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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功过要清 恩仇勿明
[原文]功过不容少混,混则人怀惰隳之心;恩仇不可太明,明则人起携贰之志。()()
[译文]对部下的功绩和过失一点都不容混淆,如果混淆了,人们就会变得懒怠而没有上进之心;对恩惠和仇恨不能表现得过于明显,太明显了人们就容易的生怀疑背叛之心。()()()
[点读]一个人尤其是领导别人的人,在待人方法上有两条原则,即对人要功过清楚,赏罚分明;对已则恩仇勿显,兔去猜疑。()从领导者来讲,固然需要“恩威并用”,同时必须恩赏过罚。赏罚是使人努力的诱因,一个丧失工作诱因的人,他的工作情绪必然不会高昂。假如是一两个人这样还不要紧、万一群体也如此,这个集体乃至社会必然要陷于不进步的停顿状态,所以赏罚又是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一大动力。历朝皇帝打天下,哪一个不是以论功行赏作为调动文臣武将积极性的手段呢?就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讲。不论是做官还是一般人的交际,还需要克己,需要讲究方式方法。恩怨分明本是做人的原则,但在这里需要忍耐,其目的就是分清功过而勿显已之恩仇,以便使大家能为一种共同的事业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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