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温早就想收拾时溥,却有些苦于师出无名。恰逢一个刘瓒送上门来,朱温看到刘瓒,有了主意。见《新五代史》文:初,高骈死,淮南乱,楚州刺史刘瓒来奔,纳之,及王兵攻蔡不克,还,欲攻徐,乃遣朱珍将兵数千以东,声言送瓒还楚州。溥怒论己,又闻珍以兵来,果出兵拒之。珍战于吴康,大败之,取其丰、萧二县。遂攻宿州,下之。
在朱温用兵徐州之时,他的军队内部发生了一件较严重的事件。两员大将没有死在沙场征战上,而是死在了互指互责,互轻互贱上。可以说这是一次卫生检查引发的血案,但之所以一次卫生检查会引发血案,在于他们之前的积怨之深,而他们的积怨里又有什么大事呢?《新五代史》文:梁兵攻掠四方,唐宾常与珍俱,与珍威名略等,而骁勇过之,珍战每小却,唐宾佐之乃大胜。珍尝私迎其家置军中,太祖疑珍有异志,遣唐宾伺察之。珍与唐宾不协,唐宾不能忍,夜走还宣武,珍单骑追之,交诉太祖前。太祖两惜其材,为和解之。珍屯萧县,闻太祖将至,戒军中治馆厩以待。唐宾部将严郊治厩失期,军吏督之,郊诉于唐宾,唐宾以让珍,珍怒,拔剑而起,唐宾拂衣就珍,珍即斩之,遣使者告唐宾反。使者晨至梁,敬翔恐太祖暴怒不可测,乃匿使者,至夜而见之,谓虽有所发,必须明旦,冀得少缓其事而图之。既夕,乃引珍使者入见,太祖大惊,然已夜矣,不能有所发,翔因从容为太祖画。明日,佯收唐宾妻子下狱。因如珍军,去萧一舍,珍迎谒,太祖命武士执之。诸将霍存等十余人叩头救珍,太祖大怒,举胡床掷之曰:“方珍杀唐宾时,独不救之邪!”存等退,珍遂缢死。
朱珍从黄巢军中起就是朱温亲信,他这个人有些过人的才能,史载“朱珍,徐州丰人也。少与庞师古等俱从梁太祖为盗。珍为将,善治军选士,太祖初镇宣武,珍为太祖创立军制,选将练兵甚有法。太祖得诸将所募兵及佗降兵,皆以属珍,珍选将五十余人,皆可用。梁败黄巢、破秦宗权、东并兖郓,未尝不在战中,而常勇出诸将。”(《新五代史》)这个军事人才早年与朱温就是同事,在本书中还是结义兄弟,有着特殊的袍泽之情。然而可能正是因为在宣武军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这位本身性情就刚烈暴躁,恃才傲物的人才是不太把其他人放在眼里的。即便是对如今的东平郡王,他的顶头上司,朱珍也有不报告就杀部下的前科,这一点可从第一次朱李冲突中朱温的话中得知。那一次朱温没有追究他,没有责问他,但不代表这没在朱温对朱珍的看法中留下些什么。朱温的性情虽有与朱珍相似的地方,但比朱珍要深沉得多,或者说阴沉,所以朱温一方面是惜才,一方面是惜情,才对朱珍的一些做法比较纵容。不要以为朱温除了对张惠就完全是个冷血动物。他也顾念兄弟,顾念袍泽和朋友。但他现在毕竟是个统领一方的郡王,是N个地方的实际最高统治者,历来统治者都希望自己的身边是一群狗,而不是狼,即便这狼只有一匹,即便这狼与他有着不一般的情义。朱珍做事一向很高调,不管他心里有没有,继以前擅杀擅干的一些还在朱温容忍范围的小事后,擅迁家眷,诛杀李唐宾又诬李唐宾谋反,他的行为已经表明他是统治者身边的一匹狼。这些实际上已经触及了朱温的底线,不单单是像朱温说出来的那样,不杀朱珍无法向两军将士交待从而威胁自己在军中的地位,更深一层便是朱温意识到朱珍这个人越来越不好驾驭,他太爱擅干了,放在哪个统治者身边都不会容他。杀他已再所难免,即使以失去一个军事人才和罔顾多年的情义为代价。
关于李唐宾,史载“李唐宾,陕人也。初为尚让偏将,与太祖战尉氏门,为太祖所败,唐宾乃降梁。梁兵攻掠四方,唐宾常与朱珍俱,与珍威名略等,而骁勇过之。”李唐宾的能力不在朱珍之下,而且作战方面还“过之”。自来文人相轻,武将也未尝不相轻,尤其是朱珍与李唐宾这两个能力都了得的人之间。而且在两起较大冲突的事件中,可以看出李唐宾的火爆也不在朱珍之下。能力相近,性格相似,放在一起恰如针尖对麦芒,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可见一个团队中,人员的合理搭配对事情的成败多么重要。
另外李唐宾的归顺经历可能也是朱珍看不上他的一个因素。团队越大,就越不可能是铁板一块。何况宣武军是由几百人的朱温亲信队伍不断吸收征降发展起来。亲信党朱珍和伪齐归降党李唐宾之间可能无所芥蒂吗?再进一步想想,朱珍和葛从周、张归霸等王满渡归降党之间可能也存在类似问题,只不过具体到个人,葛从周等不是李唐宾,朱珍也不似同是亲信党的庞师古。朱温是明白这其中道道的,他看问题也不能单看个人,而是要看这两个人背后的那些人。为防止可能扩大的对立在自己军中出现,最简单见效的办法就是惩办肇事者。所以从全局来说,朱珍不能留,朱温必须担个残暴冷酷,诛杀义弟的恶名。
在第一次冲突中,史载朱温为两人和解。但斯醇想像不出以朱温的个性怎样来做个和事佬的角色,两人在他面前互相指摘眼看动手,让他权威扫地,他是如何冷静劝说的?所以在此的情节是张夫人出现,毕竟是李唐宾夜闯汴州府,闹那么大动静,张夫人知道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正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张夫人的柔婉之德,制止了一场可能会不可收拾的暴戾。朱温及时领会了她的意图,转而劝说那两人。这样是不是更合情合理些?所以这场戏谁来也没她来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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