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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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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瓒道:“你来自冀州,而冀州正是袁本初的地盘。现在的他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人马充足,兵多将广。你大可直接投奔于他的帐下,又何必不远千里来我这里?”这是公孙瓒对赵云决心的一种试探,也是公孙瓒心虚的一种表现。



    你看看,我这里是个小地方嘛,你本就是冀州人,来投奔我,岂不是舍近求远?况且,现在是个人都知道,我跟袁绍翻了脸,他随时都有攻打我的可能。你这不是瞎嘛。



    赵云倒是无所谓,他本就是冲着公孙瓒惜才、爱民的名声而来。何况,以现在的战乱来看,所有的将领都必须保持一颗清冷的头脑,以避免为自己埋下祸根。小心,理解。



    于是道:“恐所不知,袁本初虽有四世三公的美名,却不懂得审时度势。堪堪几十万军队,却不敢制取董卓,任由其祸害百姓,罪得天下,岂非百无一用?我赵云自不量力,也不至于不分好坏、不明忠奸。”



    公孙瓒听得后,才稍稍放心。



    后来,赵云随着公孙瓒南征北战,凸显出了其军事才华,但也深刻明了了公孙瓒终究不是取天下的雄英之主。他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命运以及将来。



    这个世界上从不存在无缘无故的爱,却存在无缘无故的恨。你做得好,有人恨你;做得不好,有人恨你;什么都不做,还是有人恨你。刘备深深感觉到了这条真理的作用。



    本来嘛,自己投奔公孙瓒是看在其学长的身份上,期望能够获得自己足够的发展空间。却不曾想,这位以前可爱可敬的学长,竟也能为了自己的势力而对自己处处设防。



    刘备感觉呆不下了,可毕竟这样走掉终究不值得。必须拿点什么,不能无功而返啊。



    然后,他想到了赵云。



    现在的我们一定要知道一个道理:在古代,长得帅不仅会令人心情舒畅,更会令人印象深刻。而且,还会被人认为此人能成就一番事业。



    赵云就长得又高又帅,刘备早已心慕久矣。



    于是在走的时候,决定把赵云一起带走。



    赵云跟刘备也是混得很久,知道刘备的为人,也深刻体会到刘备的野心极其拉拢人心的才能。



    所以,若按安徒生们的写作惯例来说:两个对彼此都很满意的人,最终因为对公孙瓒的不满,从而手牵手走到了一起。



    这是童话,不是事实,更非史实,因为,当刘备提出希望赵云跟自己混的时候,赵云拒绝了。



    赵云拒绝的理由十分简单:自己的母亲去世了。



    刘备笑了笑,在古代,通常认为,只有孝顺的人子,才有忠君的大臣。因此,东汉朝廷才会有“举孝廉”的考核。



    只是,赵云确实是一个人才,刘备实在担心赵云此番离去,再无后会之期。而赵云只用一句话打消了刘备的顾虑。



    “终不背德也。”



    只要我赵云的说的话,就是一句吐沫一个钉子,再无后悔之说。



    刘备欣慰的点了点头。是的,若是如此,甚好。



    做为不世出之名将,赵云的这句回复业已证明了其后世的仕途。



    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总有一些看似是机遇的机遇等着我们。



    人言:不要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你不知道,是否以后会遇到此种机遇。对于赵云而言:你要放弃这个机遇,因为你不知道是否会遇到比这种还好的机遇。



    然而,赵云就是赵云,他从此不再考虑别人伸出的橄榄枝,如同关羽不再考虑别人的友情一样,当他答应刘备的那一刻,他的命运就此决定。



    公元1972年,林彪因“反革命”的罪名,乘机坠毁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历史永远的记载了他的对,更是记载了他的错。



    赵云如同林彪。



    不管他的将才如何,只要不符合当局者的利益,那他就是“反革命”



    但赵云的命运有一点和林彪不一样,那就是,林彪的此种做为在于野心,而赵云即使有这种野心,他也不能。



    注意,是不能,而不是不敢。



    因为,有一个人比他更有才能,更有野心——诸葛亮。



    所以,他的命运不比林彪好些——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的后半生始终笼罩在他说的话上。



    对了,赵云比关羽更有将才。后来发生的很多事,都证明了这一点。



    在老家守孝归来的赵云,从此开始跟着刘备大哥混。



    只不过,刘备此时也如同水中浮萍,漂泊无根。



    手下人日益壮大、增加,吃喝拉撒都要管,名义上自己是将领、老大,事实上,什么都不是。



    现在的他,打仗不在行,搞外交不在行,出去转悠转悠吧,又怕遇见黄巾军,还要事事谨慎的应对来自各种方面的潜在威胁。



    或许,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于是,给了刘备一个馅饼。



    前文曾经说过,刘备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特别特别好。



    这次,这张馅饼的名字叫做徐州。



    当然了,送给他的人不是老天,确切的讲应该是曹操。



    屠城,在中国历史上从未间断过。一般情况下,往往是因为敌人失败,自己这边比较亢奋,一个没忍住,杀了就杀了。



    这些人,往往伴随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白起,比如项羽,比如常遇春,比如这次的曹操。



    毕竟死于非命,毕竟自刎江边,毕竟忽然暴毙,毕竟



    人,有时候应该讲讲命,应该讲讲道义。



    而此次曹操的屠城,说完全是为了泄私愤,这是不公允的,因为,即使没有这次事件的发生,曹操也是要对徐州动手的。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所以,此次事件也可说是催化剂。这当然是其漫长人生中的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杀人,自然也不是最后一次。



    然而,我想要说的是,此次事件的另一位主角,徐州牧陶谦兄实在是无辜的。



    这次的屠城事件要从曹操的父亲,曹嵩同志说起。



    话说,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已经退休多时的曹嵩感觉到了战乱带给自己的不方便,尤其是自己的所在地琅琊这里,经常出现叛军与各个大小军阀之间的战争。



    老了嘛,做官贪污的这些钱财,无非就是想享受一下清福。既然这里不能待了,那就去找儿子吧。



    于是,曹嵩将自家的行李开始装车。



    普通人家搬家无非就是喊来亲戚朋友,几车东西也就足够了。曹嵩家不是普通人家,行李自然也就不是几辆车能够解决的事情。多少呢?一百多辆马车!别说多,还不打折!



    曹嵩望着这些年贪污受贿来的东西,满意的笑了笑。当官不为钱做主,活尽一生也枉然。应该说,他是个不错的父亲,更是个合格的贪官。



    只是,当时战乱频仍,吃饱饭就是相当不易之事,您还装着满车满车的金银财宝满世界乱跑,不怕遇到劫匪之类的?



    曹嵩自然是不怕的,因为此时的曹操早已坐上了兖州牧,最为重要的是,自己儿子手下是有兵的。



    所以,曹嵩同志驾着车牌为:00544的一百多辆马车浩浩荡荡的上路了。确实,上路了。



    世界上,真有:44944的愣头青。



    这个人是陶谦的手下。



    在经过陶谦的管辖地的时候,陶谦就吩咐手下:热烈欢迎曹嵩,不行的话,搞个仪仗队,总之一句话,安全为主,讨好为辅。



    手下点了点头,表示一定热烈欢迎曹嵩。只是热烈过了头,便是惨烈。



    满车满车的金银财宝,哪个人见了也会头脑发热,禁不住诱惑,何况此人的自制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差。



    兴许为了不让自己抢钱被抓住,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全部灭口吧。



    值得一提的是曹嵩有机会逃跑的。当陶谦手下来到曹嵩下榻的旅馆时,曹嵩同志便知危险,忙牵着自己的小妾逃跑。只是奈何,这个唯一活命的机会,却败给了小妾的身材。



    不知东汉是否与唐朝审美都是以胖为美,或者曹嵩有这特殊爱好,反正就在钻洞的时候,曹嵩发扬了女士优先的绅士作风,让小妾先钻,结果,结果。由于小妾体胖,被卡在了洞中,致使曹嵩无法成功脱逃,死于非命。



    看来,瘦些,有时候才是对丈夫的最大疼爱。



    曹操听到这个消息自然是极其暴怒的。虽然老爸对自己是“既无三徙教,不闻过庭语”的豪放式教育,但疼爱自己,那是毋庸置疑的。况且,老爸只有一个,死了,去哪里找?



    脑充血的曹操,即刻便命令所有军队整装待发,打算灭了陶谦。



    只是,做为一个玩弄政治的人来说,激动总是难免的,可是,能克制住自己的感情,才是个合格的政治家。



    曹操及时克制住了。开始分析其中的利弊。漠然发现,攻打徐州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那就去吧。



    当陶谦知道曹操要来攻打自己的时候,快要疯了。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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