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把卫队带走,如果没有给养,我提供给养。但今日一别,以后战场上再相见,你我就是对手了,千万不要再让我碰到你。”陈锋重新戴上帽子,没有帽徽的军帽,显得那么干净。
“好好,陈锋,我算服了你了,大路朝天,各行一边。你我毕竟共事那么多年,临走了握个手吧。”闻天海把手枪插回枪套。
“没问题,其实我也不想这样,人各有志,兄弟的手段我一直很佩服,相信你还会东山再起的。”
“哈哈,论打仗我是一直都非常佩服你陈锋的,以后就各为其主了。”闻天海的表情像是跟一个老朋友告别一样,非常坦诚豁达的样子。
其实此时他很清楚,如果不能接过团里的指挥权,那么他就是个光杆司令,等到了后方,自己就算能逃过上峰的追查,自己在军界的生涯也就此结束了。他知道,陈锋是这些人的主心骨,只要杀了陈锋,那就没人再反对自己了,所以他要孤注一掷。
他很清楚,陈锋这个人行事坦荡,不会疑心自己想暗算他的。
两个人右手握在一起,闻天海的佩枪是按照军服着装的要求佩戴在左边的。所以两个人走近握手的瞬间,闻天海闪电般地撩开枪套,刚才他放回手枪的时候,枪套的摁扣没有摁上,所以一撩就开。而且手枪的保险刚才早就解脱了,所以他很自信,自己只要拔出枪来,陈锋就必死无疑。
当,一声清脆的枪响……
陈锋还是那么站着,冷冷地看着满脸汗珠的闻天海。
丁三在后面举着手枪,枪口一缕轻烟。
那个刹那,丁三和闻天海几乎同时拔枪。但两个人速度却差了很多。这么多年,丁三一直在摸枪,而闻天海摸女人的时间显然多于他摸枪的时间。
闻天海摸着腹部,疼得已经站不起来了,手枪掉在身边。陈锋从地上捡起手枪,这支枪是上好的勃朗宁手枪,小巧精致,握把上装饰着精美的象牙雕。这支枪显然更适合女人用。
丁三射出的子弹穿过了闻天海的肝部,剧痛让闻天海浑身颤抖,无力地跪在陈锋面前。
“陈锋,你要是条汉子,就一枪打死我吧,我疼得要命。”闻天海开始大量内出血,血沫子从嘴角冒出来。
“兄弟,你这是何苦呢,我们都是打过抗战的爷们,你要是不这样,没人想杀你。”陈锋看着闻天海,心中一言难尽。
“陈锋,我认了,我他妈确实斗不过你。给兄弟一个痛快吧。”
陈锋手颤抖着,扣动了扳机。
从扳机那儿拨动了击发簧,套筒后坐,一发子弹在闻天海额头打出个血洞,旋转着穿出颅腔,带着后脑勺的骨头、血肉飞出身体,钉进泥土中。
陈锋低头看了看闻天海的尸体,声音低沉地说:“楚建明,安排人把闻师长葬了,用上好的棺材。”陈锋是这样的一种人,不管别人怎么背叛他,他却从不去计较。
“卫队的兄弟们,愿意跟着我陈锋投奔八路的就留下来,不愿意的,枪留下,人可以走,我陈锋发回家路费。”
卫队的兄弟没人动,半晌,有个声音说:“咱们跟着陈长官投八路去。”
“跟着咱长官投奔八路去,不给他妈国民党卖命了。”这个声音在那个年代成为很多国军部队的心声。
陈锋看了看围在他身边的这些兄弟们:“那好,向各个营传达我的命令,统一摘掉帽徽、番号胸条、领章,左臂缠上白布为标记。团部立刻用电台通用电码联络八路军,向他们报告我军番号和所属位置,向各个电台宣布,我军自即日起脱离国军,投奔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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