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她清楚的知道她姓许,许尽欢心里咯噔一声,说不定来之前她就已经差遣别人调查了她那可怜巴巴的背景。她冲她唯唯诺诺点了点头,甚至还都不知道那个劳什子的hennessyparadis是瓶什么玩意儿,就转身朝餐具柜那边走去。

    裴斯宇刚要起身跟过去,被裴母用眼神压制住,“你给我坐下。”

    这些乔姿全都看在眼里,她权衡良久,优雅得体的站起身,对裴母笑道,“尽欢刚来,可能不大知道具体位置,我过去看看。”说着便拖着那条曳地的黑色长裙跟了过去。

    这间餐厅十分的大,以至于许尽欢寻觅了好久才终于在走廊拐角处的一个长得很像衣柜的巨大餐柜里看到裴母要的杯子。

    走廊的风格像极了裴斯宇公寓外的场景,地上是擦得极为明亮的大理石板,四周的墙壁上都是米色条纹格格的装修,每隔一米就会有一盏漂亮的灯在墙壁上安静的发着光。

    餐柜在走廊尽头的拐角,比衣柜还要正式和壮大,玻璃门内放着整齐的碗碟和酒杯,最上面那层是包装的极为精美的红酒,瓶颈处甚至还扎着金色的耀眼蝴蝶结。

    “hennessy……什么来着?”她站在柜子前踌躇。

    “轩尼诗杯莫停。”乔姿走过来,双手抱在胸前,倚在墙壁旁,一副看笑话的姿态,“是干邑中的极品,整个酒店也只有两瓶。”说着,她抬头看了看柜子最上层,夸张地捂了下嘴巴,“哦,好吧,看来只剩下一瓶了,你真幸运。”

    她打开玻璃门,踮起脚来,尽欢在一旁吃惊地看着,心想她穿那个高的高跟鞋还要踮起脚去取,会不会把瓶子给砸了,连忙说,“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

    没想到乔姿竟转过身来,关上门,倚在上面,对她上下扫了一眼,“知道阿姨为什么要让你来取酒和杯子吗?”

    啊咧?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许尽欢心想,剧本里没这句词儿啊?她忐忑许久,心里一横,反正现在我才是裴斯宇的正牌女友,你只不过是个弃妇而已,对,弃妇。

    想到这里,她索性不管其他,深吸了口气,低着头小声地回答,“可能是因为我,看起来比你懂事也说不定。”

    “哈,许尽欢,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她尖声笑起来。

    “那你说为什么?”她也不怕,牢牢盯着她,一股子正宫主位的架势。

    “因为你,只配干这个。”乔姿不屑地笑笑,然后转过身,打开玻璃门,踮起脚,轻而易举从顶层将那瓶酒拿了下来。

    和其他的酒瓶都不一样,这个瓶子矮矮胖胖的,却又棱角分明,长得有点像葫芦,液体是辉煌的铜金色。

    许尽欢只觉得眼睛有些刺痛,咬着牙也没说话,眼眶里有一种剧烈的羞耻感,比拿不到专栏稿子还重的羞耻感。她甚至在一瞬间,明白了裴母请她吃这顿饭的意义何在,无非是想从各方面来证明,她和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世界。

    此刻,乔姿脸上精致的妆容和精心挑选的那条裙子,把她衬托得淋漓尽致。

    她也有精致的妆容和裙子,却不能使自己变得像乔姿那样高贵优雅,说白了,她只是个没有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或者说,即便她凑齐了水晶鞋和南瓜马车,也依旧不会有王子过来接她回自己的城堡。

    正出神间,乔姿已经要把那瓶轩尼诗递给她,语气泛着冰冷和鄙夷,“拿好了,等下给阿姨送去,别连这种小事也做不好。”

    许尽欢愣了愣,像是没反应过来一般,茫然点了点头,说,“好。”接着伸出手,却发觉她并没有要递给她的意思。

    她只是双手拿着瓶子,停在空中,扯着嘴角看她。

    尽欢还没弄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传递轩尼诗时的礼仪?

    下一秒,她看见乔姿突然松开了酒瓶,那只原本握着瓶口的手就那样展开。木讨狂巴。

    像是合唱队最前面站着的乐队指挥,在曲子的结尾部分将一手上抬,拍子扬起,收音。就那么随随便便的轻轻松松的,在两个人之间,将那瓶酒不偏不倚地,砸在了蹭光瓦亮的地板上。

    瞬间,酒体喷射而出,一片支离破碎。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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