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祥没有料到,实际工作中,她加倍努力的愿望受到了身体的制约。
病愈后的王淑祥感受到了什么叫心有余而力不足:路走长了,腿脚发软;活儿干多了,全身虚汗。这种体力状况已经完全不能适应部队的超强度军事生活了。
尽管十分不情愿,王淑祥却不得不考虑脱下心爱的军装了。
经过上级批准,王淑祥转业了。
1949年6月,按照组织分配,王淑祥到昌黎五区,任区妇联委员。
刚刚解放的农村,各项工作都在启动阶段。王淑祥和区妇联成员一道,边帮助农民干活,边进行宣传教育,把党的政策传播到群众之中。
与部队生活相比,对身体的强度要求毕竟减轻了,王淑祥的体质逐渐恢复过来,她很快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对妇女的发动之中。
由于表现积极,当年的10月,经县妇联的林英、五区书记刘洁介绍,她被批准加入了共青团组织。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
一字一句读着婚姻法的条文,令深深痛恨封建传统制度的王淑祥精神振奋,她立即组织学习,鼓励深受“三从四德”压迫的妇女们摆脱封建枷锁。
这几天,王淑祥留意到,一位参加学习的农民大姐在区委会门口连续转游,碰到她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淑祥叫她进来说话,她脚步已经迈进门坎了,却又被人声吓得退了回去。
淑祥了解到那位大姐的姓名和详细住址,专门去她家里询问情况。
敲了半天,门开了,是她的丈夫。那人恶狠狠地问淑祥:“你来干什么,又是调拨我们夫妻关系的吧?”说完“啪”地一声,使劲关上了大门,说什么也不再开。
淑祥无奈地回转身。刚走出几步,身后竟传来了那位大姐被打的惨叫声。淑祥急忙往回跑。她边敲门边大声喊:“开门!现在男女平等了,不许虐待妇女,不许打人骂人!”
听到喊声和哭声,两旁邻居纷纷跑出来观望。很多人已经认识了淑祥,帮她呐喊助威。但里面哭声息了,门却还是叫不开。邻家大哥奋起一跃,从墙头上跳进去打开了大门。
众人冲进去,看到那位大姐已被丈夫打得鲜血淋淋,瘫倒在地。
王淑祥扶起被打的人,大声指责她的丈夫。在场的人也和她一起谴责他,那人眼看势不敌众,灰溜溜地走了。
有人打来水,替她洗去血水,被打的农妇才重新哭出声来。
她虚弱地边哭边诉,让淑祥和众人看她的新伤旧痕。
原来,她的婚姻也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产物。她早就知道那个人不务正业,而且残暴成性。婚前她执意要父母退掉这门亲事,但始终没有成功。
结婚后,她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几次寻求自杀都未成功,反而遭到更凶狠地打骂。
这次王淑祥组织妇女学习《婚姻法》,让她看到了希望,可她刚一提出离婚,那人就激烈地反对。
她一把抱住淑祥:“妇联同志,这样活着真不如死了好,你们就帮帮我吧。”
淑祥忍住心中的愤怒,安慰地拍拍她:“放心吧,我们一定帮你,我们要帮你活得更好!”
王淑祥把这件事向区委做了汇报,又到法院进行咨询,回来后耐心给那位大姐讲解,鼓励她按照规定程序上诉法庭。
在淑祥的帮助下,那位农妇挺直腰杆,勇敢地到区政府开了介绍信,把残暴成性、整日打骂她的丈夫告上法庭,最后如愿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事情解决后,精神状态非常好的大姐专门来到区妇联找到淑祥,感谢政府、感谢妇联、感谢淑祥给了她全新的生活。
成功的喜悦深深鼓舞了王淑祥,这个例子也被作为成功的典型广泛传播。
不久,区委书记刘洁找王淑祥谈了话,鼓励并指导她写入党申请书。
王淑祥怀着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她小心翼翼地问区委书记:“您看,我够格儿吗?”
刘书记和蔼的看着她:“继续努力吧。要经得住组织的考验啊?”
“嗯!”王淑祥深深点头答应着。她觉得浑身都是劲儿,她要为争取妇女解放更勤奋地工作。
1950年6月16日,经两位党员介绍,王淑祥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领誓人的带领下,王淑祥高举右手,面对党旗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务党的决议,提高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
那一天,王淑祥无比激动,她为自己成为党的一员而自豪。她知道,春光姐、张纯村长、妇女主任都是共产党员,她现在也成为这个组织的成员了,她要沿着他们尚未走完的道路前进,去继续他们未竟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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