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那就是“食堂下户”。所谓“食堂下户”,实际上就是保留了农村中生产的集体xìng,但分配方面却重新按户分配。公社给每个人记工分,然后按照工分来领取分配物。所以外婆一去半年,也就意味着全家半年缺少了一个主要劳动力的工分,在分配方面也将损失很多分配额了。
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舅舅舅母决定跟外公外婆分家。不过那时的分家跟现在不同,现在的分家一般就是子女出去单过,从家里面分出一些财物来即可。而那时的分家,首先要照顾到的是公平问题。既然集体都要靠工分吃饭,在社会主义原则之下,分家的时候子女也要照顾老人。外公除了舅舅,还有五个女儿,除了大姨妈在外地工作,另外还有四个女儿需要照顾。如果舅舅分家出去,那么这四个女儿的担子就要独自落到外公和外婆头上。所以干部认为这样做是不行的,于是就决定要把四个女儿分成两部分,由两家人分别负担。母亲作为二女儿在家里已经最大了,可以为家里挣工分了,所以跟最小的姨妈一组,另外两个姨妈一组。干部认为这样一来就比较公平了,因为最小的姨妈当时只有几岁,根本不能干活,今后要干活也得等到一定时候才行。另外两个姨妈,大的有十岁左右,小的有七八岁,虽然也不能干活,但年龄好歹大些,做些家务事总是行的。
最终舅舅舅母选择了另外两个姨妈一组。因为母亲当时虽然已经可以挣工分了,但这个劳动力却不是完全的劳动力,而是在城里读书。如果选了母亲和小姨妈这一组,基本上就是一个劳动力都没有,还要倒贴学费。当然,这只是我事后的分析,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为什么分家的时候有这种选择,就只是我的臆想了。舅舅虽然死了,舅母和四个哥哥都活着,还有那些侄儿侄女,说话不能信口开河滴。
总之虽然舅舅舅母分了家,但好歹还是带着另外两个姨妈。十岁左右的孩子虽然能够做点家务活,但明显还是两张嘴而已。所以这两个姨妈虽然整体上来说比母亲和小姨妈这一组要成本低廉,却也还是一种负担。只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也只能如此分家了。
而伴随着舅舅托关系给母亲找到教书的工作,小姨妈也渐渐长大的时候,母亲这一组的优势也发挥出来。不过另外两个姨妈也越来越成为标准的劳动力,这一组的潜力也同样得到了正常发挥。所以两组人拼了一个半斤八两,这还是舅舅帮助母亲这一组出力的情况下。
所以外公家的人际关系从那时候开始就变得复杂了。大姨妈是唯一的隔岸观火派。因为在这次分家事件中,基本上就没有她的事。她在凉北,就算想要管事也是鞭长莫及。小姨妈是第二个逍遥派,从头到尾都是正常享受父母的抚养。但小姨妈因为跟母亲同组,所以母亲这个组长跟她之间,有些关系又是超越了姐妹之外的。正如舅舅大了母亲一轮,母亲也大了小姨妈一轮,小姨妈只比大表哥大了两岁。
外婆nǎi水足,据说不仅是大表哥,甚至是二表哥和大表姐,都吃过外婆的nǎi。大表哥本身就小了小姨妈两岁,二表哥和大表姐又小了大表哥两岁,也就是外婆的nǎi水管了至少四年。大表姐就是死去那个大姨父的女儿,后来大姨妈跟新的大姨父又生了三个女儿,最小的同样大我两岁。大表姐似乎比二表哥还小了几个月。据说大表姐跟二表哥打架,总是打不过二表哥,于是大表姐发了狠放了话:“等我将来长得比你大,我再跟你打。”大表姐这句话的前提条件从来也没有成立过,所以她似乎也就没有跟二表哥打架了。
所以当母亲参加工作的时候,小姨妈也
只有九岁。这样一来,母亲这一组也就只剩下小姨妈这个负担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母亲还变成了主力。所以母亲对于小姨妈的意义,有的时候类似于舅舅对于另外两个姨妈的意义。只不过母亲没有跟外公外婆分家而已。正因为如此,舅舅在另外两个姨妈面前,母亲在小姨妈面前,有的时候声音难免就大些了。而尽管他们的声音大,三个姨妈还都得听着。外公家如果要开家庭会,做决议的往往不是外公,也不是外婆,而是舅舅和母亲。只要是舅舅和母亲两个人决断的事情,大姨妈又没有异议的话,基本上就算定了。而一般来说,大姨妈是没有那个兴趣在几千里外发表意见的,尤其是在家里没有装电话的那几十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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