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刀来斧往,一时间斗了个旗鼓相当。“看招。”尘欢掠地翻滚,手中战斧直奔对方下盘而去,侯不倒怒吼一声高高跃起,手中绣刀迅猛无匹砍向尘欢。尘欢不敢大意,继续滚地翻转,这才躲过一劫,随即一个飞掠,人已经远远落在十丈开外。
“莫不是怕了吗?哈哈……。”侯不倒怪笑一声,尚未明白,突见几名兵卒拎着粗大锁链,凌空掷来,心中登时一激灵,可惜想躲已经晚了,那四条铁链前端都带有水桶般粗细的铁环,一旦被其套住,持链者用力那铁环便会收缩,此乃尘欢为了对付妖兽经过苦思冥想后发明的新式武器——铁索绞环。
可惜这侯不倒身形消瘦,眼见铁环套来,身体一缩一长,腰身一拧,立刻就要脱出围困,尘欢岂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一个凌空飞渡,稳稳落在对方面前,手中板斧虚晃一招,抬脚把侯不倒踹倒在地,几个早已伺机多时的兵卒立刻蜂拥而上,把个侯不倒捆了结实。
“哈哈,不堪一击的蟊贼,现在知道你家将军的厉害了吧!”尘欢自鸣得意,背抗战斧蹲下身子,抬手拍了拍对方枯瘦猴脸,笑容越加放肆。
“呸,耍诈的小人,有本事放开你家侯爷爷,咱们再斗。”侯不倒凛然无惧,小眼圆睁,倒是颇有几分胆气的样子。
“哦,是吗,想让我放了你,再跟我打,哼,你当我像你一样傻吗,正所谓兵不厌诈,这就是计谋,只要能赢就是王道。”尘欢自吹自擂。
“来人,把所有匪兵全都给我就地正法,至于这位南山大王吗,四皇子的后花园假山上还缺一只猴子供人观赏,就有劳这位了,哈哈,粘上毛你倒是的确很像一只猴子,哇哈哈。”
“你,你这家伙长得眉清目秀,做事忒也心狠。”听了尘欢之言,侯不倒顿时萎靡,眼望众多患难与共的弟兄,不觉已有哀色。
“哦,是吗,看不出你还挺会拍马屁。”其实尘欢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他,在面对俘虏这个问题上,他是断然不主张屠杀。看这位猴脸的南山大王,似乎还多少有些义气,尘欢到生了几分敬佩。
“你若能放了他们,我甘愿给你做牛做马。”侯不倒带着哀戚之色吼道。
“做牛做马,我看你就能做猴,好,放了他们不难,不过你得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
“这……我们可以投靠你,成为你最忠心的部下。”
“这不行,带着这群喽啰我还嫌麻烦呢。”尘欢摇头。
“几天前我刚刚抓了几个小娘皮,可以全都献给你。”
“女人我有的是,就连…..那些胭脂俗粉怎入得了我的眼,快说,还有没有。”要不是怕招来麻烦,尘欢几乎把自己跟公主相好的事都说出来了。
“这……。”侯不倒怪眼直翻,却怎么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能说服对方。
“没有我可要杀人了。”心思缜密慧眼如炬的尘欢,突然发现侯不倒眼光闪烁,像是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慢着,还有一个。”侯不倒仓促喊道,又有些不甘,把头埋在胸前,思虑着是不是该把那个秘密说出来。
“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来人斩刀伺候。”尘欢大手一挥,几个兵卒手持鬼头大砍刀,走向了匪兵俘虏面前。
“我说,不过你得答应我,在我说出这个秘密之后,你必须放了他们。”
“哼,跟我讨价还价,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不说也没人逼你,准备行刑。”
“好吧,我说。”侯不倒已经完全气馁,无奈的低下了头,含混道:“我知道一处宝藏的位置,如果你肯放了他们,我就带你去。”
“宝藏。”尘欢的眼中闪过一丝亢奋,这世上似乎没有几个人不喜欢宝藏,就算是不为宝藏本身的价值,挖掘宝藏也总归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
“这理由倒是不错,好,我答应你,但是你必须带路。”
经过了这场抢劫风波,雷霆军团附属小分队再次踏上了前往火焰森林的道路,因为那个侯不倒所说的宝藏,也在火焰森林之中。
启程之前,尘欢带着自己的队伍和俘虏专程去了一趟南山大王的匪营,不出尘欢所料,这些劫匪的确是一群临时拼凑起来的业余人士,而且大都跟侯不倒沾亲带故。原来这侯不倒自小游手好闲,后来出门闯荡偶遇高人,学了点斗技和战气,随后回到本村,拉拢一帮泼皮恶徒靠剪径为生,因为此地名为南山故而取名南山大王,而那所谓的匪营,却也不过是几间茅草房而已。
至于那些打劫来的财物实在入不了尘欢的法眼,统统发散给了这些喽啰,这么多年打家劫舍好容易弄了这几个钱,也的确是不容易。至于那几个被绑来的女人,则直接遣散,只是其中一个却好似迟迟不肯离去。
“既然已经放了你们,何不赶紧走人,还待在这里作甚?”尘欢扛着战斧,一脸的悠然自得的看着对面那个年轻女子,这女人虽然一身村妇装扮,却掩饰不住跳脱而出的清丽,从他细嫩的纤纤玉指和婀娜苗条的身材看来,她绝非普通人家的女子。
“只因小女子不久前双亲亡故,原本打算来此投奔亲戚,谁曾想那亲戚不恋亲情,竟将我赶了出来,我一个女流之辈,茫茫世界无依无靠,不知身往何处,本想一死了却,不想又被这伙劫匪掳掠,此时也不知该往何处去,若大人不弃,不如让贫女给大人做个侍奉丫鬟,不知可否。”
这一番话说的尘欢满脸错愕,要说他即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那种为虎作伥无恶不作的恶少,这种英雄救美的事情,却实在不对他的胃口,可看这姑娘言谈举止,颇有些大家闺秀的样子,虽非貌美如花倾城之色,却也略带几分雅韵青涩,这倒是难住了尘欢。
“这个……难道你不怕我…..。”尘欢单手抗斧一手摸着光秃秃的下巴,故意装出一副浮夸子弟的好色嘴脸。
“像我这等身份姿色,大人又怎会看在眼里。”这女人倒也乖觉,不等尘欢答应,已经开始张罗着给那些士兵收拾行囊,看他手脚麻利,到好像是哪家大户人家的丫鬟。
看这样子,那女人是不会走了,索性也就由着他吧,等到了火焰森林,见了那等阵势,说不定也就自行离去。
一路逶迤自不在话下,这日午后,队伍翻过一座高山,终于摇摇看到远处火烧云一般的森林,这地方之所以得名火焰,皆因那一株株高矮不一方圆千百里的火凰树。这种树据说坚硬如铁,普通刀剑难以折断,通体呈暗红色,若在夕阳晚霞照射之下,更是宛似火焰燃烧景色壮美。
这火焰森林三面环山,只有一快平原直通其中,因妖兽众多,故而多有涉猎者。众所周知,那些妖兽无论是皮毛还是内丹真元骨骼等等,都是上好的材料,骨可炼器皮可做甲,至于真元内丹,更是修神者求知若渴的宝贝。正所谓有得必有失,要想在这片火焰森林中猎取妖兽,也需要但一定的风险,就外围而言或许还不算什么,然而深入其中的话,就是些强大的妖兽出没,若是运气不好,就像上次尘欢在边关偶遇五级暴熊,那后果可就不言而喻了,何况在这火焰森林,五级暴熊只是在外围出没的小角色,可见这火焰森林有多么凶险。
虽然遥遥可见,可光是这一条平原就走了一日有余,这日午后,雷霆军团附属小分队才总算是真正的到达了火焰森林的外围。
既然有利可图,那么国家也不会平白浪费资源,几百年前,这火焰森林就有驻军把手,想要进入其中的话,都要缴纳一定费用,当然像是那些皇城派遣来历练的士兵或者比较大的修神门派,就自然可以免除此项。
队伍从平原一路走来的时候,也见到了许多的修神门派和三三两两的散修,另外还有一些佣兵团队和逡巡的士兵,等到了外围军队驻地的第一道关卡,尘欢早就命令队伍改成雷霆军团的扮相,这让许多散修见了之后纷纷侧目避让。面对军队武装,这些散修可不比那些修神门派。
不远处几个佣兵团伙正在小声议论着什么,等看到尘欢的队伍后,其中一个人数较多的佣兵团伙偷来了贪婪的目光,仿佛这些兵爷到成了他们的猎物一般。
这一切尘欢自然尽收眼底,为了彰显自己的实力以作恐吓,尘欢几乎把所有的家当都拿了出来,每一个人两杆秘银金枪交叉身后,腰跨弓弩刀剑,几匹马甚至披上了只有重装骑兵才有的重型铠甲,而他自己更为唬人,一把双刃噬魂巨斧抗在肩上,身着从古剑锋那里讹诈来的黄金战甲一套,腰间那把不知让多少佣兵眼馋的灵器级勾玉弯刀,同样镶嵌了密密麻麻的灵石宝石,这那里是在彰显军威,这分明是在告诉那些虎视眈眈的佣兵团伙快来打劫。
就在尘欢的兵卒跟驻军守兵交涉的时候,那个最为庞大的佣兵团伙,陆续走进了自己临时搭建的帐篷,而一路上都在告诉其他佣兵团伙,这伙肥羊是我们的,谁都不许动手。而那些被恐吓的佣兵队伍,似乎颇为忌惮,纷纷点头表示明白。
这其中尤以那虎背熊腰双眼含怒满面钢须的汉子最为扎眼,一看就是他们的首领,而在他的身侧则有一位身着果绿衣服的少女,同样引起了尘欢的注意,那姑娘远远看去身材苗条步伐矫健,显然是修为不低,从他们的言谈来看,这姑娘似乎是那佣兵团长的女儿。
“这次我们传奇佣兵团,可要大开杀戒了。”一走进帐篷内,一个跟在壮汉身边的年轻人就喊了起来。
“罗亮你可不要小看了他们,这虽然是一伙肥羊,可我们是不是能吃得下还说不定呢。”壮汉虎视这罗亮,眼中多少有些担忧。
“薛霸团长难道你没看出来,他们是一群雏儿吗?”罗亮身为传奇佣兵团副团长,同时还是薛霸的爱徒,对自己的判断非常自信。
“不,那个拿战斧的小子,看上去似乎很不起眼,可他的眼神中却有着雄鹰一般的高远,狮虎一般的凶悍,我相信他一定不简单。”
“难道师傅想要放弃这到嘴的肥羊吗?”罗亮有些失望的看着对方。
“不。”薛霸摇了摇头,缓缓坐到一把橡木椅上,把手中的宽刃战刀放在了桌子上,抬眼看着那位妙龄少女,低声问道:“倩儿你怎么看。”
被称作倩儿的姑娘,实际上的确是薛霸的女儿,而且是唯一的女儿,许久之前在他还没有成立传奇佣兵团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子便被仇家所杀,后来虽然把仇报了,甚至把对方满门屠斩,可还是无法挽回失子的噩耗。所以现在他对这个女儿言听计从百般疼爱。
“我到举得他们没什么大不了。”薛倩樱唇轻启,眼中同样带着轻蔑的神色,无意间瞥了眼罗亮,两人神色有异,似乎早已暗定情愫。
“哦,连你也这么看。”薛霸低声轻叹,不知为何,当他看到那个背着战斧的家伙,心中就有些胆怯或者说有种不安的信号,那是许多年来终日与死神打交道所练就的敏锐直觉,可对方究竟哪里让他这个刀口上舔血的汉子,感到畏惧呢?难道是自己老了吗?
薛霸摇了摇头,暂时摆脱了那些荒诞不经的念头,稍后道:“既然如此,你们就去安排吧。”
两个年轻人对望一眼,皆有得意之色,转身欲走,却被薛霸又喊了回来:“先不必轻举妄动,跟着他们伺机而动。”
…………………
身为雷霆军团胤真皇子的人,自然很轻松就能通过第一道关卡,至于第二道虽然盘问的更详细了些,可只要拿出胤真皇子钦赐的令牌,也就不足为虑了。
像是这种皇家卫队,不但可以免收费并顺利通过,还能享受到驻军的热情款待,毕竟人家来自皇家内院,那可是跟皇帝都打过交道的主,说不定哪天就会飞黄腾达,到时候兴许还能念这份旧情,稍稍提拔一下岂不是一件美事,顺水人情谁不会做。
不过这个态度和蔼年纪轻轻的所谓将军,实在是让这些在火焰森林驻守多年的士兵暗中捏了把汗,瞧他们这阵势压根就不像是来历练的样子,完全是来显摆招摇,给那些佣兵团伙送钱来了。
带着好心和投机的驻军队长,很是热情洋溢的款待了尘欢,席间甚至提出让自己的军队随行保护,可不知天高地厚的尘欢,当即婉言谢绝。看对方如此自信,军队长也就只好由着他了,反正对方的生死跟他并没有太大关系,只要自己把份内的工作做好了,就算是胤真皇子追究下来,自己也能推个一干二净。
至于那号称南山大王的侯不倒,本着对自家性命负责的初衷,也委实奉劝过尘欢,收起那套在皇城的劣习,这里可不比皇城等等,可人家照旧不承这份情,该怎么着还怎么着,甚至在出发之前,带着所有的雷霆卫队小分队成员,像是真正的大将军一般,巡视了整个驻兵基地和外围的临时小镇。
所谓的小镇其实是那些猎妖者组成的临时休息场所,因为每年不知有多少人会出没与火焰森林,因此一些并非修者却胆大的凡人,也把生意做到了这里,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帐篷小镇上,居然不乏买卖商人,而那些急于把手中货物出手的修者,也在集市上摆了货摊。
看着鲜衣怒马一脸傲然的年轻将军,胆小的散修自是不愿招惹,带着看热闹的心情远远躲开,而那些后台强硬人员众多的佣兵团和几家修神门派就有些不以为然,轻蔑的望着马上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家伙,心中暗暗发笑,找机会一定好好修理修理他,让他知道自己的愚蠢。
这一圈走下来,尘欢算是多少了解了这些淘金者的底细,随行的驻兵队长很是客气的给他讲解着几个大型佣兵团的情况和那些修神门派决不能招惹,尘欢都一一记在心里。
临行前,尘欢还在关卡内开了一个誓师动员大会,一番慷慨激扬的说辞之后,大斧一挥,众人便涌进了火焰森林。
“难道还要带着马队吗?”看着尘欢坐在高头大马上,南山大王侯不倒很是不屑的表达了自己的疑问,这繁茂难行的丛林,实在是不适合战马通行啊!
“自然,要不我带这些重装骑兵的制式做什么?”尘欢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侯不倒,而不远处看热闹的那些人,则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那个队伍会骑马进入火焰森林的,这可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侯不倒同样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回敬了尘欢。
“怎么了,难道这里规定不能骑马吗?”尘欢双眉倒竖,微微有些怒意。
“这倒没有,可我们毕竟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猎杀妖兽和…..那啥的,骑马好像不太合适吧!”侯不倒只差跳脚骂人,就连**白痴都知道在火焰森林是该徒步猎杀妖兽的,骑马简直是作死。
一伙十几人组成的佣兵团,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其中一个中年人带着戏谑的口吻笑道:“年轻的将军,你难道是来观光的吗?还是来给妖兽充当食物呢?”这话引起了佣兵团一阵哄然大笑。
等他们走远了,尘欢才小声骂道:“不用理会那些没脑子的猪头,前进。”
其实这火焰森林的外围,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一连走了两天两夜,别说是妖兽便是一只普通的野兽也没有,倒是在不远处有许多躲躲闪闪的身影尾随其后,看样子是想把雷霆军团小分队当妖兽一样猎取。
至于战马,在没有道路杂草丛生的树林行走,的确是比一般的徒步者慢了很多,而且尘欢好像并不急于深入其中,带着队伍四处盘桓东走西逛,弄得侯大王不知在心里骂了多少遍**白痴二百五。
到第五天的时候,尘欢突然一改往日的慵懒散漫,命令队伍全速前进,可是那些战马却并没有舍弃,只不过要骑兵牵着马徒步行走。
队伍用了一天的时间,便前行了两百多里,因为所有的辎重都强加给了战马,而且只要是路途比较平坦的地方就会骑马前行,如此一来倒是把那些尾随的佣兵探子远远甩开。
差不多第八天的时候,尘欢派出去的斥候明确表示,身后再无追踪者,而尘欢却下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命令,舍弃战马就地屠杀。
马很快被屠杀贻尽,几个手艺高超的士卒,甚至把马肉割下来做成了腌肉,如此一来就解决了粮食不足的缺憾。在最初进入火焰森林之前,为了携带粮食的问题,尘欢还跟手下一个向来傲慢的家伙发生了争执,这个曾经做过军队后勤的年轻士卒,十分不满尘欢的自以为是胡作非为,可现在他才真正意识到尘欢的智慧有多么可怕,就算是几次进入过火焰森林的侯大王,也不得不钦佩起尘欢的心思缜密智谋过人。
“这些马尸一定会让想要对我们下手的佣兵团彻底死心,甚至还会怀疑其他一些佣兵团先一步得手,如此一来我们不但高枕无忧,兴许还会引起一些大型佣兵团的自相残杀,这实在是太妙了。”望着一地的马尸血迹,侯大王发出了低吟似的感叹,望向早已远去的尘欢的背影,也多了几分钦佩和由衷的折服。
“他难道就是我的贵人不成。”又想起了那个在村子里混饭吃的卦师之言,侯大王若有所悟。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