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敬不禁又笑开了:“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么,田心,今天我才觉得这一年来没白忙活。” 在御庭合院之前林敬虽然已经负责了几个项目,但都是无关痛痒的小盘子。为了争取到这个万厦置业标志性的品牌项目,林敬几乎对他父亲还有董事会磨破了嘴皮子,林启元也是鼓足勇气才下得了这个决心,但还是调了三个资深的项目经理过来协助,也算是有备无患。我作为营销部负责人则自然是要参与的。为了这个项目林敬与我没白天没黑夜的干了整整一年多,如今也算是初尝苦尽甘来的滋味。
林敬比刚回G市时瘦了很多,因为经常跑工地也黑了不少,虽然我已经尽量为他分担了不少工作,但有些决策和场面上的东西是无法替代的。看着他小麦色的皮肤,心中不忍,不禁伸手轻握住他的手。
他翻掌将我手包住,柔声道:“田心,跟我回去住吧。”
在万厦置业我与林敬的关系虽然一直没有公开,他的父亲林启元却从一开始就知情,但可能是由于林敬之前的“业绩”太过辉煌,他并没有对我有更多的看法,直到我用六个月时间三级跳至企划组长时,才约我去了一趟他的办公室。
林启元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更加年轻,他长相斯文,看上去很有几分儒商的味道。他并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向我证实同林敬的关系,只是用很客气很职场化的语气对我的能力做了一番褒奖,之后的整场谈话都是公务性话题,完全是一场领导对员工的例行性会话。
但我心中明白这是场试探,从商久了的人,似乎都习惯于旁敲侧击。事后林敬跟我说他父亲对我还算喜欢,倒是让我觉得比较意外。从哪方面看我都不是林家媳妇的合适人选,想来大概是林启元对林敬的安抚之词。
两年多来,我早已经分不清自己对林敬日益深厚的感情能否算是爱情,但这早就无关紧要,什么是爱情这个哲学问题,从来没有过正确答案,我为什么要在这个上面再做纠缠?林敬已经深深扎根于我的心中,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一直住在万厦的员工集体宿舍,林敬几次让我搬去与他同住,都被我敷衍过去。林敬一直与他父母一起住,我搬过去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我始终垮不过自己心中那道坎。
林敬又柔声道:“田心,爸爸很欣赏你,我妈妈人很好,你不用担心。你要实在不习惯,那我们搬出去住也行。”我赶紧道:“那怎么行!”他闷声笑道:“那就跟我回去吧。”他拉着我的手在他下巴磨蹭:“要不要考虑嫁给我?”
“林敬……”我的手被他磨得痒痒的,眼睛也痒痒的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你是在求婚吗?”
“真聪明。”他笑。
“可我说不定还没爱上你。”
“没关系,我爱你就行。”
“林敬……”泪意哽得我没法说下去——这是林敬第一次亲口说爱我。
挑了周六作为搬家的日子。林家很信这些,做什么事情都要事先算吉时良辰,我有充裕的时间打包行李。
但事实上我并没什么好收拾的,从N市来的时候所有的家当就一个中型行李箱,现在也只是多了些衣服化妆品之类的小东西,林敬说得没错,我很好养活。
周五早晨,我没有去公司,直接赶往御庭合院案场。周末是看房销售高峰,但明天因为搬家我不能像往常一样在案场监督,打算今天提前做个销售动员工作。半路接到林敬的电话,我只好按他的意思先折回了公司。
他等在办公室,没等我坐下喘口气就又把我拖出门,一边说道:“今天别上班了,先去我家。”我纳闷得问道:“又算过了?今天日子比明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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